2006年第4期
“东门之杨”话陈王
作者:李治中
一
曹植封陈是在其屡遭转徙之后。黄初二年(221),魏文帝曹丕将曹植由临淄侯“改封甄城侯。三年,立为甄城王,邑二千五百户。四年,徙封雍丘(今河南省杞县)王”。魏明帝曹叡即位,“太和元年(227),徙封浚仪,二年,复还雍丘”,“三年,徙封东阿(今山东省阳谷县)”。(《魏志•陈思王植传》)。曹植的《迁都赋序》写于其将赴东阿之时,其中有诗“而末将适于东阿”为证,诗中描述连续迁址的生活景况,“连遇瘠土,衣食不继”。值得一提的是,曹植前后徙封雍丘共五年,虽说“居业向定”,“然桑田无业,右右贫穷,食裁糊口,形有裸露”(《转封东阿王谢表》)。其间亦有《杂诗•转篷离本根》称:“毛褐不掩形,薇藿常不充,去去莫复道,沈忧令人老。”黄初与太和的十多年间,曹植的封地转徙多处,使他备受颠沛流离之苦,他在《吁嗟篇》中以“转篷”自况:“流转无恒处,谁知吾苦艰?愿为中林草,秋随野火燔。”表达他居无定所的忧愤,甚至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
事实上,见于雍丘恶劣的生存环境,太和三年徙封相对富庶的东阿,是曹植生活景况得以改善的一个重要契机,也是曹叡对曹植摒弃偏见的一个重要转折。围绕此次迁址,曹植专门写了《转封东阿王谢表》,其中谈及曹叡所下诏书:“太皇太后念雍丘下湿少桑,欲转东阿,当合王意!可遣人按行,知可居不?”可以看出,此诏虽托卞太后之意,但殷勤体贴溢于言表。如今看来,曹叡转变对曹植的态度,似与太和二年曹植上的《求自试表》有关,文中谈到“虚荷上位而忝重录,禽息鸟视,终于白首,此徒圈牢之养物,非臣之所志也”,又云“而臣敢陈闻于陛下者,诚与国分形同气,忧患共之者也”,他言之凿凿,表达为国分忧、建功立业的素志,终日期盼为明帝试用。同年六月,明帝诏“尊儒贵学”,九月,大司马曹休薨。曹叡以经学取士,并拘牵于时事,感念曹氏宗亲,也可视为其对曹植转变态度的动因。然而,寻求试用却毫无音讯,直到次年徙封东阿,曹植才丢掉幻想,在《转封东阿王谢表》中不无牢骚地说:“若陛下念臣入从五年之勤,少见佐助,此枯木生华,白骨更肉,非臣之敢望也。饥者易食,寒者易衣,臣之谓矣!”其中“五年之勤”即指曹植前后徙封雍丘的五年时间。有文献记载,东阿土地肥沃,物产丰富,阿缟(东阿产白色丝绸)、阿胶(东阿产驴皮胶)早在春秋时已名冠齐鲁。因此,曹植徙封东阿,称其“田则一州之膏腴,桑则天下之甲第”,由于对曹叡心存感激之情,亦称“圣朝愍之,故封此县”(《社颂序》)。事实表明,他藩居东阿,过了两年相对平静的日子,他鼓励农桑,礼贤下士,沉迷于境内鱼山的风景,“喟然有终焉之心”(《魏志•陈思王植传》)。太和六年,曹植被徙封为陈王,此次封迁多有记载,《魏志•陈思王植传》称“二月,以陈四县封植为陈王,邑三千五百户”;《魏志•明帝纪》称“春二月,诏曰:其改封诸侯王,皆以郡为国”;《改封陈王谢恩章》称“茅土既优,爵赏必重”。由此可见,曹植徙封至陈,由县王晋封郡王,并受到了更多的优待。
二
尽管如此,曹植与曹叡之间的君臣芥蒂却始终未能消除,原因可追溯至曹丕在位的黄初时期。胡适先生认为:“大概他同曹丕俱负盛名,曹丕做了皇帝,他颇受猜忌,经过不少的忧患,故他的诗歌往往依托乐府旧曲,借题发泄他的忧思。”其中所谓“忧患”,主要指黄初年间的两件事,其一,“黄初二年,监国谒者灌均希指,奏‘植醉酒悖慢,劫胁使者’。有司请治罪,帝以太后故,贬爵安乡侯”(《魏志•陈思王植传》)。曹植诗《责躬》中“傲我皇使,犯我朝仪”即指此事。所谓“监国谒者”,是指朝廷派往诸侯国用以监视诸侯行动的官员。其二,曹植文《黄初六年令》云:“吾昔以信人之心,无忌于左右,深为东郡太守王机,防辅吏仓辑等任所诬白,获罪圣朝。”防辅吏为侯国之官,仓辑为曹植的属吏。以曹植诗文观之,前者似确有其事,后者则子虚乌有,《黄初六年令》亦云:“机等吹毛求瑕,千端万绪,然终无可言者。”令乃文体一种,指皇后、太子、诸侯发布的文告,曹植使用令表白心迹,足见其内心的坦荡。其实,检视曹植黄初年间获罪,均为在生活细部不慎所致,与曹植为人坦诚、个性率真有关,与朝政得失并无大碍。再者,汉末至魏明帝太和年间,感于时代乱离,倡导经学的统治思想仍为朝廷惯用伎俩,具体而言,“是把所有的学问,所有的神话都归纳到‘六经’的旗帜之下,使得孔子真成个教主,‘六经’真成个天书,借此维持皇帝的位子”。比如曹丕在黄初二年,“以议郎孔羡为宗圣侯,邑百户,奉孔子祀”(《魏志•文帝纪》)。又如曹叡在太和二年诏曰:“尊儒贵学,五教之本也。自顷儒官或非其人,将何以宣明圣道?其高选博士,才任侍中常侍者。申赦郡国,贡士以经学为先。”(《魏志•明帝纪》)在这个意义上,朝廷由兴王道进而讲求“忠恕”,不会仅因生活枝节而埋没人才,曹植备受“猜忌”,主要原因除其在文学上耀眼的才华之外,恐怕还是建安时期与曹丕的争储,以及后来曹丕与曹叡对他顺理成章的提防。
对于徙封于陈,曹植写了《改封陈王谢恩章》,其中称“非臣虚浅,所宜奉受。非臣灰身,所能报答”。这大概是他的真实心情,因为事过不久,他上《自试表》,结合“淮南尚有山鼠之贼,吴会犹有潜江之虏”的国家实情,又向曹叡提及为国出力的志向,称“使功存于竹帛,名光于后嗣”。据记载,“太和六年,明帝遣平州刺史田豫乘海渡,幽州刺史王雄陆道,并攻辽东”(《魏志•蒋济传》裴注引司马彪《战略》)。曹植时刻关注着国家的政治动向,针对这件事,他向曹叡上《谏伐辽东表》,提出自己不同的意见,称“得其地不足以偿中国之费,虏其民不足以补三军之失”,且“东有待衅之吴,西有伺隙之蜀”,力阻讨伐辽东太守公孙渊,该篇系《曹植集校注》所收录曹植的最后一篇文章。
三
淮阳是先秦陈国所在地,《诗经•陈风》之《东门之杨》云:“东门之杨,其叶牂牂。昏以为期,明星煌煌。东门之杨,其叶肺肺。昏以为期,明星皙皙。”在先秦时期,诗中“明星”用来专指启明星,诗人以陈城东门的白杨自况,与情人约好在黄昏见面,可是直等到黎明时启明星从东方升起,诗人终夜不见情人来会的焦灼心情跃然纸上。该诗写男女约会不谐,可用以指称曹植君臣不遇。在后人看来,曹植是以诗文成名,恰如钟嵘《诗品》认为:“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工之有黼黻。”但是曹植似乎并不看重自己的诗文创作,他认为:“吾虽德薄,位为藩侯,犹庶几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哉!”(《与杨德祖书》)该文写于建安二十一年(216),时值与曹丕争储之时,直至生命最后一年,即太和六年,曹植还在《自试表》中坚持“使功存于竹帛,名光于后嗣”的初衷。因此,要求为国立功而名垂青史,是曹植生前夙愿,然而最终他也不被曹叡重用。
在曹植君臣芥蒂的意义上,《东门之杨》也可刺国之不祥。明代李梦阳为曹植诗作序云:“嗟乎植!其音宛,其情危,其言愤切而有余悲,殆处危疑之际者乎?予于是知魏之不兢矣!”(《曹植集校注•附录二》)因晋代魏而立,曹植生前遭提防而不被使用,是曹丕及曹叡政权的极大失误,使人扼腕叹息。据记载,当时诸王“虽有王侯之号,而乃侪于匹夫。县隔千里之外,无朝骋之仪,邻国无会同之制。诸侯游猎不得过三十里,又为设防辅藩国之官以伺察之。王侯皆思为布衣而不能得。既违宗国藩屏之义,又亏亲戚骨肉之恩”(《魏志•武文世王公传》注引《袁子》)。曹植感于朝廷对待诸王的苛刻,在太和五年写了《求通亲亲表》,并得到曹叡的认同,放松了对宗室诸侯的看管,这在某种程度上加强了曹氏宗亲的力量,使司马氏家族在魏后期一时投鼠忌器。太和四年,曹叡升司马懿为大将军,命令他与大司马曹真一起攻打西蜀,随着司马懿权力的加强,已经隐现着篡夺政权的迹象。曹植感于时事,忧心如焚,次年写《陈审举表》,不顾自身安危,坦言道:“盖取齐者田族,非吕宗也;分晋者赵魏,非姬姓也,惟陛下察之!”并进一步提醒曹叡道:“今反公族疏而异族亲,臣窃惑焉!”曹植形同禁锢,但仍能看出曹魏政权的潜在危机,通过这两篇文章,曹植在政治上的远见卓识可见一斑。
同样在陈城之东,今淮阳县城东南1.5公里张庄村北,有五座突兀的土丘,其中一座就是曹植的陵墓,周遭白杨簌簌,若有神思。太和六年,曹植由于“常汲汲无欢,遂发疾薨”(《魏志•陈思王植传》),薄葬于此,谥号曰“思”。次年,由其子曹志迁葬东阿鱼山,但此处仍留有衣冠,人们称之为思陵冢。如《大清一统志》说:“三国魏曹植墓,在淮宁县南三里。”民国五年(1916)《淮阳县志》记载:“曹植墓,在城南三里。”此处留有文人墨客众多的悼念诗篇,其中南朝梁代庾肩吾诗《经陈思王墓》,结合曹植的生平而感同身受,写得凄婉动人,故摘录如下,以飨读者:
公子独忧生,邱垅擅余名。
采樵枯树尽,犁田荒遂平。
宁追宴平乐,讵想谒承明。
旦余来锡命,兼言事结成。
飘遥何朔远,飐飚飓风鸣。
雁与云俱阵,涉将蓬共惊。
枯桑落古社,寒鸟归孤城。
陇水哀茄曲,渔阳惨鼓声。
离家来远客,安得不伤情。
(作者单位:河南周口师范学院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