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6期

怎样解读词谱

作者:谢桃坊




  词是中国韵文中形式精巧和格律严密的一种体裁,它属于中国音乐文学形式之一,亦属于广义的格律诗体之一。唐代兴起的“近体诗”——古典格律诗仅有五律、五绝、七律、七绝的平起与仄起式,基本上为八体,其句式平仄字声的规定仅有五言与七言的平起和仄起各两种。词体格律比诗体复杂得多,因为它是以调定格律的。词调今有八百余调,则其格律便有八百余种;每一词调自成格律,各不相同。唐宋时代词人们是依据当时流行的新燕乐乐曲的节拍和旋律的特点而谱写歌辞的,这叫“倚声制词”,所以要求作者必须精通音乐。某个乐曲被词人选为词调而谱上之歌词,这称为创调之作。此后有的文人就参照创调之作的句式与声韵格律而作词了。唐宋时代以燕乐谱字(半字谱)记录的曲谱称为“音谱”,其通行的用以歌唱的词谱是在词字的右旁标注谱字的。自从南宋灭亡以后,词乐渐渐散佚并失传了。明弘治九年(1496)周瑛编订了一种词谱名为《词学筌蹄》,每一词调先列图,用方框(□)表示仄声,用圆圈(○)表示平声,标明句读和分段,此为图;次录唐宋名家之该调作品为例,此为谱。这样,学习作词者可以依据图谱和规定填词了。此后继有张綖的《诗余图谱》、程明善的《啸余谱•诗余谱》和清初赖以邠的《填词图谱》。这些图谱的作者在总结唐宋词的格律方面作出了贡献,但他们疏于考订,治学不够严谨,错讹甚多。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万树的《词律》问世,成为词谱的集大成之著,继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王奕清等奉朝廷之命而编的《词谱》完成,对《词律》作了补订,成为近三百年间词体格律的法式。现在我们谈论词谱并非唐宋时的涵义,而是以《词律》和《词谱》为标准。虽然近世有种种简易词谱流行,它们皆是从《词律》和《词谱》里摘抄的。从清代初年的词学复兴直至现代,词体仍是我们民族文学形式之一,这都因为有万树和王奕清等在词乐亡佚之后重建了词体格律规范。他们的重建并非出于主观的拟构,而是以大量的同调作品进行比勘、考订和归纳而寻求到的规律,是符合唐宋词实际的。词体格律虽然重建了,但是词学界长期以来在观念上尚缺乏足够的认识,亦未进一步研究,以致不能准确地认识词体。1994年,友人洛地于《文学评论》第二期发表《“词”之为“词”在其律——关于律词起源的讨论》,提出“律词”的概念,由此可以将词体与古代的杂言诗、声诗和其他韵文予以严格的区别,从而导致词学理论的新的进展。律词构成的条件是:依词调定格,格律以每个词调为单位;每调每体的字数有严格规定,不能增损;词调是分段的,有单调、双调、三叠、四叠之别;基本句式是长短句,其规律由各调而定;字声平仄富于变化,各调自成定式,甚至出现特殊的拗句;用韵可用方音,自成韵部,具体用韵情况依调而定。我们解读词谱必须持有律词概念,它是建立在词体格律基础上的。一般古典文学爱好者解读词谱时会遇到许多困难,这是因缺乏必具的音韵学知识,此外《词律》和《词谱》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是词学的难题。近数年来,我主要致力于词体的研究,兹谨将一得之见略述于下:
  (一)图谱的形式。《词学筌蹄》、《诗余图谱》和《填词图谱》是图与谱分列的,先图后谱;《啸余谱》、《词律》和《词谱》是图谱合一的,于词字旁或字下直标平仄或标注符号。图谱合一,使读者将所标注之平仄直接与词句和词字联系起来,清楚简易,避免了顾此失彼的缺点,填词时最为方便。标注字声平仄的符号,《词学筌蹄》以方框(□)表示仄声,以圆圈(○)表示平声;《诗余图谱》以白圈(○)表示平声,黑圈(●)表示仄声,半白半黑圈()()表示可平可仄之字;《啸余谱》以竖线(|)表示平声,仄声不标注。《词律》以名篇词为谱,凡字声平仄不易者依原词字,不再标注;凡可平可仄之处则于字之左旁注明“可仄”或“可平”。这样,我们使用《词律》时,还得去辨识词例中的字声平仄,极不方便,亦感不甚准确。《词谱》采用白圈、黑圈和半黑半白圈遍注于谱之右旁,匡正了《词律》的缺憾,故为大多数词学家所认同。现在新编的一些词谱,有的仍是图与谱分列,而标注平仄的符号有的以横线(—)表示平声,竖线(|)表示仄声,或直书平仄。我以为《词谱》的形式最合理,但可平可仄之字不必标出,例如《浪淘沙》:
  
  (二)词调分类。词共八百余调,最短的《十六字令》为十六字,最长的《莺啼序》为二百四十字。调数既多,字数差异极大,实有分类的必要。近世词学家沿用宋代词乐概念,勉强将词调分为“冷”、“引”、“近”、“慢”四类,又加以量化的比附,以致概念不清,极为矛盾。宋代词谱是以宫调分类的,每宫调下再按音乐性能分列词调,再列大曲。词乐散佚后,词调分类只能按体制而采用量化的方法。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顾从敬重编《草堂诗余》四卷,分词调类编,第一卷为小令,第二卷为中调,第三、四卷为长调。此后这种分类方法为词学界沿用。清初毛先舒在《填词名解》卷一里概括说:“凡填词五十八字以内为小令,自五十九字始至九十字止为中调,九十一字以外者俱长调也。此古人定例也。”他所谓“古人定例”即是指顾氏的分调。按字数分调过于僵化而不适应词调的复杂情况,因此万树极力反对。他的《词律》以每调字数为序编排,不分调类,这为《词谱》相沿。现代词学家大致主张词调应该分类,但在以词调和词体两种分类方法之间感到两难。现在我们谈词调,它仅具体制的意义,如果按照字数的多少而考察词调的长短,将它们进行大致的分类,这有助于认识词体结构。“小令”是词乐的概念,不宜以之作为词体分类,可以采用宋人曾使用过的“小调”。唐宋词调遂可分为“小调”、“中调”和“长调”。其数字的限度仍以毛先舒的意见为准,在处理具体词调时可遵循以下两个原则:一、分调以正体为准,如《雪狮儿》有八十九字者,有九十二字者,当以宋人程垓八十九字者为正体,别体为附;二、凡调名标有“令”、“引”、“近”、“慢”者,以其正体字数为准,分别归属各调类,例如《六幺令》九十四字者是长调,《法驾导引》三十字者和《太常引》四十九字者自应属于小调。
  (三)词调的别体。词体是律词,每一词调的所有作品理应在字数、句数、分段、字声平仄和用韵等方面是完全相同的,不应出现例外的情况,然而实际上却有大量的例外。《词谱》收八百二十六调,二千三百零六体。这样每一词调平均有三体之多。词调的通行之体为正体,其余的各体为别体。别体的概念是近世词学家宛敏灏提出的。唐宋词人倚声制词时,同一词调有的存在几种音谱,同一词人以一乐曲倚声作的几首词,它们的字句可能出现差异;这是别体产生的原因。南宋词学家王灼谈到《安公子》说:“其见于近世者, 中吕调有近,般涉调有令。”他谈到《夜半乐》说:“中吕调有慢、有近拍、有序,不知何者为正。”每调各词的字数、句式、分段、字声平仄和用韵的差异造成别体之繁多。明代程明善编订《啸余谱》时排列同调作品,见到它们体制的差异,始于词调下注明体数,如《洞仙歌》下注“凡四体”。自此别体之分愈繁,如下表所举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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