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2期
从使美不成其为美到使美成其为美
作者:潘知常
因为没有人与灵魂的维度,中国美学始终都没有做到以美好为美好,以丑恶为丑恶,以罪恶为罪恶。令人欣慰的是,这种千年不变的美学传统终于在《红楼梦》出现以后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红楼梦》的出现堪称中国的人性觉醒的标志。飘落在身边的桃花,宝玉因为怕“抖落下来”被“脚步践踏了”,便“兜了那些花瓣来至池边,抖在池内”,这是对“被抛出”的“无家可归”的大自然的“爱”;面对秦可卿之死,“只觉心中似戳了一刀似的”,面对金钏儿之死,“心中早已五内摧伤”,面对尤三姐之死,“接接连连闲愁胡恨,一重不了一重”,面对晴雯之死,甚至“雷嗔电怒”,这是对“无保护”的“无家可归”的女性的“爱”。如此真“爱”,实为石破天惊。对于人与灵魂的维度的关注,对于爱的维度,使得它有可能超越是非、善恶。《三国演义》的权力争夺,《水浒传》的拳头火并,《西游记》的狂欢梦幻,《金瓶梅》的雌雄恩怨,都被他弃之不顾。就从这里起步,他开始重新评价历史。而这种重新评价历史的结果,就是让我们知道了这个世界的真正的美丑善恶。对于贾政、王夫人、宝钗的评价,对于宝玉、黛玉的评价,都是以美好为美好、以丑恶为丑恶、以罪恶为罪恶的例证。大家都熟悉,宝玉曾竭力攻击“文死谏武死战”的传统观念,而这正是他的父辈这类臣子的终极理想啊。他的想法截然相反:“那些死的都是沽名,并不知大义。比如我此时若果有造化,该死于此时的,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就是我死的得时了。”(曹雪芹、高鹗:《红楼梦》第三十六回,481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显然,他的评价标准已经完全是“爱”,而不是“仁”,也不是“义”了。更为典型的,是宝玉的《芙蓉女儿诔》,这种文体与屈原的《离骚》属于同类,但是我们看到,宝玉不再用它来歌颂帝王将相,也不歌颂才子佳人,而是歌颂一个被排斥在社会边缘的丫鬟,这正是所谓的以美好为美好。要知道,这一切都是宝玉的评价。如果从贾母、贾政、王夫人的眼光看,那就是死有余辜,起码是咎由自取,或者是命中注定。你看,就像贾母认为黛玉死于“心病”,贾赦认为迎春是死于自己的“命”,王夫人不就认为晴雯是死于“女儿痨”吗?这样一来,还怎么“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红楼梦》也就仍旧是《金瓶梅》、《水浒传》了。再如,宝琴的《赤壁怀古》其一道:“赤壁沉埋水不流,徒留名姓载空舟,喧阗一炬悲风冷,无限英魂在内游。”(曹雪芹、高鹗:《红楼梦》第五十一回,687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对比一下大男人苏轼的“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就不难看到,犹如秦始皇与孟姜女的面对长城,小女子宝琴所看到的,正是铁与火背后的血与泪。还有第三十回林黛玉的“悲题五美吟”,薛宝钗发现她的诗“善翻古人之意”。确实,林黛玉写西施,写虞姬,写明妃,写绿珠,写红拂,都是在重写历史,都是以美好为美好,以丑恶为丑恶,以罪恶为罪恶。
因此,在《红楼梦》里,有一个在所有中国作品里都看不到的现象,就是:凡是美的东西在《红楼梦》里都是被呵护的,凡是关乎人性尊严的东西在《红楼梦》里都是被呵护的。这是中国人的审美心态最最正常的一部伟大的小说。在这部小说里,中国人才第一次展示了自己人性的尊严和对美的敏感,我认为这是《红楼梦》里最最值得我们关注的东西。大家知道,中国有两个很值得我们注意的成语,一个叫做“焚琴煮鹤”,一个叫做“牛吃牡丹”。它说的是什么呢?是说我们让那个美的东西去起一个不美的作用。这样做能不能呢?当然也能,比如说,我们让女性去当牛做马,我们让女性去上战场打仗,行不行呢?在《水浒传》里我们不是就看到了吗?凡是爱美、爱自由、爱追求的女性,她就没有好下场。凡是有好下场的要怎么样呢?要心甘情愿地当工具,心甘情愿地跟男人一样地上场杀敌,但是,这事实上是美的心态的不正常。美的东西没有做美的发挥,是焚琴煮鹤,是牛吃牡丹。而在《红楼梦》里,我们看到了美的东西被呵护,人的尊严被呵护,高贵的灵魂被呵护,我觉得,这才是我们中国文化里最最可爱的东西。
更为重要的,是还原了世界的真正的美丑善恶之后必然出现的悲剧。我一直在想,《红楼梦》究竟为什么会如此吸引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因为其中的民主思想吗?因为其中的反封建思想的萌芽吗?因为其中的爱情故事吗?都不是!而是因为其中的悲剧美学。不过这里的悲剧也不是像很多学者所说的,是因为抄家,或者是因为大清王国的大厦将倾。其实清朝被抄家的很多,曹家的命运也不算什么,而曹雪芹身处的大清,应该还属盛世,国家也还没有大厦将倾。在我看来,《红楼梦》的真正魅力就在对于人性与爱的泯灭的自觉意识。其实,《红楼梦》就是一曲“好了歌”,“好”很快就会“了”。鲁迅看得十分清楚:“爱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矣”,“心劳”、“忧患”什么呢?“颓运方至,变故渐多;宝玉在繁华丰厚中,且亦屡与‘无常’觌面,……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中国小说史略》)总之,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是爱的泯灭与阙如,这正是《红楼梦》所蕴涵着的全部秘密。由此,我们想一想宝玉为什么要“却尘缘”,就清楚了,就是因为最有价值的东西都毁灭了,因此已经毫无留恋之处。宝玉为什么要说“你死了,我当和尚”?不也是说,就连这最后一点的美好的东西也会倏忽而逝,因此活的理由连丝毫也不存在了吗?
大家知道,在《红楼梦》之前,中国美学是没有悲剧的。我们这个民族很有意思,我们在历史上是生活最惨痛的民族,但奇怪的是,其他生活不那么惨痛的民族在美学上都产生了悲剧意识,而我们这样一个生活最惨痛甚至应该说就生活在悲剧状态当中的民族却偏偏没有悲剧意识。我们有悲剧,没有悲剧意识;有苦难,没有苦难意识。我们每天都生活在苦难当中,但是我们没有意识到苦难的“无缘无故”,所以就没有苦难的意识。我们每天都生活在悲剧当中,但是我们没有意识到悲剧是“无缘无故”的,所以就没有苦难的意识。而从《红楼梦》开始,对于生活本身的悲剧性质终于有所意识。你看,若说有奇缘,偏偏无情无爱;若说无奇缘,偏偏成就姻缘。一切起源于“大荒山”和“无稽崖”,因此人不仅出身“无稽”,而且生活在“无稽”状态中。可是,偏偏“女娲炼石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这真是:“叹人世,终难定!”在这背后,恰恰是对于生活本身的悲剧性质的意识。
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就悲剧而言,《红楼梦》的石破天惊在于:爱的泯灭与阙如,曹雪芹没有归罪于偶然,也没有寻找替罪羊,更没有安排一个大团圆的结局。“蛇蝎之人”、“凶手”之类,在《红楼梦》中均未得以现身。在有关爱情婚姻的中国故事中,《孔雀东南飞》、《梁祝》中的结局是父母之命所致,《上山采靡芜》、《杜十娘》的结局是男子负心所造成,总之是有人为悲剧“买单”,但是在《红楼梦》中爱的泯灭与阙如却无人负责。是“无罪的凶手”、“无罪的罪人”,所有人所构成的冲突和这种冲突的相关互动才是悲剧之为悲剧的真正原因。像《三国演义》,人们喜欢说“忠绝”、“义绝”、“贞绝”,也喜欢说“奸绝”、“恶绝”、“淫绝”,两者彼此对立,善恶分明,小说则时刻暗示着其中的善恶、是非的此消彼长。但在《红楼梦》中却看不到这一点。政治冲突、经济冲突、道德冲突有法庭、战争、理性判断来加以解决,人间情仇也可以因为找到凶手或分辨是非而化解,但是爱的泯灭与阙如这一悲剧却没有凶手,没有罪人。是贾母害了黛玉?是王夫人害了宝玉?错了。怪谁呢?谁都不能怪。而这也正是《红楼梦》真正超越于所有过去小说的地方。你在《三国演义》里看到了扬刘备贬曹操,你在《水浒传》里看到了有好人坏人,但是你在《红楼梦》里看到了吗?没有。都是好人。即便贾政、王夫人、宝钗也是好人(宝玉自己就多次表示:他最看重的是贾母、贾政与王夫人),只不过他们不可爱而已。曹雪芹要写出的,也无非是他们为什么不可爱。而且,在“共同犯罪”中,一切都是无望的挣扎,一切“好”都会“了”,“木石良缘”仍旧无缘,最美丽的生命偏偏获得最悲惨的结果,白茫茫一片真干净。再如凤姐,她是中国文学中的第一个麦克白式的人物,同样也并非坏人。曹雪芹要揭示的是,在一个爱已泯灭与阙如的社会,社会被控制在雄性的手中,雌性意欲染指权力,就必须首先来一个自我雄性化,而且要比雄性还雄性,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最终战胜雄性。如武则天,如慈禧太后。凤姐也如此。她从生殖工具上升为弄权工具,就是因为要在肮脏的雄性世界打拼,就不能不被玷污,不能不做肮脏之事。而且,最终受损害、被侮辱的其实还是她自己。《红楼梦》呈现给我们的就是这样的无缘无故的悲剧。也就是说,是这个世界的所有的“是”加到一起所造就的悲剧,也是这个世界的所有的“非”所碰撞出来的悲剧。这实在是曹雪芹的伟大发现。可惜,到现在我们还写不出这样的作品。比如说我们中国人写战争,有人能够写出“无罪的罪人”的战争和“无罪的凶手”的战争吗?谁也没有写出来。我们只会写正义与非正义之间的战争,可是,那根本就不是文学作品所应当关注的战争啊。
而且,正因为“无罪的凶手”、“无罪的罪人”的发现,必要的忏悔意识就是不可或缺的。从曹雪芹开始已经意识到,所有的人都有可能犯罪,所有的人都不能说他就是圣人,所有的犯罪都不能只说是客观原因造成的,而他自己主观就没有原因。自己也是“无罪的凶手”、“无罪的罪人”,这就是曹雪芹的伟大发现。我们看到,小说一开始曹雪芹就写他的自愧,他是“半生潦倒之罪”,他是“泥猪癞狗”,他是“粪窟泥沟”,他是“浊玉”而不是宝玉。为什么要强调这些东西呢?就是因为他意识到了丧钟究竟是在为谁而鸣。丧钟是在为所有人而鸣,首先是为自己而鸣啊。这个社会之所以发展到了男性蜕化为雄性、女性蜕化为雌性的地步,是所有人的罪而不是某某人的罪。于是,曹雪芹把自己作为一个犯罪者,并且以这种特殊的眼光来悲悯地看待这个世界。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