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3期

《诗经》“兴”义类述

作者:戎丽娟




  “兴”是《诗经》以“经”传世的重要概念之一,也是影响后世深远、并被广泛引用的文学理论名词。毛公传诗,独标兴体,然而关于“兴”的含义却聚讼纷纭,人言言殊。过去的著作多从解释经义的角度研究“兴”义,窃以为,在文学史的发展过程中,对于“兴”义的理解经历了从“用诗法”、“解诗法”到“作诗法”三个阶段。这种变化似乎尚未为研究者所注意。故此,本文尝试从历史演变的角度,理出一个“兴”义框架。
  
  一、用诗
  
  “兴”的概念并不仅仅存在于《诗经》学范畴。“兴”与“诗”发生联系,载于典籍的,最早可追溯到《周礼》:
  大司乐……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周礼·春官·大师》)
  郑玄引郑众语云:“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
  此外,《周礼·春官·大司乐》又有记载:
  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
  对于这个“兴”,郑注以为:“兴者,以善物喻善事。道,读曰导。导者,言古以剀今也。”
  郑注以善恶劝谕说“兴”,已经引起了后人很多争议。(如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说:“其实作文之体,理自当然,非有所嫌惧也。”)考兴之原义,私意以为首先当回到当时的历史语境中。
  据学者考证,《周礼》的产生时代至迟不会晚于战国晚期。从文学批评史的角度看,春秋战国时期尚没有独立的文学批评观念。现在所谓的先秦文论,实际上是从先秦典籍中抽离出来的一些只言片语,这些只言片语,可以同时用来阐述文学、哲学、政治等多个领域的问题。因此,“六诗”所谓的比兴、用以教国子的“乐语”,不太可能是当时人对诗歌表现方法的总结。
  春秋时期列国大夫聘问,通行赋诗言志。《汉书·艺文志》中说:“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这种现象《左传》中记载甚详。“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杜预注:“譬如赋诗者,取其一章而已。”赋诗引诗,只是借用他人诗句,申明己意而已,并不管原作者之意如何。按照《左传》记载,当时士大夫对于“诗”应当是非常熟悉的;对于各篇诗的本义,也是没有疑问的。因此,他们不管是赋诗还是听别人赋诗,都很清楚诗作的原意。他们“只注重赋诗的人引诗的用意所在”,“好像后世诗文用典,但求旧典新用,不必与原义尽合”(朱自清语)。不管是赋诗还是听赋诗,都是“用诗”。
  从战国时期诸子引诗、论诗的情况看,其实质仍然是断章取义地用诗,与春秋赋诗言语专对的方法是一脉相承的。“赋诗”、“引诗”可以说是先秦对《诗经》研究的一种引申和发展。
  在先秦著作中,《论语》也多次提到过“诗三百”以及“兴”: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论语·阳货》)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
  孔安国注云:“兴,引譬连类。”所谓引譬连类,即由诗所描述的内容引申开来,联想到与此类似的事理,但他所说“引譬连类”指的不是文学上的创作方法,而是修身的道理。《论语·八佾》中“绘事后素”、“礼后乎”、“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矣”,大概就是“引譬连类”的例子,认为子夏从《硕人》诗句中领悟到了自身道德修养的道理。孔子也在《论语·子路》中论述过:“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所以说,孔子教给弟子的“诗可以兴”之“兴”,也是用诗的方法。
  由此可见,至少在先秦时代,人们所讨论的“兴”,是一种以“联想”为思维特征,以“赋诗言志”为方法、“使于四方”为目的的用诗方法。
  
  二、解诗
  
  先秦说诗,并不关心诗篇本义,只是断章取义、申明己意,重要的是“用诗者”的意思。随着年代离诗三百的创作时期越来越远,“诗”本义也越来越模糊不清。解释诗本义之滥觞,当为孟子。在《孟子·万章上》中咸丘蒙问道:
  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
  孟子回答道:
  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
  孟子不但致力于解释诗义,而且创造出一套解释的办法:“以意逆志”、“知人论世”。以意逆志和知人论世,要解决的,自然不是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思的问题,而是怎样理解诗之原意的问题。孟子的文学批评理论对后世影响甚大。
  及至汉代,《诗》被遵奉为“经”,对于“诗义”的阐释自然变得重要起来。自毛《传》标兴说诗涉及到诗本义之后,兴的含义便发生了变化。“六诗”之“兴”与赋、比同列,成为解释《诗经》创作方法、以申明《诗经》本义的概念。
  《毛诗序》提出了著名的“六义”说:
  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
  《毛诗正义》释曰:“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也就是说,“兴”是“诗”之所以形成的方法,是《诗》的创作方法之一。由于毛诗影响巨大,其后说诗者受此说影响也甚大。在这种情况下,“兴”在很大程度上是被作为解释经义的工具来讨论的。
  那么“兴”的具体含义又是什么呢?孔颖达又详细解释到:“司农又云:‘兴者,托事于物。’则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已心,诗文诗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兴辞也。”
  与“取譬引类”说接近的还有王逸在《离骚章句》中说到:
  《离骚》之文,依诗取兴,引类譬喻。
  关于此处“依诗取兴,引类譬喻”的含义,王逸又进一步举例解释道:“故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物以比谗佞,灵修美人以媲于君,密妃佚女以譬贤臣……”那么这里的“兴”的含义就很清楚了,在王逸看来,“依诗取兴”是一种接近于现在所说的比喻的修辞手法,用王逸的话来说就是“引类譬喻”。
  其后,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对比兴作了专篇论述,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兴”的含义。刘勰提出:“毛公述传,独标兴体,岂不以风通而赋同,比显而兴隐哉!”他解释道:“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比则蓄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托讽。”刘勰总结《诗经》的兴,说:“夫观兴之托喻,婉而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明而未融,故发注而后见也。”刘勰剔出“比兴”,专篇论述,此后“比兴”遂成为中国文学理论的一个重要范畴。刘勰特别重视“兴”的作用,提出了“起情”、“环譬”、“托喻”等解释,阐释了“兴”的多方面特质,给后人提供了更丰富的阐释空间。
  综观以上对于毛诗所标之兴的论述,都是解释《诗经》含义及其创作方法的,有“起情说”、有“譬喻”说、有“以善喻善说”等等,不一而足,但都是对《诗经》本身的讨论。
  
  三、作诗
  
  从解经角度阐释“兴”义,两汉以来余绪不绝。随着文学创作的繁荣,对于“经义”的解释又反过来指导创作,“兴”从解经逐渐衍生成为普遍的诗歌创作方法,进而成为儒家诗法之正宗。
  晋挚虞所说的:“兴者,有感之辞也。”首先把“兴”与“感”联系在一起,虽语焉不详,已含有普遍的文学创作方法之义。钟嵘在《诗品》中又提出了:“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风物喻志,比也。”突破了汉儒的见解,从诗歌效果上来区别比兴。钟嵘对于比兴的解释虽然简略,但对兴义研究影响巨大。
  唐初孔颖达《毛诗正义》作为官方定本,对于比兴的解释遵循汉儒《毛传》、《郑笺》的思路。
  对兴义发展贡献巨大的是陈子昂。他在《与东方左史虬修竹篇序》中说:
  仆尝暇观齐、梁间诗,采丽竞繁,而兴寄都绝,每以永叹,思古人常恐逶迤颓靡,风雅不作,以耿耿也。
  陈子昂首先提出“兴寄”说,把“兴寄”和“风雅”并提,作为一种诗歌创作的理想,开启了唐代诗歌复古运动。陈子昂所提倡的“兴寄”,是一种以“复归风雅”为旗号,通过在诗歌中兴寄政治理想,达到干预现实的目的的诗歌范式,它既包括诗歌创作方法,也与诗歌思想内容有关。此后,“兴”、“兴寄”、“比兴”、“风雅”等词,也不再具有个别的特殊含义,而是被笼统地作为同一种诗歌创作理想的不同角度的表述。以“兴”或“兴寄”论诗,所重视的已经不是“兴”本身的含义,而是诗歌整体的作用。
  诗歌复古运动塑造了有唐一代的诗歌风貌。唐代诗人普遍重视“兴寄”的诗歌创作方法。白居易称张籍是“风雅比兴外,未尝著空文”。他自己也格外重视“美刺比兴”的讽谕诗。他在《与元九书》中说:
  诗之豪者,世称李、杜。李之作,才矣奇矣,人不逮矣,索其风雅比兴,十无一焉。杜诗最多,可传者千余首,至于贯穿今古,尔见缕格律,尽工尽善,又过于李。然撮其《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塞芦子》、《留花门》之章,“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句,亦不过三四十首。杜尚如此,况不逮杜者乎!
  柳宗元也大力提倡比兴:
  导扬讽谕,本乎比兴者也。比兴者流,盖出于虞夏之咏歌,殷周之风雅,其要在于丽则清越,言畅而意美,谓宜流于谣诵也。
  风雅比兴的创作理想在唐代逐渐深入人心。连诗歌入门教材也都对它进行详细解说,如皎然《诗议》:“比者,全取外象以兴之,西北有浮云之类是也。兴者,立象于前,后以人事谕之,《关雎》之类是也。”
  经过唐代诗歌复古运动,“兴”作为诗歌创作方法牢固地树立了它的地位,成为中国古典诗歌的“正宗”。
  清陈沆作《诗比兴笺》,以“比、兴”论诗之高下。魏源在《诗比兴笺》序中说:
  嗣后阮籍、傅璇、鲍明远、陶渊明、江文通、陈子昂、李太白、韩昌黎皆以比兴为乐府禽操,上规正始。
  以笺古诗三百篇之法,笺汉、魏、之诗,使读者知比兴之所起,即知志之所之也。
  也是将“比兴”作为诗歌正宗的意思。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