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5期

《文体通释》的文体学思想

作者:吴承学




  他注意到中国古代“拟”之一体。相关的文体还有“效”、“学”、“法”、“、“依”、“代”。又把“拟”分为“别原意而拟体”、“体意俱拟”、“约拟体意”、“虚拟体意”诸种,并举具体作品加以说明,尤其是举唐刘轲《代荀卿与楚相春申君书》(文载《唐文粹》卷八九),指出该文章“虚拟体意”,指出“后世又有虚拟法,本无原文,而因事为拟”,这对于文学史研究是颇有启发意义的。这种“虚拟”其实是一种虚构式的创作,与一般的“摹拟”完全不一样。《四库全书总目》也注意到此类文体,卷八九史部四五《史义拾遗》提要谈到该书有“拟辞”“设辞”:“有作拟辞者,如孙膑祭庞涓文、梁惠王送卫鞅还秦文是也;有作设辞者,如毛遂上平原君书、唐太宗责长孙无忌是也,大都借题游戏,无关事实。”卷一六九《王忠文公集》提要谈到“集中多代拟古人之作,盖学文之时,设身处地以殚揣摩之功。宋代诸集往往有此,亦未可以游戏讥焉。”研究这类代人立言、虚拟揣摩的文体颇有意义,《四库全书总目》仅提及宋人,而王兆芳举唐人作品为例,可谓推进了拟体的研究。
  《文体通释》一百四十三种文体,另外还有五十六种合并于其中,总共约二百种,王兆芳一一加以论述,这是该书的主要贡献。他曾对门弟子谈到其文体研究的特点:
  先释名义,必宗本字本义,其取引申义者,必使与本义相顾,明立体之元意也。终释源流,源取信于可考,流略举以见例,明观体之来路也。中释体之所主契,名义符,源流明,布体之要法也。其不为恒体者阙焉。(吴一鹤等跋)
  王兆芳对于文体的阐释非常重视本义以及追源溯流。他对于文体的研究,正如他所主张的一样,就是在“祖述”的基础上加以“引申”,颇有自得之处。比如“谕告”在《文体明辨》属“王言”之一体,《文体通释》则云:“谕者,一作喻,告也,晓也,以事情告下,令明晓也。主于告晓意指,与诏、诰相通。源出汉高帝《入关告谕》(古谕不为体),流有宣帝《谕意萧望之》及张骞《谕指乌孙》,王骏《谕指淮阳王钦》,王遵《喻牛邯书》,唐刘蜕《谕江陵耆老书》。”可见王兆芳认为“谕告”并不限于天子之言,亦可用于官员告下之言。又如关于移文之起源,《文章缘起》:“移书,汉刘歆移书让太常博士论《左氏春秋》。”《文体通释》则曰:“移书者,移本字作,迁徙也。手书迁移于人,或召或约,或责劝,使之从也。主于徙达严词,鼓动人意。源出王孙骆移记公孙圣(见《吴越春秋》),流有汉薛宣《责谢游》,《劳勉尹赏薛恭》,《追署王立》三移书,刘歆《让太常博士移书》,窦章劝葛恭移书,宋均移记九江属县,应劭移书申约吏,及梁简文《答穰成求和移文》。”王兆芳则以为移文起于春秋时代。从这些例子来看,王兆芳的《文体通释》确有自己的见解。
  《文体通释》是清末一部重要的文体学专著,但当时学术界由于受到西方学术的影响,在文学领域内,传统文学观念已在被迅速边缘化,传统文体学也失去原有重要地位。在这种背景下,《文体通释》未受到人们的重视是可以理解的。在当今重建中国文化的时候,我们重新来看《文体通释》,便可发现其独特的价值。希望这篇小小的文章,可以使人们知道,在一百年多前,有过这么一个人,有过这么一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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