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在百口嘲谤、万目睚眦的情形下写书,没有任何物质援助和精神慰藉,痛苦可想。但是他却有一个亲密的人,成为他的唯一的支持者。这人名氏不详,只留下一个别署,叫作"脂砚斋",前文已略曾涉及。从脂砚斋这里,曹雪芹却得到了援助和慰藉。在曹雪芹当时的处境下,居然还有脂砚斋这样的人,真是难能可贵已极,使我们不能不对他发生很大的钦佩之情,我们应该向他致以崇高的敬意。 有一种意见极力低估脂砚斋这人和他给《红楼梦》所作的批语的重要性。其主要理由大概不外乎:脂砚斋的观点并不全部高明、正确,他的批《红楼梦》,不过如金圣叹的批《水浒传》一样;凡是旧日的评点派一流的东西,笔墨游戏,糟粕居多,并没有多少价值可言。 关于脂砚斋批书的问题,这册小书篇幅体例所关,不能详说。但有几点应当表出:第一,对于二百年前的小说批点家的观点,当然要批判抉择,正确估价,可是这和轻轻一笔抹杀不是一个意义。第二,小说评点派,其内容固然有很多应为我们扬弃的糟粕夹杂在内,但是从整个说,这实际是一种"通之于大众"的传统文艺批评欣赏的通俗形式,我们应当给它的是适当的重视,而不是一力贬弃。第三,像金圣叹之流,只是《水浒传》行世已久之后的一个读者,换一方式说,他对于小说的作者为人和创作过程来说,都是一个"不相干"的旁人,所以他的批《水浒传》就只能是这样的"范畴"之内的东西;可是脂砚斋却不能和金圣叹一概而论,因为他不但和《红楼梦》的作者是同时人,而且是关系极其密切的亲人;他不但对《红楼梦》的创作过程了解十分清楚,而且他本人就还是一位参预写作的助理者。第四,金圣叹是从封建的立场、观点来批点乃至窜改《水浒》,而脂砚斋则虽然不能尽合作者的全部立场、观点,他在更多的方面却是同情作者和维护作者的意旨和主张的(注:有些研究者,拿今天的各种理论、见解、观点去衡量、要求脂砚斋,假如不合,就说这位批者如何不懂《红楼梦》,如何错误,这又是一类对待脂砚的看法。我觉得还是应该从事实出发,而不从抽象概念出发。)。--这样的一位批家,恐怕不应当毫不分辨地和金圣叹等人相提并论。应该想到,能够获得这样的批家批过的小说而且幸而流传保存下来,是无比宝贵的研究资料,这在全世界古今文学史上也是不可多得的特例。我们应当充分理会到这些意义。 这样说一下,就可以看出脂砚斋的难能可贵处:他是曹雪芹孤独寂寞中的一个最有力的支持、鼓舞和合作者。 他帮助曹雪芹作了哪些具体的工作呢?我们现在还能看得出的,就有以下各事: 一 他决定书名。例如他在"再评"的时候,最后决定在《红楼梦》小说的许多异名之中仍旧采用"石头记"为正式书名,并得曹雪芹的同意,把这个原委写入卷首的"楔子"部分的正文里面(注:见甲戌本《石头记》首回。)。事实上,乾隆时候的最初流传的抄本《红楼梦》,都是定名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 二 他建议将小说里的某些重大情节作出删改。例如原稿第十三回原来的回目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正文写贾珍和秦氏翁媳奸通,被丫环撞见,秦氏自缢而死。由于脂砚斋的建议,将此事明文一概删去,改为隐笔暗写,因而此回的篇幅独较他回为少;回目也修改避讳了(注:见甲戌本《石头记》脂批所叙,并参看俞平伯《红楼梦辨》159-178页《论秦可卿之死》。)。 三 他校正清抄本的文字。例如庚辰本第七十五回的前面,记有"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一行字,就是证据痕迹。 四 他整理原稿,掌握情况,随时指出残短缺失之处,提醒作者修补。例如小说第七十五回,本以"赏中秋新词得佳谶"为下半回的主题,而写到宝玉、贾兰、贾环由贾政的命令依次作诗时,都只有引起诗句的"道是"二字,而不见诗句(有的"道是"下面空了格,表示下面将有文字);脂砚斋便于回前记下"缺中秋诗,俟雪芹"的话。 五 这样的缺短之处,不止一例;有的直到雪芹逝世,也终未能来得及补齐,而脂砚斋代为补作了。例如上条所举中秋诗,较晚本仍无诗句,而且将"道是"等字样也删掉,连缺短的痕迹也消灭了:可见此三诗终未补作。而第二十二回"制灯谜贾政悲谶语",回末只到惜春之谜为止,眉上朱批云:"此后破失,俟再补。"后面又一单页,"暂记"宝钗之谜语正文、七言律诗一首,后面批云:"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则又可见较晚本此回回末所补的一小段,就是脂砚斋伤叹雪芹已亡而自己动手补足的(注:乾隆三、四十年之间的旧抄本如蒙古王府本、戚本,已有了这一回的"尾巴",这绝非他人所补,理由参看注⑥,而且,所补谜语已同时有了与原有谜语统一的脂批。)。 六 他不止代补零碎残短,还代撰整回的缺文。原来《红楼梦》底稿本久为朋友借阅,以致时有迷失,如庚辰本第二十六回眉批:"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都是例子。至如第六十七回,高鹗所谓各本"此有彼无,题同文异,燕石莫辨"者,在庚辰本果然也没有,其第七册自六十一回至七十回,实共八回书,而于卷首注明:"内缺六十四、六十七回。"这就是在"庚辰秋月定本"中尚很有缺少整回的地方(庚辰,乾隆二十五年,其时雪芹尚在);但到较晚本,六十四回和六十七回就都有了。就中如六十七回,研究者认为是后来伪作(注:可看周煦良《红楼梦第六十七回是伪作》(《文汇报》1961年9月9日)。),所举破绽欠合之处,颇有道理。其实这种"伪作",绝非那种不相干的后人的作伪所可比拟;从它补作的年代和质量看来,只可能出于脂砚斋之手(注:现存的蒙古王府本、戚蓼生序本《石头记》,已有此回。此种本子都是乾隆三、四十年时期的抄本,彼时脂砚斋还在,还正在不断整理、批注《红楼梦》,很难设想在这时已有不相干的人伪作一回而得羼入流行。)。 七 他掌握稿本的章回情况,建议改动设计。例如今本的第十七、十八两回,在庚辰本中尚连接而下,本是一大回书;脂砚斋在回前记云:"此回宜分两回方妥。"后来的本子果然就分为两回了,而且各本的分法并不全同。揣其尝试具体分断的人,也就是脂砚斋。 八 他替书中的隐词廋语,难文僻字,都作出了注解。例如贾家四姊妹的名子"元""迎""探""惜"谐隐"原应叹息",给秦可卿送殡的六家"国公"的姓名中,隐寓十二地支,等等,不是和作者关系切近的人,便很难懂得原意(注:这种解释命名的办法,好像是属于"索隐"范畴的东西,但它们是作者原来设计的(古代小说、剧曲,时有这种体例),是小说本身里面客观存在着的,因此与唯心主义的"索隐"方法性质不同。)。例子很多,不必备举。余如"金■彝",就注明"■,音垒,周器也。""玻璃■",就注明"■,音海,盛酒之大器也。"例子也不一。 九 他为此书作出"凡例",列于卷首,并题总诗,就是上文所引的"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的那一篇七律。这使我们对曹雪芹写作的苦心密意、惨淡经营,都增加了了解。 十 他替全书作了批语。从书一成稿,他就作批,直到雪芹亡后,每隔二三年,就温读批注一次,至少共历八九次之多。这些批语,对曹雪芹的创作心理、概括方式、艺术技巧等方面,都有所涉及。这些批语,曹雪芹和脂砚斋都不曾认为是后来无中生有的附加物,而是从一传抄行世起,就以"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的形式而出现的。在乾隆四、五十年以前,并不曾有过只有白文而无批语的本子存在过(注:乾隆四十九年梦觉主人序本才开始删弃大部分批语而存其少许,但已声明了删减的事实。)。从这一点来说,脂砚斋的批本《红楼梦》的性质,也绝不与其他小说的评本(如《三国》《西游》《水浒》等等)相同。这一层意义,似乎还没有受到普遍的充分的注意。 以上是我们就一些痕迹线索所能看到的,此外脂砚斋还帮忙作些什么,虽不可妄测,想来尚当不止于以上十项。所以脂砚斋确是曹雪芹的一位非常重要的助手乃至合作者;《红楼梦》的撰作,内中包有他的劳动和功绩,是无有疑问的。 曹雪芹穷愁著书,有了这样一个同道和密友、亲人,精神上的快慰和激动,是不待言了。他们俩除了原来的亲密关系,又加上了这一事业上的合作历程,于是感情更非寻常可比。雪芹一死,脂砚斋悲痛万分,屡次在批语中感伤悼念,说出"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等话(注:参看蒙古王府本《石头记》第三回"砸玉"时脂批:"他天生带来的美玉,他自己不爱惜,连我看书的人也着实心疼不了,不觉背人一哭,以谢作者!"语气异常特殊。尤其值得思索的是,雪芹如此亲密的一位合作者,竟不见丝毫痕迹于敦氏诗文中。),又曾题诗,中有"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的句子。 所以,在介绍曹雪芹的时候,只有连带介绍脂砚斋,才是全面的。(注:关于脂砚斋究系雪芹的什么人,颇有不同意见。我个人的看法,略见于《红楼梦新证》增订本第九章,页833-940。此人是一位女子,也是小说中人物的原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