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红楼梦》的回目(6)








  (十四)不见全书,回目点破之例
  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死金丹独艳理亲丧”。
  本书状美人,有虚实明暗种种写法,不及备说,却有一个最特别的写法须一表的,即尤氏之是否美及其如何美,全书一概没有,只在本回上用“独艳”点明。记得从前曲园先生曾谈及《红楼》,说尤氏是很美的,想必也根据这回目罢。
  前文曾说,详不必重,略不必轻,回目之文必不会长,正当作如是观。万绿丛中一点红,原非常突出;以“独艳”对“群芳”又是很有分量的。且尤氏之美,从她的得姓亦可以知道。本书六十六回宝玉讲起二尤,“真真一对尤物,他又姓尤”已明点出来。二尤如此,则尤氏可知矣。
  像这样的笔法,的确有点像《春秋》了。作者小题大做,难道专为写尤氏的美貌?当然别有用意的。
  我以为本书是以《风月宝鉴》和《十二钗》两稿凑合的。《风月宝鉴》之文大都在前半,却也并非完全在前半部。若宝玉、秦氏,凤姐、贾瑞,秦钟、智能等事固皆《宝鉴》旧文,但下半部也是有的,如贾敬之死只尤氏理丧以及二尤的故事,疑皆《风月宝鉴》之文。仔细看去,文章笔路也稍微有些两样,不知是我神经过敏否。
  “死金丹独艳理亲丧”实和“王熙凤协理宁国府”遥遥相对。叙贾敬之死与秦氏之死,对文还多,兹不详列。《红楼梦》有一个人物,老在暗地里,非常隐晦的,即贾敬是。如贾赦、贾珍之恶不言可知,贾政之假正经亦不言可知,惟独贾敬不大引人注意,作者却在《红楼梦》曲文里给点破了,所谓“箕裘颓堕皆从敬”,将贾氏一门种种罪恶归狱于贾敬,文笔深冷之至。尤其应该注意,此句用合传法写在秦氏曲中,殆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欤。脂评虽说得是,后人却尽有不解的,认为贾敬有什么错呵[12],亦可见深隐之笔,每不被时人所知。若体会了这句话,则本回及以下各回便迎刃而解了。
  仅就尤氏之美着想,自未得作者之心,却也算找着了一条线索。区区一尤氏,其为美恶皆属寻常,何必深文。既有深文岂无微意,再思再想,就明白了。
  (十五)回目直书,正文兼用曲笔之例
  第六十九回“弄小巧用借剑杀人,觉大限吞生金自逝”。
  尤二姐之死,一曰“杀人”,二曰“自逝”。到底她自杀还是被杀呢?缘凤姐有必死二姐之决心,故归狱凤姐,称为“杀人”,老当之至。
  回目跟正文仿佛《春秋》经传的关系。这里回目用直笔,正文兼用曲笔。如杀人之法为“借剑”,而“借剑杀人”书中有的。
  凤姐……用借剑杀人之法,坐山观虎斗。等秋桐杀了尤二姐,自己再杀秋桐。
  似乎并无曲直之异,却正相符合了。不过二姐之死并非完全由于受秋桐的气,被她所害,主要的由于胎被打下了。书上说:
  况胎已打下无可悬心,何必受这些零气,不如一死到还干净。
  其记打胎之事,多遮掩之笔,荒唐之文。如胡君荣之来也,只说:
  谁知王太医亦谋干了军前效力,回来好讨荫封的。小厮们走去,便请了个姓胡的太医名叫君荣。
  果真这样,是小厮们走去便请了来么?最大的关键在于药误。书上又这样记胡医的胡涂,才用错了药:
  尤二姐露出脸来,胡君荣一见,魂魄如飞上九天,通身麻木一无所知。
  今人假如这样写小说,我想医生工会要提抗议的,难道真见了美色,即一无所知吗?况且贾琏已说过:
  已是三月庚信不行,又常作呕酸,恐是胎气。
  本家这样明说,医生虽庸,何至置若罔闻。况胡医既恋二姐之色,以常情论,用药必更郑重,何至于违反贾琏之意,一死儿用定了虎狼药呢。
  到后来闯下了祸,贾琏查问,不过这样说:
  急的贾琏查是谁请了姓胡的来的。一时查了出来便打了半死。
  到底查出了下落没有呢?如果查不出来,为什么查不出来呢?
  这很显明,这大段的叙述虚头很多,事实上有大谬不然者。请胡君荣的小厮乃凤姐授意的,而胡医坚决用打胎的药殆出于凤姐的贿嘱。胡医虽庸,但这儿与庸或不庸无关;他虽姓了胡,与胡涂不胡涂亦无关,循文细诵即可明了。凤姐害人的行为书多明叙,这儿忽改用暗场,必有深意。况在五十一回目录先出“胡庸医乱用虎狼药”,好像胡医一向这样乱七八糟的,他用错了药打下胎来不足为奇,千里伏线,早为本文占了地步。
  打胎之事关系尤二姐之死,却不见于回目;回目所谓“借剑杀人”,包括胡医用药在内可知。回目上既已明说二姐被凤姐杀害,正文改用暗场什么缘故?难道回护凤姐么?再看本文这一段就明白了。
  凤姐比贾琏更急十倍,只说:“咱们命中无子,好容易有了一个,又遇见这样没本事的大夫。”于是天地前烧香礼拜,自己通陈祷告,说:“我或有病,只求尤氏妹子身体大愈,再得怀胎生一男子,我愿吃长斋念佛。”
  她要吃长素念佛,保佑尤氏妹子生男,咱们信不信?下文接说:
  贾琏众人见了,无不称赞。
  明明真人面前说谎话哩。荒唐肉麻到如此,作者岂有不感觉之理,盖借以形容凤姐之恶耳。若上边不用暗场,这一段文字便安插不下了。不但本回如此,即六十八回凤姐骗赚尤二姐,句句通文达道,口口声声自称奴家,正亦此意。
  须知回目用直笔者,断凤姐之毒辣;正文用曲笔者,状凤姐之虚伪;言非一端,各有所当,实为互明,并无两歧。甚言凤姐之恶,已情见乎词,非但不曾替她回护,而且进一步去批判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