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责任的两个关键








  现在我们来探讨三个秦可卿中最重要即出现在脂本和今通行本中的第一个秦可卿,也就是曹雪芹奉畸笏叟之“命”经过重大修改后定稿了的秦可卿。
  对秦可卿评价的关键在于,她在和贾珍的关系中扮演什么角色。她是自愿的呢,还是被勾引堕落的呢,或是完全被迫屈从的呢?秦可卿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态度可以对她形成大不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评价,她将承担大不一样的责任。摄制于20世纪80年代的电视连续剧《红楼梦》是一部非常优秀的艺术品,不过在秦可卿艺术形象塑造的问题上,我认为不大符合曹雪芹在修改后定稿中的原意,电视剧中的那个秦可卿多少有些半推半就的样子。
  从小说来看,很明显,秦可卿不可能自愿,也不会是被勾引与贾珍相爱。最有力的证据就是,秦可卿是突然病倒,精神负担极重。因此一定是发生了突然事故。在排除了所谓政治阴谋等等原因后,那么会不会是由于被丫鬟发现而变得紧张、害怕呢?也不会。因为这种贴身丫鬟对女主人是会忠心耿耿的,而且这种事情,不论秦可卿是自愿还是被迫,都不可能瞒过贴身丫鬟。这两个丫鬟也绝对不敢得罪贾珍这样的主子,秦可卿死后两个丫鬟的表现,瑞珠自杀,宝珠愿为义女,可以证明。所以只剩下惟一的可能,那就是秦可卿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被迫屈从贾珍的淫威,实际上贾珍等于是强奸了秦可卿。而这个情形被两个丫鬟得知了。
  我们暂时把判词、《红楼梦曲》等放在一边,先来看看小说中秦可卿从得病到自尽的过程,看看曹雪芹在事关这个女人的命运和这桩命案的修改中为我们留下了哪些蛛丝马迹。
  秦可卿病得突然,病得蹊跷,死得意外,不过依然有迹可寻。解读这个艺术形象和秦可卿之死有几把钥匙,其中有两把特别重要。第一把钥匙是秦可卿独特的个性,第二把钥匙是贾珍出奇的悲伤。
  秦可卿被迫屈从贾珍发生在什么时候?
  前面我们已经分析了,虽然第七回焦大醉骂中就提到了“扒灰”,而且小说明确说差一点连贾珍都骂出来了,但是并不意味着此时他俩已经有很严重的不正常关系了。因为当时连尤氏和秦可卿听了都没有把这当回事,否则心理极其脆弱的秦可卿早就病倒了。
  第十回第一次涉及秦可卿病情,尤氏对金荣之母有一段长达六七百字的话语,这在《红楼梦》中是十分罕见的。其中与病因关系密切的几句特别值得注意。秦可卿的个性很丰富,比如她脾气温和,善解人意,尊老爱幼,等等。不过秦可卿最大的特点是,她心思很重,心理十分脆弱,经不起一丁点儿事情。尤氏说,秦可卿“他这些日子不知怎么着……那两日,到了下半天就懒待动,话也懒待说,眼神也发眩”。“他(秦可卿)可心细,心又重,不拘听见个什么话儿,都要度量个三日五夜才罢。这病就是打这个秉性上头思虑出来的”。此话可谓知人之论。听见一丁点儿芝麻大的事,秦可卿都经受不起,三五日都排解不开,秦可卿心理特别脆弱由此可见一斑。了解秦可卿的这个特点,有助于我们弄清秦可卿出事的时间和一病不起的原因。张友士诊治后对病情的一番分析,让她要养心调经,十一回秦可卿对来探视她的王熙凤说:“这如今得了这个病,把我那要强的心一分也没了。”也都证明秦可卿得的确实是心病。尤氏的观察和张友士大夫的分析如出一辙,不过尤氏偏于感性,是经验型的;而张友士是学者,精通医理,分析是理性的,有理论水平。二人的共同结论是一样的,即秦可卿得的是心病,是强迫性忧郁症。
  第十一回尤氏对王夫人说:“他这个病得的也奇,上月中秋还跟着老太太、太太们顽了半夜,回来好好的。到了二十后,一日比一日觉懒,也懒待吃东西,这将近有半个多月了,经期又有两个月没来。”可见秦可卿发病是在中秋到二十之间的几日里。公公对儿媳言语举动出格也可能被人议论为“扒灰”。焦大醉骂“扒灰”是在上一年,是一种泛指而不是特指。正因为这样,所以尤氏当时也没有什么怀疑,依然对儿媳十分爱护。如果秦可卿被迫屈从贾珍的事早就存在了,那么按照秦可卿心思特别重的性格,她的精神可能早就被压垮了。由此我们可以断定,贾珍虽然对秦可卿早有非分之想,动手动脚,但是真正出事是在中秋到二十之间的几日内,很可能就是被删改了的“更衣”部分。“更衣”在古代除了表示换衣服,更多的是对上厕所的一种委婉的说法。所以焦大醉骂反倒是可以证明,当时贾珍和秦可卿的事情还没有到那么严重的地步。因此我们要特别注意事件的突然性,正是这个突然性证明秦可卿本人没有道德责任,她是完全被迫的。所以一旦出事之后,心理特别脆弱的秦可卿立即被击倒了。
  不过一开始秦可卿并没有想到死,更没有自杀的打算。从尤氏等的谈话中还看不出病情的极度严重和秦可卿本人对恢复健康完全失去信心。她不但病得突然,而且死得也突然。
  秦可卿的病本来是可以治好的。张友士在诊断后说了一通,并没有说有什么疑难杂症。贾蓉不放心,又问“这病与性命有妨无妨”。张友士说得很有分寸:“大爷是最高明的人。人病到这个地位,非一朝一夕的症候,吃了这药也要看医缘了。依小弟看来,今年一冬是不相干的,总是过了春分,就可望痊愈了。”张友士的话很清楚,一是此病已非一时,所以不可能马上就痊愈;二是没有大病,过了春分能够康复。张友士没有说出来的话是,秦可卿得的是忧郁症的心病,“大奶奶是个心性高强聪明不过的人;聪明忒过,则不如意事常有,不如意事常有,则思虑太过。此病是忧虑伤脾,肝木忒旺。”这段话的关键词就是一个“思虑”、忧虑的“虑”字。为什么说“吃了这药也要”“看医缘”,那就是说,得此病非一朝一夕,吃药不是最主要的,关键是能不能排除心中的忧虑。能够排除,那么过了春分就能痊愈了。所以从生理学角度而言,秦可卿的病并不厉害;但是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却相当严重。
  可是就在张友士已经给她正确诊断开出药方之后,只吃了一剂药,头晕就略好些,可见药是对路的。王熙凤说她可以不怕了,秦可卿却说:“任凭神仙也罢,治得病治不得命。婶子,我知道我这病不过是挨日子。”隔两行,凤姐提到“如今才九月半”。也就是说,从事情发生到现在不过一个月,秦可卿的精神状态怎么就变化那么大,对自己痊愈彻底失去信心而且形容消瘦得如此厉害了呢?
  秦可卿之所以完全失去信心,说自己的这病没法治好,不是因为“病”,而是因为“命”。
  可见这个期间,也就是这一个月内,一定还发生了另外一些事情,而这是不可改变的命运。正是这个命运决定了她的“病”好不了。
  是不是被尤氏发现了呢?不是。之所以说不是,是指尤氏不但在焦大醉骂时根本不信,而且在秦可卿突然病倒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还毫不察觉。她对这位儿媳印象之好,溢于言表:“这么个模样儿,这么个性情的人儿,打着灯笼也没地方找去。”想尽办法为她治病,还特别叮嘱贾蓉“不许招他生气”。顺便说一下,尤氏这几句话有力地证明了秦可卿根本不可能是贾珍的秘密妻子。果真那样的话,贾蓉早就知道这个情况,尤氏还说“打着灯笼也没地方找去”之类的话干什么?至于贾蓉,那一开始就更不知道真情了。焦大醉骂,尤氏之所以没有在意,就是因为她不认为有那么严重的问题,所以直到秦可卿临死前她发现确凿证据,才突然改变了对秦可卿关怀备至的态度,并且在秦可卿死后托病不出。
  那么会不会是被贴身丫鬟发现了呢?
  在秦可卿自尽后,有两个服侍她的丫鬟的结局出奇:先是瑞珠“触柱而亡”,接着是宝珠“甘心愿为义女,誓任摔丧驾灵之任”。显然她们是知道一些隐情被迫这样做的。作为贴身丫鬟,如果秦可卿有什么特别出身,神圣使命,她们肯定知道,因为这在贾府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因此不可能是在秦可卿临死前才听说了什么关于出身的信息。那么,秦可卿之所以对自己的“病”毫无信心,精神压力大到这种程度,会不会是因为被瑞珠、宝珠撞见她与贾珍的隐情之故呢?不是。从焦大醉骂我们可以得知这些议论早就在悄悄流传,而这两个丫鬟地位很低,知道真相,对秦可卿也不会构成严重威胁。从后来一个自杀,一个愿为义女来看,两人和秦可卿关系都不错。丫鬟保护女主人的隐私,对自己只有好处,而暴露对自己则有大害。所以被丫鬟发现而使得秦可卿精神压力很大,或是压力增加,即使有可能,但是压力不会大到一病不起的地步。而且我们一定不能忽略秦可卿得病和自尽这两次都是很突然的这个至关重要的现象。更大的可能性是,贾珍迫使秦可卿就范时,瑞珠和宝珠就在秦可卿身边或附近,因此她们清楚发生了什么。贾珍根本不用担心丫鬟,让她们走开就是了,他不怕她们会泄露出去。因为贾珍这种事情不可能瞒过一刻不离女主人的贴身侍婢,这就是为什么秦可卿自尽后瑞珠紧跟着自杀的原因。
  当我们排除了这几个可能之后,合理的解释只能是:贾珍自那次以后没完没了地继续纠缠秦可卿。秦可卿明白,其实自己根本没有通常意义上的病,得的是严重的心病。可这心病根本就治不好,也没法治。为了家族和自己的名誉,她不但不能揭露,也不能向任何人求助。更为严重的是,她无法摆脱被贾珍继续纠缠的“命”即命运。因为作为公爹,贾珍有太多的机会来“关心”秦可卿这个儿媳。秦可卿对王熙凤说,自己“不过是挨日子”,表明她是希望以自己的病死来摆脱这个噩梦,求得解脱。但是秦可卿没有等到这一天,因为贾珍不顾一切地继续纠缠使事情终于暴露,被尤氏发现,过去对可卿百般疼爱、赞誉有加的尤氏的态度突变。尤氏的这种态度突变不是发生于我们现在看到的秦可卿死了以后,什么忽然“犯了胃疼旧疾,睡在床上”啦,什么“不能料理事务”啦,那是明显的托词;而是秦可卿还活着的时候,也就是在她临死前的一两日。一个偶然的机会,尤氏发现了什么,于是将那些蛛丝马迹联系起来,一直被掩盖得严严实实的事情终于露出马脚。这大概就是被删改了的“遗簪”部分。在那种情况下,秦可卿除了自杀,已经没有任何别的选择了。
  现在我们来用第二把钥匙,就是贾珍在秦可卿自杀后令人费解的悲伤。贾珍的这种极不正常的态度,除了反映他内心的丑恶以外,是不是还有一些别的心理?而这种心理不但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贾珍的复杂内心世界,也有助于我们分析在秦可卿从得病到自杀过程中究竟还发生了一些什么,可以帮助我们确定秦可卿在这件事情中的道德责任。
  在女方突然自尽而人们一片怀疑声中,处于贾珍这种情况下的男子,通常会尽量避嫌,装得跟没事似的,以便掩盖真相,而不会在浓重的怀疑气氛中使人更加疑心到自己。但是贾珍却恰恰相反,他不但没有努力避嫌,而且竟然悲痛得病了,不是装病,真的是病了,病到走路都要拄拐的程度,甚至“恨不能代秦氏之死”!他不惜一切代价为秦可卿大办丧事,甚至事必躬亲,亲自张罗。除了公开承认他与秦可卿有染外,他的所有言行一点都不忌讳,这实在太不寻常,因此需要我们格外注意。尽管贾珍一贯玩弄女性,而且后来在二尤的问题上仍然表现得十分不堪;但是在对待秦可卿的问题上,他是不是有真爱秦可卿的一面?他是个聪明人,他不会不知道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作为公爹的他这样异乎寻常地为儿媳妇大办丧事,会进一步暴露自己与秦可卿之间的隐情,要付出沉重的道德代价。但是他不顾一切。他之所以这样做,会不会是因为内心深处感到有些对不起秦可卿?他是不是要通过大操大办来减轻自己心里的压力,用大大提高丧事的规格来对死者做一点弥补?这个推论是可以成立的,否则无法解释贾珍表现反常到如此的程度。这个问题我在《周思源看红楼》中关于贾珍的一节已经作了分析,这里从简。
  现在我们由此来分析一下秦可卿的心态。我们可以进一步断定,在八月十五到二十之间发生第一次事情之后的一些日子里,秦可卿曾经苦苦哀求贾珍,不要再纠缠自己,并且警告他这样下去的严重后果是什么,包括她秦可卿只有去死。但是贾珍显然置若罔闻,不放过她。秦可卿多次哀求,贾珍依然故我。秦可卿知道,这样下去,早晚会暴露,不但使家族蒙羞,而且自己身败名裂。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她的健康状况急剧恶化。不过一开始她显然并不想自杀,因为这样会引起人们的怀疑。她明白自己拖不了多少日子,只想熬到自然死亡,这样既摆脱了贾珍,又掩盖了一切。但是秦可卿连这一天也没有等到,由于贾珍的不断纠缠,终于被尤氏发现了。因此贾珍的极度反常表现反映了他内心深处的某种悔恨之情——他自然不会悔恨和秦可卿事情的本身,而是悔恨自己操之过急,逼人太甚,没有听从秦可卿的警告,导致她被迫自杀。注意到这个情况,有助于我们认识秦可卿的内心世界,对她在这个事件中的道德责任作出比较公平的评价。
  那么,曹雪芹对秦可卿的态度究竟怎么样?
  我们在前面已经分析了,从秦可卿的性格与事实判断,她完全是被迫的,因此她不应当负有任何道德责任。但是从判词和《红楼梦曲》来看,曹雪芹仍然认为秦可卿负有一定的责任。这个现象怎么解释呢?
  从脂批透露的原稿标题为“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等来看,原稿中的秦可卿本人(也就是三个中的第一个秦可卿)可能也有相当大的责任。因此曹雪芹对她是有严厉批评的,“淫丧”二字可证。但是在畸笏叟提出“姑赦之”的意见后,曹雪芹不但对那些涉及贾珍与她偷情的“淫”的具体内容作了大量删却,而且从事情性质到人物性格都作了重要修改,秦可卿在这方面的错误与责任大大淡化甚至消除。相反,通过向凤姐交代贾府后事表现她的远见卓识因此变得更加突出起来。人们对这个形象最关注的自然是,在判词和《红楼梦曲·好事终》中,曹雪芹对秦可卿的批评在金陵十二钗中仍然是最重的:“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虽然主要是批评作为贾府长房的宁国府的贾敬和贾府族长的贾珍,但是,“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几句说的可确实是秦可卿,分量很重,仍然可以看出曹雪芹对秦可卿有相当严厉的批评。《红楼梦》中的“淫”,内涵不一,比如警幻仙子说贾宝玉的“淫”就和这里指男女关系的淫乱不同。尤其是“擅风情,秉月貌”的这个“擅”字,一字千钧,曹雪芹明明是在批评秦可卿仗着自己的美貌,卖弄风情,勾引男人,而且将秦可卿的“淫”和贾府特别是宁国府的败亡直接联系了起来,问题就格外严重了。
  但是从我们现在看到的脂本与红研所本及其他通行本中,看不到一丝一毫关于秦可卿“淫”这方面的描写。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来看待这个矛盾现象呢?
  对《红楼梦》中的人物评价一定要从曹雪芹对其全部描写中来作出判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曹雪芹在接受畸笏叟的意见删改时,决不是简单地在数量上删去了三分之一的篇幅,而且按照“赦之”的要求,将有关秦可卿的几乎所有内容都进行了重大修改。于是秦可卿就从原来以“擅风情”为特征,与贾珍一同负有道德责任,带有浓重“淫妇”色彩的否定性人物,改变成了现在这样的十分善良贤淑被迫屈从的肯定性形象,成为一个令人十分同情的少妇,这是一个具有本质意义的变化。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显然是同情的,是把她作为一个有补天之材却无补天之命的少妇来惋惜的,因此将她置于太虚幻境“薄命司”的金陵十二钗正册之中,属于“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一。其次,她和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中的那个乳名兼美字可卿的少女虽非一人,但是在艺术上具有同一性。这个可卿“其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表明曹雪芹认为秦可卿在某种程度上兼有黛玉和宝钗之美,是一个值得宝玉喜欢的女人。曹雪芹从对秦可卿这个人物的好感,对她的遭遇感到真切的同情,还通过作品中贾府上下各色人等对可卿的真诚怀念、痛惜之情和高度赞扬显示出来。至于说,对秦可卿的批评,也不奇怪。曹雪芹笔下的重要人物,从贾宝玉、林黛玉开始,几乎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何况秦可卿是一个从否定性人物改为肯定性的艺术形象,留下一些原有的否定性痕迹也就不足为奇了。我甚至猜想,为了使艺术形象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增加阅读趣味,曹雪芹故意留下一些原来情节的痕迹,或者故意留下一些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东西,其中一个就是,在判词和《红楼梦曲》中依旧将她放在最后。正如脂批者所指出的那样,是作者“又弄狡猾”之处,需要我们“不从正面看,方是会看”。就像我们在另外一些人物身上见到的那样,由于曹雪芹的“狡猾”,造成了我们的某种“误读”。而读者一旦从全文着眼,仔细阅读,就会得出最接近于真实的结论来,所能够得到的审美享受,自然也就大大增加了。
  值得一提的是,畸笏叟本来是从封建道德标准出发让曹雪芹“赦之”的,一个“赦”字,透露了畸笏叟本意不过是让曹雪芹不要把她写成淫妇而已,未必有更高的要求,更不是什么出于政治性考虑。如果一定要说是“非艺术因素的考虑”,那么也只局限于封建道德范畴而不涉及与皇权有关的政治斗争。但是核心情节与人物形象基调及主题意义往往关系十分密切,改变了秦可卿在“淫”的问题上的情节内核,就必定影响到人物形象的道德评判及其所体现的思想意义。因此曹雪芹修改后的秦可卿,成为一个美好的令人同情的少妇,有补天之材却无补天之命,成为封建大家族的第一个牺牲品,从而使秦可卿艺术形象大大加强了对于封建道德的批判力量,这显然是畸笏叟始料不及的。
  脂批者对《红楼梦》创作做出了重大贡献,他们,尤其是脂砚斋和畸笏叟,实际上都是出色的评论家。如果没有畸笏叟的意见,原来的秦可卿很可能没有现在这么多可琢磨的东西。
  从审美的角度着眼,曹雪芹的这种修改,大大增强了秦可卿形象的模糊美、朦胧美,无论是情节还是细节都添加了许多不确定因素,比如前面提到的,焦大醉骂“扒灰”时,贾珍和秦可卿的关系到底到了什么程度?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中的那个女孩子为什么叫“兼美字可卿”?秦可卿在与贾珍的关系上究竟有没有责任?她突然病,突然死,究竟是什么原因?等等,足有十几个问题。这就为读者探究事实真相,饶有兴趣地去寻找、拼接、推测、联想、考证那些蛛丝马迹,甚至发挥艺术想象力,都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秦可卿出场的时间不长,所用文字不多,生命短暂,但是给读者留下的印象之深,令人回味的东西之多,值得进一步去琢磨的魅力之强,都是整个作品中极为罕见的。这种模糊美与不确定因素的广泛存在,是《红楼梦》禁得起反复琢磨令人回味无穷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