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有十二个从苏州采买来的小优伶,当时俗称小戏子,小说里称作“女戏”。“戏”指戏子,“女戏”就是女的戏子。为什么要特别强调这个“女”字称作“女戏”呢,叫“戏子”不就行了么?这是因为当时的演员包括演旦角的绝大多数都是男演员,比如琪官蒋玉菡就是演小旦的。所以女的戏子就叫“女戏”,以示区别。当时演的主要是昆曲,曹雪芹创作《红楼梦》后再过了三四十年四大徽班才进京,后来与昆曲等戏曲融合,逐渐发展成为京剧。京剧真正成熟是曹雪芹去世后一百多年的事了。
小说没有交代这些女孩子岁数都多大,不过我们可以大致推算出来。从听说元妃省亲决定修建省亲别院到建成,不过只有半年多时间。贾蔷带了几个人从苏州采买了十二个小戏子回来不久,就赶上元春省亲点戏演出了,而且龄官等会好多出戏。由此可见,这些住在梨香院的女孩子虽然有从苏州一同聘来的几个教习(师傅)教戏,但是她们在苏州时肯定已经学过至少一两年戏了,否则不可能一到京师刚刚学了几个月戏就给贵妃演出。另外,二十二回提到那个长得有点像黛玉的“小旦(应该是龄官)才十一岁,小丑才九岁”。所以她们多数人来京时的年龄应当在八岁到十二岁的样子,个别的可能略大一点,因为都称她们为“女孩子”。不过也不会太小,要不然无论是演戏还是某些恋爱情节就不可能产生。从人物形象塑造的角度而言,由于她们出场机会不多,除了龄官、芳官之外,其他小演员给人们留下的印象不深。但是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却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信息,有助于我们了解当时的某些社会风气习俗,值得我们品味琢磨一番。
写十二个演戏的女孩子有几个作用:
首先是表现出贾府社会地位之高。
许多读者想必都记得五十四回贾母有一次说,他们贾府这样的“中等人家”如何如何,“那些大家子”又如何如何。堂堂宁国府、荣国府怎么才算中等人家呢?那什么才是“大家子”上等人家?那是亲王府、郡王府、贝勒府、贝子府,另外一些现在有公侯伯爵位的和当朝大学士这样的一品大员等人的府第,大概也是。按说贾府是两门国公府,也算得上,但如今毕竟早已经不是国公了,所以贾母才这么说。
其实不必看官爵,当时从人们看戏的方式就能够分辨出高低贵贱来。
一般小康人家是花钱买票上戏园子听戏,南方人叫看戏,一回事。
有钱人家则是请演员到家来唱堂会,就是请几个演员和几个场面来家清唱,不化装,也不演折子戏。人数有多有少,那就看出钱多少了。少的也许就一个演员,一个拉胡琴的;多的可能有三四个演员,场面全套都齐了。一般是分别唱几个唱段。顶多是两三个演员清唱一个完整的段子,有点像《沙家浜》里阿庆嫂、胡传魁、刁德一三个人对唱那样。几个演员,唱个把时辰,唱几个十几个段子。六十六回写到五年前尤二姐、三姐的老娘做寿,家里请了一批票友唱戏,柳湘莲就在里头演小生。这种规格大体上也只能归于第二个档次。
第三种更高级一些的则是请戏班子到家来搭台演戏。四十五回赖嬷嬷的孙子赖尚荣补上了州官,请贾府男女主子们来。花园里摆了几席酒,一台戏,请的是贾母等女眷;外头大厅一台戏,几席酒,请的是老爷、少爷等男主子和其他男宾。一下子就请了两台戏,够气派的了,他还只不过是个五品州官。
第四种最高级的是自己家里养戏班子。忠顺亲王家就有戏班子。三十三回,他的长史官说,王爷说了:“若是别的戏子呢,一百个也罢了;只是这琪官……竟断断少不得此人。”可见养了一个行当齐全的戏班子。
贾府祖上也是养过戏班子的。从五十八回王夫人的一席话来看,后来这个戏班子遣散了,有些戏子就留在了贾府当仆人。十七十八回还说,让那些如今头发都白了的当年“旧有曾演学过歌唱的女人们”,帮着“带领管理”。这次重新弄个戏班子是为了让元春省亲时添点子喜庆,也更显得隆重和气派。
那么这十二个小演员在等级森严的贾府处于什么地位呢?六十回赵姨娘骂芳官骂得非常难听,有助于我们了解她们的地位。赵姨娘说“你是我银子钱买来学戏的,不过娼妇粉头之流!我家里下三等奴才也比你高贵些的”。
芳官怎么这些小演员连贾府的下三等奴才都不如呢?贾府许多丫鬟,包括大丫鬟,更不必说那些小丫鬟,不也都是买来的么?有些由于父母是奴才,自己一生下来就是奴才,为什么这些所谓下三等奴才地位比小戏子还高呢?可见是否花钱买来不是根本原因。这是因为古代妓女和戏子属于一个等级,统称娼(妓)优(伶),是最被人看不起的,社会地位最低。所以戏班子解散以后有些人回家了,但是大部分人留在了贾府,除了无家可归的,都是怕回了家又被卖到戏班子甚至妓院里去。这些留在贾府的孩子为什么这么高兴呢?归根结底是自己从此不再是戏子了,社会地位相对提高了,和一般丫鬟一样了。所以戏班子一解散,她们都像出笼的鸟一样。而且又都被分配在主子身边,待遇好,特别高兴。
这些小戏子在不在金陵十二钗?在的话,在哪一册?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见到“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根据脂砚斋批语,《红楼梦》的金陵十二钗除了正册、副册、又副册外,还有三副册和四副册,总共五个册子。既然金陵十二钗正册是十二位,那么其他各册也肯定是十二位,记录了六十位少女、少妇的不幸命运。
正册人人有判词和《红楼梦曲》,都是少女、少妇,属于主子阶层。
副册第一个是香菱,所以脂批说是妾。
又副册开卷是晴雯和袭人,所以可以肯定是大丫鬟。
三副册看来也还是大丫鬟。因为《红楼梦》中提到名字的有身份的大丫鬟光是宝玉的就有八个,还有贾母的鸳鸯、琥珀等,王夫人的金钏、玉钏等,几个小姐的首席大丫鬟司棋、待书、入画、莺儿、紫鹃、雪雁、翠缕等等,又副册十二个肯定装不下,所以三副册也应该是大丫鬟,至少要占一部分席位。
这十二位小演员正好满十二这个数,又都是一样的身份,她们成为一册是合理的。她们在贾府的地位不但比鸳鸯那些月钱一两的低,也比晴雯这种月钱一吊的大丫鬟要低,属于月钱五百(半吊)的那类。所以我估计属于最后的四副册。
但是也有红学家认为不止六十。因为《红楼梦》中提到的有名字的丫鬟数目很多,又副、三副根本装不下。由于九是从零到九的十个基本数中最大的数,中国历来都是以九的倍数计数表示多,因此有红学家认为应当总共有九册一百零八人。乍一听,这话确有道理,光是宝玉的大小丫鬟就有十六个,照此推算,各位小姐、少妇、太太、奶奶的丫鬟,再加上各位老爷、少爷的妾,可不就得一百零八个!但是许多人都只是艺术符号,没有成为艺术形象,甚至连名字都没有。比如副册应该是香菱这样非常年轻的妾,肯定不会包括赵姨娘,现在连十二个都不好凑齐。再说,《红楼梦》第五回警幻仙子在贾宝玉看那些册页时有一句非常关键的话我们要注意:“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所以有许多丫鬟之所以未能入册,就是因为她们是“庸常之辈”。由此可见脂砚斋说的六十个是对的,而且他是看见曹雪芹后三十回原稿最后的“情榜”说的,应该是最权威的。
在曹雪芹笔下这些小戏子地位卑微,但是人格一点也不低。
儒家文化的一大弱点是不重视人的个体价值。在长期封建社会严格的等级观念熏陶下,人们的人格意识、自我价值意识淡薄,这种情况到了清代发展到了极点,全国上下奴性弥漫。这十二个女孩子中,人格意识和自我价值意识最突出的要数龄官。三十回通过贾宝玉的眼睛写出,龄官长得很美,“大有林黛玉之态”。而龄官的性格则有点像晴雯。晴雯的判词中最有分量的两句是:“心比天高,身为下贱。”身为下贱是地位,自己决定不了,但是心比天高是个性,是人格意识,是自己可以掌握的。在贾府下层社会,龄官是晴雯第二。而脂批说“晴有林风”,就是说晴雯的作风与个性有点像林黛玉。所以龄官的个性也有与林黛玉相通之处。龄官一出场就是一个很有个性、不肯迁就、受不了委屈的女孩。她刚刚演完,受到元春的赏赐和表扬,太监传谕说:“龄官极好,再作两出戏,不拘那两出就是了。”贾蔷赶紧答应,让龄官演《游园》、《惊梦》两出。若是有些人,面对贵妃表扬赏赐,会感到受宠若惊,遵命巴结惟恐不及。但是龄官认为这两出“原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定要作《相约》、《相骂》二出。贾蔷扭他不过,只得依他作了”。所谓“本角之戏”,就是自己这个行当的戏。二十二回说,在贾母内院演出的“一班新出小戏,昆弋两腔都有”;“昆”指昆曲,“弋”指弋阳腔。因为《游园》、《惊梦》两出是昆曲正旦演的,相当于后来京剧中的青衣的戏;而龄官是小旦,相当于京剧中的花旦,所以不是她的本角戏。龄官竟然敢于当着贵妃的面拒演,看起来似乎只是任性,孩子气,实际上是有骨气。龄官的这种文人骨气显然是曹雪芹有意识地投射到这个女孩子身上的,而且让她反复表现。三十六回写到,有一天宝玉闲得无聊,想起《牡丹亭》曲来,自己看了两遍还不过瘾,听说龄官唱得好,就来梨香院找她。宝官、玉官等见宝玉来了“笑嘻嘻的让座”,说话也都热情。惟独龄官见宝玉进屋,依旧独自躺着“文风不动”。宝玉上前就她,在她“身旁坐下,又陪笑央(请求)他起来唱”一曲《惊梦》的曲子,龄官不但拒绝,而且躲开宝玉。“忙抬身起来躲避,正色说道:‘嗓子哑了。前儿娘娘传进我们去,我还没有唱呢。’”可见,龄官不久前曾经再次拒绝贵妃元春让她演某些她不愿演的戏。这一来,宝玉感到从来没有被别人这样讨厌过,挺难为情地红了脸,只得出来了。
有学者认为,龄官隐寓元春的命运,理由是龄官两次拒演元春点的戏,由此推断在省亲时演出的四出戏之中,龄官一定是演“伏元春之死”的《乞巧》中的杨贵妃。我认为不可能。因为一,杨贵妃应当是正旦演的,而龄官是小旦,不是她的行当,她是不肯演的。二,龄官最后宁可舍弃与贾蔷的爱情,趁贾府解散戏班子之机,跳出牢坑,追求亲情与自由去了,而元春死于宫中。三,龄官从长相形态、对爱情的执着、倔强的个性和咳血的病情等都更像黛玉而不是元春。
其实龄官嗓子哑是借口。因为宝官说了,只要贾蔷在,龄官就一定会答应。其实这话也不全对,因为元春省亲时贾蔷在场;把戏班子传进宫去,作为管理者贾蔷也肯定去了,龄官还不是照样不想演就不演!龄官就是这么有骨气,这一点确实很像黛玉和晴雯。不过宝官这话倒是证明龄官和贾蔷的爱情尽人皆知。
龄官对贾蔷的爱情很值得注意。因为一个是地位最低的小戏子,一个则是“宁府中之正派玄孙”,有权有势的主子,彼此却爱得十分执着,实在难能可贵。本来我一直以为龄官可能年龄稍大一点,因为她明显地比戏班子里多数女孩子有头脑,也较早地懂得爱情。在一个几乎无法接触其他年轻男性的狭窄范围内,龄官爱上贾蔷是很自然的。但是从二十二回来看,那个大家都看出来有点像黛玉的小旦,就是龄官。而二十二回和三十回是同一年。所以龄官是个早熟的女孩。第九回介绍说,贾蔷是“父母早亡,从小儿跟着贾珍过活”。出场时十六岁,和龄官热恋时也就十七八岁。他长得漂亮,十分聪明,非常能干,也有公子哥儿“斗鸡走狗,赏花玩柳”(嫖妓)的毛病。他是众顽童大闹学堂的幕后策划者。龄官深爱贾蔷最典型的细节自然是三十回大热天在蔷薇花架下的地上用簪子一笔一画没完没了地画那个“蔷”字,甚至下雨了,衣衫湿了都没停。可见爱得很执着,也是一颗痴情种子。
从一些细节来看,贾蔷也确实真心喜欢龄官。三十六回贾蔷花了一两八钱银子买了一只稀罕小鸟“玉顶金豆”。一两八钱银子在当时可不是个小数,等于晴雯这一级的大丫鬟三个半月的月钱呢。这小鸟显然是受过训练的,会表演“衔旗串戏台”。贾蔷说是买了来给她玩,解闷开心,还当场演示,“众女孩都笑道‘有趣’”,惟独龄官毫不领情,冷笑了两声,赌气回去睡了。贾蔷又赔笑进来,被龄官数落了一通。贾蔷怕龄官生气加重病情,赶紧把小鸟放了生,连笼子都拆了。从贵妃两次点戏,龄官两次拒演而贾蔷都冒着风险由着她来看,贾蔷确实深深爱着龄官。从前八十回贾蔷的表现来看,看不出他有什么严重的品质性问题。但是后来贾府败落,巧姐被“狠舅奸兄”所卖,高鹗续书第一一七回写的“奸兄”即指贾蔷和贾芸。由于脂批指出贾芸后来曾与小红等到狱神庙探视凤姐,所以贾芸肯定可以排除。1982年和1997年版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的《红楼梦》校注本第五回注释都说:“‘奸兄’,似指曾得凤姐好处的贾蔷之流。”但是这个说法与贾蔷在前八十回中的表现似乎对不上号。不过红研所校注本说“似指曾得凤姐好处的”这个说法很对。我认为是指贾芹。五十三回贾珍训斥负责管理家庙铁槛寺小和尚小道士的贾芹太“贪了”,在庙里“为王称霸起来,夜夜招聚匪类赌钱,养老婆小子”。连贾珍都看不下去了,可见贾芹恶劣到什么程度。贾芹管理家庙的美差是凤姐给的,所以我认为这个和凤姐关系比较近,受过凤姐好处但在前八十回表现极差的贾芹可能性最大。
戏班子解散以后,龄官上哪儿去了呢?她结局如何?五十八回戏班子解散,没有提到她的去向。这个问题很值得深思。十二个小戏子中有一个死了,剩下十一个中文官、芳官、蕊官、藕官、葵官、豆官、艾官、茄官这八个分别给了贾母、宝玉、宝钗、黛玉等,一人一个。所以不愿留下的不是小说中写的“四五人”,而是三人。这三个值得注意,一个叫宝官,一个叫玉官,合起来就是宝、玉二官。不知道是贾府粗心,竟然没有像对待红玉那样让她们改名;还是曹雪芹有什么寓意。反正这宝、玉二官是离开贾府这个牢坑了。看来这“宝玉”就是和别人很不一样。而第三个离开的就是龄官!从龄官那么深深地爱着贾蔷来看,她似乎是不会轻易离开贾府的,她应该毫不犹豫地留下才是,贾蔷也会千方百计地动员她不走,但是她却走了!问题的答案就在于她对贾蔷买小鸟的抱怨之中,她认为包括贾蔷在内贾府人们把自己当作玩物:“你们家把好好的人弄了来,关在这牢坑里学这个劳什子还不算,你这会子又弄个雀儿来,也偏生干这个。你分明是弄了他来打趣形容我们,还问我好不好。”又说:“那雀儿虽不如人,但也有个老雀儿在窝里,你拿了他来弄这个劳什子也忍得!”龄官这两段话有三个重点:第一贾府是个牢坑,第二学戏被人瞧不起,第三想念自己家中的父母。龄官确实深深地爱着贾蔷。除了一笔一画地画“蔷”和几次顶撞贾蔷外,还有一次值得特别注意,就是三十六回贾蔷在挨了龄官说之后,立即当面把雀儿放了,把笼子拆了,而且说昨天晚上就问过大夫,龄官的病不要紧,说着又要马上再去请那个大夫。这时龄官说:“站住,这会子大毒日头地下,你赌气去请了来我也不瞧。”于是贾蔷只好站住。龄官非常心疼贾蔷,怕他晒着中暑,不让他去。宝玉看得清清楚楚,贾蔷确实“一心都在龄官身上”。后来宝玉走了,贾蔷都没有送。但是在龄官的心目中,这种主子与奴才之间的爱情,和跳出贾府这个牢坑,永远摆脱做戏子或奴仆的命运,回到自己父母的身边,过上比较自由的生活相比,后者的分量显然要重得多得多,所以龄官终于义无返顾地走了。这个女孩子有骨气!她有自己独特的价值观,她看透了贾府这样的家族和环境,她觉得自由和亲情更加重要。著名的匈牙利诗人裴多菲有一首名篇: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龄官对待爱情与自由的选择还真有点这个意思。
龄官画蔷时宝玉悄悄看着一笔一画地数,一共十八画。有读者说笔画不对,只有十七画,决不会十八画,猜测曹雪芹在这里隐藏了什么秘密。于是浮想联翩,越扯越远,故事越来越离奇。其实那个“蔷”字就是十八画。因为繁体字草字头相当于两个“+”,四画;中间的部分相当于“土”字两边各装一个“人”字,一共七画;下面那个“回”字,借用孔乙己的话说,回字有四种写法,所以可以有不同的组装。第一种就是现在咱们用的大口套小口,六画;第二种是大口底下少一横,里面一个“巳”字,五画;第三种是大口里面两竖两横,七画;第四种是大口里面一个“目”字,八画。这样,草字头的四画,加上中间的七画是十一画,和不同的“回”字组合,分别为十七、十六、十八和十九画。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年影印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那个“蔷”字,就是第三个回,十八画!
十二个小戏子中后来分配给黛玉做丫鬟的演小生的藕官也值得注意。《红楼梦》中写到了一些男性主子如贾珍、贾琏等人的性放纵,也写到了对奴仆的严厉性禁锢,比如男仆就要到二十五岁才得以被恩准娶妻。对丫鬟们的性禁锢就更加严酷,稍有不慎就会招来大祸,金钏之死,晴雯之死,司棋被逐,都是这样。因此性禁锢必定会造成一些性畸形,其中一种就是在女性中的同性恋。这些小戏子由于演戏而比其他同龄的少女更早懂得爱情的甜蜜和奥秘,却更少有接触男性的机会,因而她们只能在日常排戏的同性女孩子中寻找共鸣,以假想的异性恋为形式求得精神上对爱情的满足。这一点在藕官与菂官之恋中表现得最为明显。五十八回写道,由于她常常和演小旦的菂官演夫妻,“虽说是假的,每日那些曲文排场,皆是真正温存体贴之事,故此二人就疯了,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个人竟是你恩我爱。菂官一死,他哭的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蕊官,他俩一般的温柔体贴。藕官是把后来给了宝钗的也是演小旦的蕊官当作续弦的妻子来对待的。这种以假想的异性恋形式出现的同性恋,和贾琏、薛蟠为代表的好男色的同性恋完全不同,他们是以金钱地位为后盾,以肉欲满足为目的,是人身依附关系的特殊体现,是一种占有和被占有的关系。而藕官、菂官等则是“情深意重”,是平等的感情互相占有,和贾琏、薛蟠等主子们在内容、形式和占有关系上都有本质的区别。曹雪芹通过写藕官、菂官的爱情,表现出他对封建的人身依附制度的深刻批判和对合理的婚姻制度的呼唤。
《红楼梦》写这十二个小戏子进一步表现了贾府下层社会的矛盾重重,为抄检大观园做了重要的铺垫。
戏班子解散,小戏子被分配到各位小姐和主子屋里。这一来就将贾府上层社会与下层社会的矛盾巧妙地结合起来,这是曹雪芹在结构手法上特别高明之处。虽然本来每个少爷、小姐、少奶奶都有许多大小丫鬟,而各房一些大小丫鬟与婆子之间也往往是亲属,构成了一个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但是八个留在贾府的小戏子原来属于同一个群体,在命运上有共同性,在小说中相当于一条细细的线,从结构来说也是一条小小的副线,这就把各房进一步串联起来了。何况她们每人都有干娘,而这些干娘往往无情地剥削他们,于是就进一步使贾府下层社会的矛盾复杂化并且加剧。从五十八回到六十二回开头,整整四回多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板块,主要是写贾府下层社会的各种矛盾,重点是引起贾府下层社会大动荡的蔷薇硝、茉莉粉、玫瑰露、茯苓霜事件,着重表现宝玉瞒赃(为丫鬟承担责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平儿行权,公平妥善地化解矛盾,息事宁人。还有司棋率领小丫头大闹小厨房和小厨房未遂政变,五“官”围攻赵姨娘等精彩段子。在这些事情中芳官等都扮演了重要角色。比如,司棋大闹小厨房和大大激化蔷茉玫茯事件的矛盾,就和芳官开玩笑说想要吃糕,后来又故意扔糕,惹恼了司棋的小丫头莲花儿,莲花儿回去夸大事实,并且和小蝉一起建议林之孝家的要好好审问一下柳五儿,搜查一下小厨房,有直接关系。如果这几官没有在各房,还在封闭的梨香院,有些事情就可能不会闹得这么大,而且不大容易把宝玉也牵扯进来。由于宝玉、晴雯护着她们,在怡红院里说话又随便,于是一些玩笑话就传了出去。这几官得罪了赵姨娘和一些婆子媳妇,甚至某些小丫头,平时没什么,到了关键时刻,比如绣春囊事件出现,有人就挑拨离间,于是在抄检大观园中,王夫人下令,把这些唱戏的女孩子统统赶出大观园,由她们的干娘领走,自行聘嫁。于是这些女孩子最终只能沦为婆子们赚钱的工具了。
在红学史上曾经不止一次有学者或政治家把《红楼梦》看成是政治小说,甚至认为小说主要就是写反对满清。这个看法红学界普遍不认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红楼梦》表现了对封建专制社会包括对文化专制的强烈批判,其中也表达了一些反满情绪。这和曹雪芹祖上被迫归顺清朝,成为包衣家奴的历史有关,也反映了曹雪芹对清代初年实行“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残酷政策,杀害了不计其数的汉人的愤怒。曹雪芹的这种愤怒在小戏子的故事中表现在哪里呢?表现在芳官剃头上。
侯宝林、郭启儒有一个经典相声段子叫《改行》,大家都耳熟能详。那是说皇帝死了(“驾崩”),所以在很长时间内不准剃头,不准演戏,那些名演员只好改行了,于是闹出了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人们在笑声中感受到了封建王权的极度专制。这种情况在《红楼梦》中就有反映。《红楼梦》中写到的十二个小戏子的命运,就和这种情况有直接关系。相声《改行》是说皇帝死了,不准演戏。其实不仅皇帝死了,就是皇后等死了,也是国丧,也有许多禁令。
贾府这个戏班子的诞生和消亡都和皇家有密切关系,还不是皇帝本人,只是皇妃而已。贾府重新弄个戏班子是为了元春省亲添点喜庆,后来就只在过年等很少一些时候再演出。而这个戏班子的解散就是因为一位老太妃薨了。五十八回有交代:“凡诰命等皆入朝按爵守制。敕谕天下:凡有爵之家,一年内不得筵宴音乐,庶民皆三月不得婚嫁。”贾府解散这个戏班子就是“守制”中的一项,“各官宦家,凡养优伶男女者一概蠲免遣发”。可见京师官宦人家的戏班子也全都解散了。由此可见艺术对于皇权的依附是多么严重,皇权对艺术生命的践踏是多么残酷,崇高的艺术在皇权面前是何等渺小无力!
国丧期间不仅是不许演戏,不许举行宴会,不许婚嫁,而且不许剃头。违制剃头的甚至要杀头!
在曹雪芹生活和创作《红楼梦》时期,确实发生过类似事件。乾隆十三年(1748)春天,随同乾隆一起出巡的皇后富察氏(谥孝贤)在山东德州去世。结果在这次国丧期间许多官员因违制在百日内剃头丧命,其中有几个封疆大吏:江南河道总督周学健,湖广总督塞楞额,都因为违反在百日内不准剃头的制度而被其他官员检举、告密,乾隆大怒,赐“自裁”(《清史稿·高宗本纪二》)。这还都属于乾隆皇帝开恩,本来刑部是要将他们斩首的,上谕说:“祖宗定制,君臣大义,而违蔑如此,万无可赦。以(因为)尚为(念他是)旧臣,令宣谕赐自尽。”(《清史稿》卷三百三十八)让他们上吊或是饮毒酒自杀,这是皇上的赏赐,所以在跪接圣旨后是要说“臣领旨谢恩”的,谢谢皇上让我自杀!这叫什么事!湖北、湖南两位巡抚差一点也被处死,后来从宽,削职为民,发配去做苦工,修长城。像这样违制剃头而丢脑袋丢官的还有不少。而且乾隆还特别强调“申明祖制,禁百日内剃发,违者处斩。谕载入《会典》(成为正式法律,载入法律汇编)”(《清史稿》卷九十二)。塞楞额和周学健在《清史稿》中都有传。总督是管相当于今一至三个省军政的高官,从一品,地位仅次于相当于正副宰相的几位大学士,和六部尚书品级相同。从二品的巡抚则是一个省的军政主官。如此重臣都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被处死,可见当时的统治残酷到何等地步,这种时代还被称为“盛世”?曹雪芹说它是“末世”,确实不错。
芳官在国丧期间违制剃发事,在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中。值得注意的是,“命”芳官剃发,改名为“雄奴”、“耶律雄奴”,都是宝玉的主意。宝玉还发表了一通明显具有反满情绪的宏论:“‘雄奴’二音,又与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况且这两种人自尧舜时便为中华之患,晋唐诸朝,深受其害。”妙的是,不但芳官“十分称心”,而且这个“耶律雄奴”的别名叫开以后,有人叫不准,“甚至于叫出‘野驴子’来”。满族建立政权初期的几十年,强迫汉人和其他各族人剃发,“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为了剃发不知杀害了多少人,无数家庭家破人亡。而且满族贵族广泛圈地,迫使大批汉人为奴,奴隶的子女生下来就是奴隶,所谓“家生子”。曹雪芹通过写芳官剃发,明显地表现了对于满族统治集团的愤怒与讽刺。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曹雪芹不是就事论事,而是通过贾宝玉的这番话,将剃发这件事和当时朝廷的整个政策,和中国的命运联系了起来,指出它是“中华之患”。曹雪芹批判的矛头始终牢牢地指向当时那个“末世”社会,很值得我们深思。
按照贾宝玉的说法,女孩子一出嫁,沾染了男人的气味,宝珠就没有光泽了,变成死珠子了,再后来就变成鱼眼睛了。用现在的学术语言来说,贾宝玉这话有严重的性别歧视之嫌,对男性有仇视情绪!要是现在谁这么说,有人恐怕要起诉他歧视男性,侵犯了名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多少多少万呢!
女孩子也未必都喜欢他,贾宝玉这不是在提倡少女都实行独身主义么?这叫什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