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旧本红楼末卷作袭人嫁琪官后,家道隆隆日起,袭人既享温饱,不复更忆故主。一日大雪,扶小婢出庭中赏雪,忽闻门外有诵经化斋之声,声音甚熟悉,而一时不能记忆为谁。遂偕小婢自户审视,化斋者恰至门前——则门内为袭人,门外为宝玉。彼此相视,皆不能出一语,默对许时,二人因仆地而殁。
——境遍佛声著“读红楼梦札记”(载一九一七年三月说丛第一期)
在这本子里,宝玉出家为僧,但是并没有到青埂峰下“证前缘”,回到神话的框子里,而是极其平凡的乞讨斋饭。
程本写宝玉走失后,贾政看见他一次,已经做了和尚,与二仙偕行,神出鬼没。于是袭人别嫁。当时家境也还过得去,抄家荣府只抄了贾赦一房,一切照旧,因此袭人嫁人并不是为了生活。此本写袭人嫁后“温饱,不复更忆故主”,是说在贾家十分穷苦,与程本的情况不合。宝玉成了仙再来化斋,除非是试她的心——还有书名可试的?而且也不会死了。此本显然不是改写程本的结局,年代早于程本,因为程本一出,很少能不受影响的。
程本后四十回的作者写显然嫁蒋玉菡,是看了第二十八回茜香罗的暗示与第六十三回袭人的签诗“桃红又是一年春”。看过删批前各本都有的第二十八回总批的人,知道袭人后来与蒋玉菡一同供养宝玉宝钗,也未必一定照这条线索续书,因为也许觉得这样宝玉太没志气了。但是此本宝玉与已作他人妇的袭人同死,岂不更没出息?程本的袭人在宝玉失踪,证实做了和尚之后嫁人,已经挨骂。原著内宝玉没出家她倒已经出嫁了,太与当时一般的观点不合,所以几乎可以断言没一个续书人会写宝玉与背弃他的失节妇同死——太不值得。而且为了黛玉出家,倒又与袭人作同命鸳鸯,岂不矛盾?
但是书中两次预言宝玉为僧(第三十、三十一回),有一次是为袭人而发。袭人死了他也要做和尚。袭人虽然没死,他也失去了她。
宝玉四周这许多女性内,只有黛玉与袭人是他视为已有的,预期“同死同归”(第七十八回)。四儿说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第七十七回)。黛玉袭人同一日生日(第六十二回)。当然她们俩的关系是通过宝玉。
那样爱晴雯,宝玉有一次说她“明儿你自已当家立事,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分明预备过两年就放她出去择配。一语刺心,难怪晴雯立刻还嘴,袭人口中的“我们”又更火上浇油。
提起晴雯来,附带讨论明义“题红楼梦”诗有一首:
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不破瓜。
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账儿纱。
这是倒数第四首。上一首咏晴雯:
生小金闺性自娇,可堪磨折儿多宵?
芙蓉吹断秋风狠,新诔空成何处招?
下一首粗看是咏黛玉初来时睡碧纱橱。周汝昌举出下列疑点:“一、明义诗二十篇,固然不是按回目次序而题的,但大致还是有个首尾结构。前边写黛玉已有多处,若要写碧纱橱,最早该写,为什么已写完了晴雯屈死,忽又‘退回’到那么远去?
二、‘红粉佳人’一词,不是写幼女少女所用。”
三、宝黛幼时同室而未同榻。“‘梦魂多个账儿纱’,这是说虽然同室,而梦魂未通的话。”
周汝昌因此认为这首诗是写八十回后的宝钗,指宝玉婚后没与她发生肉体关系(“红楼梦新证”第九一五至九一六页)。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后,
一时铺床,袭人不得不问今日怎么睡。 宝玉道:“不管怎么睡罢了。”原来这一二年间袭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了, 越发自要尊重。凡背人之处,或夜晚之间,总不与宝玉狎昵,较先幼时反倒疏远了。……且有吐血旧症虽愈,然每因劳碌风寒所感,即嗽中带血,故迩来夜间总不与宝玉同房。宝玉夜间常醒,又极胆小,每醒必唤人。因晴雯睡卧警醒,且举动轻便,故夜晚一应茶水起坐呼唤之任皆悉委他一人, 所以宝玉外床只是他睡。 第五十回还是袭人睡在外床,袭人因母病回家,晴雯叫“‘麝月你往他那外边睡去。’……伏侍宝玉卧下,二人方睡,晴雯自在薰笼上,麝月便在暖阁外边。”
暖阁大概就是墙壁上凹进去一块,挖出一间缺一面墙的小室,而整个面积设炕,比普通的聚气,所以此节麝月说“那屋里炕冷”,指晴雯麝月平时的卧室。暖阁上也挂着“大红绣幔”(同回太医来时),夜间放下。第五十二回紫鹃“坐在暖阁里,临窗作针线”。潇湘馆的暖阁有窗。
芙蓉诔中有“红绡帐里,公子多情”;又写晴雯去后,“蓉帐香残,娇喘细言皆息”。“娇喘”是指病中呼吸困难。
“梦魂多个帐儿纱”,是睡梦中也都多嫌隔着层帐子。此句与上句“少小不妨同室榻”矛盾——同榻怎么又隔着帐子?只有睛雯有时候同榻,也有时候同室不同榻。百回“红楼梦”也许曾经实写隔着帐看她的睡态,今本删了。
上一首诗写晴雯屈死,此诗接着代晴雯剖白,虽“同室榻”,并无沾染。称十六岁的少女为“红粉佳人”并无不合,尤其是个“妖妖趫趫”的婢女(王善保家的语)。如果是写宝钗婚后,夫妇当然“同室榻”,为什么“不妨同室榻”?
宝玉对宝钗丰艳的胴体一向憧憬着。甲戌本第二十八回回末总批有:“宝玉忘情露于宝钗,是后回累累忘情之引。”“忘情”不会是指婚后——婚后忘情“露于宝钗”有什么妨碍?——因此八十回内应当还有不止一次,但是并没有,想必像“回回写药方”一样,嫌重复删掉了。总之,婚后宝玉决不会用这种方式替黛玉守节。
结在宝玉袭人之死上的异本,重逢的一幕似是套崔护人面桃花故事——因为怡红夜宴占花名,袭人是桃花?——虽然套得稚拙可笑,仍旧透露袭人的复杂性——以为忘了宝玉,一见面往事如潮,竟会心脏病发,或是脑溢血中风倒毙。宝玉也同样矛盾,出了家还是不能解脱。第一个早本 那两句批仍旧适用:“二次翻身不出”、“可知宝玉不能悟也。”结局改出家,是否有过这么个“半途屋”(half-way house)——美国新出狱犯人收容所——心理上的桥梁?宝玉至死只是个“贫僧”,“缁衣乞食,”也继承第一个早本的黯淡写实作风。关于此本的资料实在太少,但是各方面看来,还是可能是个早本,结局改出家后的第一个本子。
“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太虚幻境,有宁府,有卫若兰。从太虚幻境的册子曲文上,我们知道卫若兰早死,湘云没有再嫁。既然没有再醮宝玉,显然宝玉与湘云偕老的结局已经改为出家。
太虚幻境的画册歌词预言宁府是贾家获罪的祸首。因此书中有了宁府,就有获罪的事。出了事就穷了下来,不必一直等到宝玉晚年。所以宝玉出事的时候年纪还轻。
最初书中只有贾政一房,加贾赦在加宁府之前。结局改出家后,已经有了宁府,奉元妃命金玉联姻的早本却还没有贾赦这一房。因此奉元妃命联姻的本子结局还没改为出家。那是个八十回本,八十回后应当还是宝钗早卒,续娶湘云,与第一个早本相同。
第一个早本已有袭人另外嫁人。庚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有书名“红楼梦”期总批,内引“后卅回”“薛宝钗借辞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回目,并透露此回袭人已去。这是一七五四本前的末一个早本。第一个早本内宝钗嫁后一年就死了。如果一年内袭人已去,倒像是吃新奶奶的醋,又像宝钗容不得人。但是袭人嫁人要趁年青,不在宝钗生前,也在死后不久。宝钗死后多年,宝玉才穷得无法度日,所以袭人离开他的时候,生活还不成问题。
结局改出家后,已经改了贾家获罪骤衰,因此袭人嫁蒋玉菡时业已家境贫寒,嫁后“温饱,不复更忆旧主。”似乎改出家后的第一个本子非常现实。
有个佚名氏“读红楼梦随笔”——旧抄本——开头就说:“或曰:三十一回篇目曰:‘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是宝玉偕老者,史湘云也。殆宝钗不永年,湘云其再醮者乎?因前文写得宝玉钟情于黛,如许深厚,不可再有续娶之事,故删之以避笔墨矛盾;而真事究不可抹煞,故于篇目特点之。”
末两句是“自传说”,认为此书全部纪实。删去这两句,似乎就是结局改出家的主因。但如果为了忠于黛玉,出了家化斋遇到袭人,意外的情死反而更削弱了宝黛的故事。
我想这里因为袭人之去是作者身历的事,给他极大的打击,极深的印象。而宝黛是根据脂砚小时候的一段恋情拟想的,可用的资料太少,因此他们俩的场面是此书最晚熟的部分。第六十七回已是“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才有的,戚本此回已改过,回内的宝黛也还不像作者的手笔。固然早本高低不匀,最初已有的怡红夜就精彩彩万分,第六十七回刚巧是波浪中的一个低槽。但也是宝黛的场面实在难写。结局初改出家的时候,宝黛之恋还不是现在这样,所以不专一,刚去掉了个湘云,又结束在宝玉袭人身上。等到宝黛的故事有了它自已的生命,爱情不论时代,都有一种排他性。就连西门庆,也越来越跟李瓶儿一夫一妻起来,使其他的五位怨“俺们都不是他的老婆”。
第二十九回至三十五这七回,添写金钏儿这人物的时候改写过。除了少量的原文连批注一并保留了下来,此外全无回内批。加金钏儿在书名“红楼梦”期之前,至迟也是一七四○末叶,此后二十年来不会一直没批过。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后来作者再次抄手誊清,也没交代抄手将保留的诸页上哪条夹批眉批双行小字抄入正文。因此新改的这七回仍旧只有加金钏的四条批注。固然作者一向不管这些细节,也可见他重视脂批的程度。
这七回誊清后也没经批者过目,就传抄了出去,因此迄未加批。想必作者已故,才有这情况,与一七五四年脂胭“抄阅再评”,一七五六年畸笏“对清”第七十五回,大不相同。迟至一七六一至六二上半年,狱神庙回等“五六稿”交人誊清时,畸笏也还看过。
宝黛最剧烈的一次争吵在第二十九回,此后好容易和解了又给黛玉吃闭门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第三十二回宝玉激动得神志不清起来,以至于“肺腑言”被袭人听了去,才能够义正辞言向王夫人进言,防范宝黛。第三十四回宝玉打伤了之后黛玉来探视,加金钏时这一场曾经添写梦中向金钏儿蒋玉菡说“为你们死也情愿”,最后这次改写又改为向黛玉说“为这些人死也情愿”(见“三祥”),感情于分散中集中,显示他们俩之间的一种奇异的了解。第三十五回回末又预备添写一个宝黛场面——养伤时再度来探——所以回末“只听黛玉在院内说话,宝玉忙叫快请”是新改的,与下一回回首不衔接。下一回还没改写就逝世了。写宝黛的场面正得心应手时被斩断了,令人痛惜。
这七回是二人情感上的高潮,此后几乎只是原地踏步,等候悲剧发生——除了紫鹃试宝玉的一回(第五十七回),但是此回感情虽然强烈,也不是宝黛面对面,而是通过紫鹃。
仿佛记得石印“金玉缘”上的一个后世评家太平闲人代为解释,说这是因为二人年纪渐长,自己知道约束了。这当然是曲解,但是也可见此点确实有点费解——除非我们知道后部的宝黛场面写得较早,而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生前最后改写的。
逐晴雯后王夫人说:“暂且挨过今年一年,给我仍旧搬出去心净。”庚本批注:“一段神奇鬼讶之文,不知从何想来。王夫人从来未理家务,岂不一不木偶哉?且前文隐隐约约已有无限口舌,浸润之谮,原非一日矣。……”“不知从何想来”?难道忘了第三十四回袭人说过:“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但是一旦知道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作者逝世前不久才定稿,就恍然了。难怪批者没看见第三十四回那一段。批者倘十脂胭,根本没赶上看见。
宝玉养伤期间,支开袭人,派晴雯送两条旧手帕给黛玉。黛玉知道是表示他知道她的眼泪都是为他流的,在帕上题诗。她有许多感想,其一是:“令人私相传递,于我可惧。”人是健忘的动物,今人已经不大能想像,以他们这样亲密的关系,派人送两条自己用的手帕,就是“私相传递”,严重得像坠儿把贾芸的手帕交给红玉——脂胭所谓“传奸”。
起先宝玉差晴雯送帕,“宝玉便命晴雯来,”句下各本批注:“前文晴雯放肆,原有把柄所恃也。”这条批使人看不懂。第三十一回晴雯顶撞宝玉,语侵袭人,因为三回她将要担任一项秘密使命,有把柄落在她手里,所以有恃无恐?
我一直印象模糊,以为批者还在补叙那次争吵的内幕,“把柄”指晴雯窥破了宝玉袭人的关系。“四祥”后,才知道这像贾蓉预知鸳鸯借当,与红玉的梦有前知,都是由于改写中次序颠倒。此处经改写后,批者只把“后文晴雯放肆”的“后”改了个“前”字。
第三十四会题帕,原在第三十一回晴雯吵闹之前。但是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原在第三十一回之后;加金钏儿时,将挨打玉挨打余波这四回移前。(见“三详”)当时保留下来的几节连着批注,因此那次改写的七回一清如水,没有回内批,除了旧有的寥寥四条。送帕题帕显然是加金钏前的原文,因为有一条批注。这条批提起晴雯吵闹,因此晴雯吵闹也是旧有的。所以这次大搬家还波及第三十一回,晴雯袭人口角原在第三十三至三十五之后。
加金钏儿前的原文内容次序如下:①袭人“步入金屋”,黛玉湘云往贺,撞见宝钗绣鸳鸯;湘云回家。(第三十六回)②宝玉挨打,养伤,送帕;题帕。(第三十三至三十五回——大概只有一两回,家金钏后扩充,添写玉钏尝羹一回。)③晴雯吵闹。(第三十一回)——显然是因为妒忌袭人“步入金屋”。这不大合理,因为王夫人抬举袭人,晴雯再不服气也不敢发作。而且袭人“步入金屋”后,晴雯这两句精彩对白就不适用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这是第三十一回移前之后添写的。
题帕一场感情强烈,但是送帕题帕也不是宝黛面对面。宝黛见面的场子,情感洋溢的都是去世前数月内改写的。
第三十四回王夫人派人去叫宝玉房里去一个人,袭人嘱咐晴雯麝月檀云秋纹守着打伤的宝玉,自己去见王夫人。此处“檀云”二字是加金钏儿那次改写的标志。添写金钏儿这人物,使晴雯的故事一分为二,晴雯改成孤儿,第二十四回“晴雯又因他母的生日接了出去”,“晴雯”改“檀云”,檀云这名字陌生,因此第三十四回的丫头名单上添上个檀云响应。可见挨打后王夫人传唤一节,这次也改写过。
第三十六回王夫人说:“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各本句下批注:“‘孩子’二字愈见亲热,故后文连呼二声“我的儿”。”这是大搬家前的旧批,彼时显然已有第三十四回袭人见王夫人一节。那次谈话,第一次叫“我的儿”是因为袭人识大体,说老爷管教得对;第二次如下:
王夫人听了这话有因,忙问道:“我的儿,你有话只管说。近来我因听见众人背前背后都夸你, 我只说你不过是在宝玉身上留心,或是诸人跟前和气,这些小意思好, 所以将你和老姨娘一体行事,谁知你方才和我说的话全是大道理,正合我的心事。你有什么,只管说什么,只别教别人知道就是了。”袭人道:“我也没甚么别的说。 我只想着讨太太一个示下,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叫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王夫人听了,吃一大惊,忙拉了袭人的手问道:“宝玉难道和谁作怪了不成?”袭人连忙回道:“太太别多心,并没有这话。……”
大搬家前,袭人本来已经“入金屋”,与赵周二姨娘同等待遇了,在这一段内又告密,王夫人只更夸奖了一番。加金钏时,挨打一场添出贾环报告井中淹死一个丫头的消息,所以此处也添写王夫人秘密问袭人,风闻是贾环进谗,她可曾听见。长谈后又加上王夫人的反应:“正触了金钏儿之事,心内越发感爱袭人”,因应许“我自然不辜负你”,伏下两回后擢升为子妾。这样不但入情入理,也更紧凑有力。
这是这五六回颠倒搬位的主因。但是这次改写,前引的一段没动,所以忽略了“将你合老姨娘一体行事”这句应当删去,因为这件事还没发生。
多年后,一七六二冬,才又再前引的这一段插入宝玉迁出园外的建议,先加王夫人这两句对白:“你有什么,只管说什么,只别叫别人知道就是了。”引入袭人的建议,使王夫人大吃一惊,以为已经出了什么乱子,袭人又忙否认。大观园在书中这样重要,而有象征性,宝玉出园是袭人种的因,简直使袭人成为伊甸园的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