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学公案—红学之谜和红学“死结”(1)








  其一:四条不解之谜
  《红楼梦》研究中,除上述十七次论争、九桩公案之外,另有四条不解之谜。
  第一条不解之谜是元春判词。《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看到的元春判词是:“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梦归。”第二、三句不难解释,主要是一、四两句指的是哪一个“二十年来”?“辨”什么“是非”?“虎兔相逢”似暗含干支纪年的意思,那么作者的本意指的是哪一年与哪一年“相逢”?简直索解莫从。续书写元妃薨日在甲寅年十二月十九日,特注明是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因而“已交寅年卯月”。显然流于牵强,不足以服人。研究者或云“虎”象征宫廷,“兔”象征元春,虽可聊备一说,终究未得作者本意。也有的根据庚辰本第十四回“柳折卯字,彪折虎字,寅字寓焉”的批语,认为“兔”指一柳姓人,即柳湘莲;又说“榴花”谐音“柳花”等等杨光汉:《论贾元春之死》,载《社会科学辑刊》1980年第3辑。,更属臆测之词。笔者曾推断“虎兔相逢”系暗指康熙和雍正两个政权的交替,因为康熙死于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按干支为壬寅即虎年,雍正于同年十一月二十日即位,已临近癸卯即兔年。正是雍正继位,使曹家面临政治险境,不久就被抄家没产,这对曹雪芹来说,无异于一场梦幻,所以判词作“大梦归”。当然这也是一种推测,未必尽妥。且“二十年来”,绝非虚笔,如与脂批的“屈指二十年矣”相比照,更觉大有文章。那末元春这一判词究作何解?看来仍是个谜。
  第二条不解之谜是《红楼梦曲》中的《好事终》一曲,其中有两句是:“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曲子本身写的是秦可卿,所以首句为“画梁春尽落香尘”。问题是为什么要说“家事消亡首罪宁”?自然也可以解释为,贾家之败,是由于宁国府的子弟更其不堪,但这与书中情节完全吻合吗?须知,“家事消亡”这四个字,在曹雪芹生活的雍、乾时期有何等分量?作者岂是随便如此措词?正因为如此,才有的研究者认为宁国府的事迹系影射苏州织造李煦一家,新加坡的皮述民即持此说皮述民:《释“造衅开端实在宁”——兼论曹雪芹处理苏州李家素材的原则》,参见《哈尔滨国际红楼梦研讨会论文选》第227页至第241页。。高阳的《红楼梦断》第一部《秣陵春》,甚至直接写李煦逼媳妇上吊,也是认宁府的事为李家的事了。这些看法在多大的意义上可靠,自然很难说,但都注意到了“家事消亡首罪宁”的不寻常意义则一。这确实是红学中的一件不解之谜。
  第三条不解之谜是《红楼梦》第一回“出则既明”之前,交代故事缘起,一下列举出四个书名,而且每一名称都与具体的人相联系,即本来是《石头记》,空空道人改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题为《风月宝鉴》,曹雪芹增删后题为《金陵十二钗》。曹雪芹写的《红楼梦》,自己却“题曰《金陵十二钗》”,这是为什么?空空道人是谁?东鲁孔梅溪又是何人?这些人名和书名之间是什么关系?研究《红楼梦》的人无不想一一究其底理。但这方面的文章虽然发表不少,达到共识则差得很远,可以说这一连串书名的底理,至今还没有弄清楚。
  第四条不解之谜是明义的二十首《题红楼梦》绝句,似涉及到了八十回以后的《红楼梦》的情节。明义字我斋,满洲镶黄旗富察氏傅恒的二兄傅清之子,大约生于乾隆初年,雪芹逝世时他二十多岁,很可能与曹家有一些关系周汝昌:《红楼梦新证》下卷,第1071页。。《题红楼梦》诗的写作,据周汝昌考证在乾隆三十五年至乾隆四十六年之间,上距雪芹逝世只有五六年到十五六年,而下距程伟元、高鹗刊行百二十回本,则有十至二十年之多。因此,诗里面如果涉及八十回以后的情节,就是殊可注意之事了。
  研究者感到兴趣的是明义题红诗的最后四首,即第十七至二十首,分别为:
  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
  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伤心一首葬花词,似谶成真自不知;
  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
  石归山下无灵气,总使能言亦枉然。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
  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