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很好的小说最终只能算是行业小说。武侠小说是行业小说。《儒林外史》也是一部行业小说,写当时读书人的事。再比如农村题材、商业题材、工业题材、环保题材等等都属于行业小说,凡是能够用题材划分的小说,一般都有点行业小说的痕迹,而《红楼梦》是超行业的。不仅如此,《红楼梦》最大的总体性,在于它超越了中国文学自古以来以道德教化为剪裁标准的观念。在这里,善和恶、美和丑,兽性和人性乃至佛性都是结合在一起的。没有回避任何东西。
解放以后,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新红学侧重于从阶级斗争和社会发展的观念去看《红楼梦》,往往把人物分为两类:一类是反封建,一类是封建的鹰犬。前一类是正面人物,如贾宝玉、林黛玉、晴雯等,后一类是维护封建道德和封建秩序的,如贾政、王熙凤、袭人等。自古以来都有认为袭人是奸臣的看法,但产生这一观点的时代就有问题,它所批评的,是袭人没有为贾宝玉守寡,也没有自杀以守住名节,又改嫁了,而且嫁的是一个戏子蒋玉菡,所谓好女不嫁二夫,忠臣不事二主,所以有的评者就将袭人视为奸臣,这本来就是靠不住的。但是我们细细看来,不管林黛玉还是晴雯,不能说她们没有毛病,她们也有很讨厌的地方。譬如说晴雯,有反封建的一面,但也有维护封建秩序的一面。我们知道,怡红院的丫头是严格分等级的,谁能够做贾宝玉的贴身丫头,谁能够给贾宝玉倒水,谁能够给贾宝玉铺床,谁只能够在院子里扫扫地,谁只能够在门口看看门,都是非常严格的。有一个小丫头没有按照这种次序,过来想给贾宝玉倒杯茶,就使得晴雯大怒,另一个小丫头偷了东西,晴雯对之施行肉体迫害。但我们曾经为贤者讳,为“革命者”讳,老想把晴雯打扮成一个革命者的形象,一个半女侠的形象,从来就不提这些。整个贾府,整个大观园,美和丑就是如此糅合在一块儿。有的人,比如贾琏、贾蓉、薛蟠,他们有些做法就像野兽一样,但是古人还都挺喜欢薛蟠。其实现在也是这样,一个人粗俗不怕,但假如自己承认粗俗,别人就能理解他,原谅他,人性就是这样的。其实刘姥姥也很粗俗,可刘姥姥的粗俗是贾府所需要的,尤其是贾母所需要的。因为贾母经常接触的都是一些上层人物,人五人六的,装模作样的接触得多了,就希望有一个粗俗的人。即使是读者读到薛蟠口中那些低级下流的语言的时候,也觉得很过瘾。本来,世界上有子曰诗云的高雅,也有一张口什么都来的大荤大素。
《红楼梦》这一点尤其难得,在一部爱情小说里居然写了如此多的经世致用的东西,写了如此多的“政”。《红楼梦》有两条线,一条是“情”,感情,一条是“政”,政治。但《红楼梦》具体表现的不是朝廷政治,而是家族政治,家庭行政,有那么多的人情世故。而且曹雪芹一再表现“事、体、情、理”,自古以来中国都强调这些,《红楼梦》也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所以说,《红楼梦》是一部超题材的小说,它有爱情的主线,可政治家也喜欢读,有材料证明慈禧太后就喜欢读《红楼梦》,而且还有批语,只是批语已经找不到了。毛主席也喜欢读,长征中曾经发生过《红楼梦》是否可读的争论,有人对长征中读《红楼梦》进行批斗,但毛主席说可以读。他在《论十大关系》中说,中国对世界的贡献是什么?我们对世界的贡献还是太小了,我们无非就是地大物博,历史悠久,还有一部《红楼梦》。这是我们中国立国的依靠啊,一、地大,二、物博,三、历史悠久,四、《红楼梦》。这是毛主席说的,不是我说的。据说江青也爱读《红楼梦》,她自称是半个红学家。陈伯达也写过几十万字的关于《红楼梦》的文章。
所以说《红楼梦》是一部超题材的作品,如果说这是一部政治书,那说法就更多了。这恰恰反映了文学的一个特点,因为文学的特色不在于开药方,不在于把生活、人生分成一条一条的,再给一条一条的生活和人生开出一条一条的药方。文学的力量在于把生活的状态、生命的状态揭示出来,“横看成岭侧成峰”,文学必定要揭示人生的本质,但提供给人的却永远不是本质,文学要是本质的话就变成哲学了,文学提供给人的永远是剪不断理还乱,永远是纷繁的现象、形象、情感、色彩和声音。而中国的文学作品,能够做到从总体上反映人生的只有《红楼梦》。外国作品中,就我所读过的来讲,能够和《红楼梦》相并提的,不好找。托尔斯泰很伟大,著作比曹雪芹多得多,《安娜·卡列尼娜》、《战争与和平》、《复活》,卷卷是精品。但托尔斯泰在自己精致的天才的笔端,有着过多的取舍,写舞会,写一群贵妇人在说无聊的话,用法语在不断地对话,很精致。但是不像《红楼梦》那样,滋味是如此地难以咂摸,难以拿捏,难以掌握。我个人愿意非常谨慎地低调地说,到现在为止,《红楼梦》是唯一的一部这样的小说:能从总体上逼近人生的一切方面,酸甜苦辣咸、美丑善恶、空无实在、情与政、有趣与无聊、吃喝拉撒睡、生老病死、金木水火土、地水火风等等,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