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英雄








  袁绍(字本初)是不太能让人提得起兴致的,这家伙来头大,势力大,派头大,然而又魄力小,谋略小,肚量小。他是一个现实社会中的泡沫人物,曾经把自己吹涨得不可一世,高山仰止,突然间,随着青空里一声裂帛,又迅速败落,捎带着还落下一个千古笑柄。
  即使在袁绍势力最为鼎盛时期,对他也一直有着两种截然相反且很难调和的评价。袁绍派使者荀谌(荀彧弟)威胁韩馥让出冀州牧位置时,荀谌曾接连用三个问题向韩馥发难:"论宽厚仁慈,大肚能容,为天下所同归共附,先生自以为比得上袁绍吗?论临危决断,智勇过人,先生自以为比得上袁绍吗?论家族权势,使天下多年受其恩惠,先生自以为比得上袁绍吗?"老实的韩馥一连说了三个"不如也",随即乖乖地将自己带甲百万,粮食可应付十年战争的偌大冀州,向袁绍拱手相让。我相信这样的问题别说慵弱无能的韩馥,绝大多数有点头脸的人,不管是朝廷重臣还是草莽英雄,回答都会和韩馥一模一样。然而与此同时我们又发现,当时为数寥寥的有识之士,又不约而同地对袁绍表示了鄙视。这其中除了我们提到过的荀彧、郭嘉、贾诩,当然还包括袁绍最大的劲敌曹操。曹操很早就在一次袁氏兄弟大宴宾客的场合,看出了袁绍的危害作用,所谓"乱天下者,必这两兄弟",几乎与此同时,曹操也暗暗萌生了日后加以剿除的念头。附带说一句,曹操和袁绍似乎本来交情非浅,在两人还是浑小子的时候,还曾联手干过一些混帐事,野史上即载有两人一起劫持人家新娘子的事情。
  不过,上文荀谌所提的第三项"家族权势",又确实字字确凿,袁绍无人能及。
  关于袁绍,我们最熟悉的莫过于这样一句话:"袁本初四世三公(一曰五公),门生故吏遍天下。"这是实情,虽然"三公"之位在不同的朝代,所指不尽相同,即在汉朝也时复有变,但"三公"作为朝廷重臣的象征,则没有变化。姑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例,袁绍四世先祖中,都有人位列其中。之所以有人会把"四世三公"说成"四世五公",那指的是另一个概念,即袁氏家族中,担任过三公职位的,先后共有五人。"三公"往往执掌重权,如太尉接近于今天的国防部长或三军总司令;司徒与丞相差不多,故古时往往设丞相即不置司徒,废司徒则又复置丞相;司空由御史大夫而来,职权里带点大法官的意思。可见,一登"三公",人臣之位遂极,培植爪牙,罗织亲信,发展家族势力,便是想当然的了。袁氏家族既累世独多"三公","门生故吏遍天下"也就不足为怪了。经过百余年的经营,袁氏家族遂在中原撒下了一个无远弗届的关系网,它对袁绍自然构成了一笔丰厚的家族遗赠。说句公道话,在如何最充分地利用这笔遗产,有可能的话再让它滚动生息,不断增值,以求收得更大的名声方面,袁绍显得颇有天赋。他没有像败家子那样白白糟蹋了好名声,相反,虽然他出生时父亲已经去世,他仍然在短短几年内,依靠自己的努力,在江湖上留下了甚至比父祖辈还要响亮的名声。
  这里有必要交代一点:若以出身而论,袁绍也是尊贵与卑贱兼而有之。与他不和的同父异母兄弟袁术,曾称袁绍为"败家奴",指的就是袁绍母亲,本属袁家俾女。想是袁绍从未谋面的父亲袁成,欲心发动,对家里的女奴动手动脚,遂结出一枚袁绍果来。准此,袁绍有私生子之嫌。私生子也没什么不好,照莎士比亚的见解,偷情之时,欲火大炽,阴阳融洽,珠结为胎,比之寻常夫妇间例行公事的性生活所生之儿女,当然更见佳处(莎翁原话为"难道在热烈兴奋的奸情里,得天地精华、父母元气而生下的孩子,倒不及拥着一个毫无欢趣的老婆,在半睡半醒之间生下的那一批蠢货?"见《李尔王》第一幕第二场)。此话是否当真,姑以袁绍行迹加以验证。
  少年袁绍,相貌堂堂,气宇不凡,已完全是一副当代孟尝君的作派。待人接物,有口皆碑,致使天下英豪,"莫不争赴其庭。"当时的袁绍表面上还极有平等观念,不搭大贵人的臭架子,这一点你单单从停靠在袁家门口的各式大小车辆上也能略窥一二。打个比方,在今天就好像既停着豪华的劳斯莱斯、凯迪拉克,又有普通的夏利乃至奥拓,你甚至还能看到"残的"和人力三轮。袁绍的行为自然引起了京城长安的不安,中常侍赵忠就曾在皇帝面前打过这样的小报告:"袁本初在那边收买人心,广树亲信,大收人望,罗织敢死之士,真不知道这小子到底想干什么?"袁绍当时在朝廷中担任太傅要职的叔父袁隗,听到这些传言后非常紧张,急忙传信给侄子,要他收敛点。袁绍我行我素。
  不多久,袁绍来到了长安,与曹操一起任御林军官。当时皇帝不问政事,只知管宦官们叫"阿父阿母",只知在宫廷里学驴叫马嘶,朝廷大权俱落在"十常侍"手里。当年的袁绍还是颇有胆识的,他与大将军何进(本质上是一个屠夫)合谋,计划着一锅端掉"十常侍",为朝廷除去元凶。在何进事泄被人暗算之后,袁绍和兄弟袁术率兵突入皇宫,对太监见一个杀一个,因胡须稀疏而被两兄弟误杀的,也所在多有。一时间宫廷血流成河,太监如过街老鼠。"十常侍"之首张让虽暂时逃脱,后仍因大势已去而投河自杀。
  虽有滥杀无辜之嫌,剿除"十常侍",袁本初仍颇立功勋。然而功不抵罪,袁绍方屠十狼,又引一虎,招董卓入京,正是袁绍当初替何进出的点子。历史证明,董卓之穷凶极恶,十倍于"十常侍"。──论识见,袁绍已经输给曹操一招。在是否招董卓入京的问题上,当时只有曹操坚决反对。只因曹操位卑职浅,所提意见无人采纳。然而是否也因为曹操天生王者之象,故本不该以谋士身份为他人画谋呢?
  于是,在董卓大兵入长安,军政要权一手独揽之际,曹操不得不陪着袁绍,分头逃往中原,即所谓"山东"(按当时的"山东"指西岳华山以东,非今之山东省)。区别是,曹操的逃亡凶险狼狈,袁绍的逃亡则不失为一次华丽的做秀。当着人见人畏的董卓之面,袁绍居然敢于拔刀在手,当堂顶撞道:"你以为天下强人,只有你一个人吗?"说罢,袁绍倏然转身,将自己的官帽往门旗上一搁,以气吞山河之势,扬长而去。──当然,一旦离开董卓的视线,迅速将轩昂步态改为撒蹄狂奔,则又是另一回事了。
  也许在袁绍看来,引董卓入京属于"塞翁失马,安知非福"之事。如将董卓暴行视为"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的历史机遇,则袁绍不正好等到一个拥兵自重的大好机缘,可以一边整顿军备,一边把战鼓敲得堂堂正正。袁绍正是这么做的,一回到自己的河北老家,他立即以自己一呼百应的号召力,在中原发起一场讨伐董卓的运动,一支实力不弱的联合部队,短时间内便聚集在袁绍旗下。袁绍理所当然地被公推为盟主。推袁绍为盟主还另有原因:他逃离长安之后,暴怒的董卓对袁绍在长安的亲戚族友共300余人进行了血洗,其中包括袁绍那位太傅叔父袁隗。这一番家族血仇,对抬升袁绍的身价,想来也作用不小。
  至此,我们对袁绍"来头大,势力大,派头大",当可达成共识。然袁绍之为袁绍不在其大,恰在其小。我们这就作进一步考察。
  袁绍任盟主后,虽势力强盛,已完全可与董卓分庭抗礼,不知何故,却迟迟未有动静,按兵不发。而每天的歌舞排场,却一场不拉,每晚的楼台酒会,亦一杯不少。只有曹操被惹恼了,他掷地有声地对袁绍嚷出一句"诸君北面,我自西向"的话后,便率领自己当时有限的五千兵员,单独"西向",向董卓兴师问罪去了。曹操被杀得大败,回营后难免要对袁绍骂几声。袁绍理亏,便不断地安抚曹操,"按兵不动"的既定方针,却是一丝儿未改。
  看来谁都被袁绍蒙在鼓里了,也许他根本就不想对董卓进行讨伐,报仇血恨的念头也只是一闪即逝。袁绍只是将董卓看成一次机遇,正好借此壮大的力量。不多久,联合部队中除骁勇无比的孙坚曾以单挑之势与董卓交过手之外,联军本身则迅速作鸟兽散,当真是来如风去如电。
  "西面的事别去管它,咱另立一个朝廷吧,刘虞汉室宗亲,就是一个现成的人选。"袁绍向曹操提议道。这样的糊涂事曹操是不会做的,曹操当时的志向是整理河山,一匡天下,而不是分裂版图,加剧动荡。但据此曹操(也包括我们)却正好看出袁绍的可鄙之处:董卓在长安挟制老皇帝,你袁绍在家乡河北邺城另立新朝廷,倘如此,袁绍在和董卓旗鼓相当的同时,不也就沦为董卓的一丘之貉了吗?唉,袁绍野心勃勃,眼力却实在差劲,曹操虽明确告诉他"刘虞肯定不会同意",他仍然一意孤行。结果当然还是曹操正确:刘虞逃到山里去了。
  袁绍没有对董卓发出一兵一卒,却加紧了盟军内部的内讧。自胁迫韩馥让出冀州牧之位后(韩馥后来被逼自杀),他又与另一个盟友公孙瓒发生了旷日持久的战争。袁绍之过河拆桥,不讲信义,在对待这两个盟友的态度上得到了极为昭彰的体现:当年推袁绍为盟主,韩馥用力最勤,立刘虞为帝,韩馥也是他的主要同谋,韩馥却反而成了他砧板上第一块肥肉。为迫使韩馥让出冀州,公孙瓒对袁绍帮助最大,一旦韩馥被迫自杀,袁绍立即又把矛头对准了公孙瓒。虽然公孙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袁绍可议之处无疑更多。
  在与公孙瓒相对较为惨烈的战争中,袁绍大将麴义(部分也包括张郃)劳苦功高,甚至还救过袁绍的命。然而正所谓"狡兔死,良狗烹",公孙瓒一败,袁绍便借口麴义忤傲不逊,把他杀了,顺势整编了麴义的军队。
  这时的袁绍如一只绩优股,骤然升值,威风不可方物。治下幅员辽阔,冀、青、幽、并四州尽入囊中,其"家天下"也初具规模。当然由于天生的弱智短视,他也为家业的最终毁于一旦,预挖了陷阱。他让三个儿子和一个外甥各拥有一座州郡,表面上话说得好听,说是"借此观察一下儿辈们的才能高下",其实却是想为自己宠爱的幼子袁尚培植势力。袁绍宠爱袁尚的两条理由也很不上台面:一、袁尚为自己宠爱的后妻刘氏所生,二、袁尚在三兄弟中长得最像奶油小生。对自己相貌颇为自诩的袁绍,当然会将相貌的高下,视为才能高下的可靠标志。──然而正是这种匹似欧洲查理曼大帝将国土一分为三的举动,为袁绍死后疆域的分崩龟裂,兵戈扰攘,预埋了祸种。
  谋士沮授当年劝袁绍迎奉皇帝,袁绍不予采纳(潜在的理由是:此乃乱世,匹似秦失其鹿,先入咸阳者为王),当曹操后发制人,挟天子以令诸侯,袁绍又老大不快,在致曹操的信中,态度强蛮地要求曹操把皇帝送到邺城来。曹操拒绝了,自此,两人正式交恶。虽然曹操惮于袁绍的势力,曾做过一些妥协,如将高于自己的"大将军"职位让给袁绍,袁绍仍愤愤不平。
  不久,在袁绍的授意下,一封出自三国著名刀笔吏陈琳手笔的讨曹操檄文,开始风行大江南北。鉴于该信措词尖酸刻薄,骂尽了曹操祖孙三代,曹袁势不两立之势,已无可转圜。
  三国三大战役的第一仗,官渡之战的大幕,在一种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氛中,被拉开了。我们都已知道,这一仗是曹操的"奥斯特里茨",袁绍的"滑铁卢"。
  袁绍发动战争的时机是否合适,本来也不无疑问。至少,沮授就曾反对。考虑到沮授先生乃是袁绍帐下唯一一位智谋过人的谋士,他的意见便有理由得到尊重。唉,沮授命苦,我们发现袁绍若多听听沮先生的意见,整个三国的历史就将被重写。事实是,袁绍不仅没有采纳沮授的逆耳忠言,反而以惑乱军心之罪,削弱了沮授的兵权。
  官渡之战的结果,与其说取决于曹操的用兵神武,倒不如说是因为袁绍的过于无能。将固执、愚蠢、狂妄等诸项用兵大忌结合得如此完美,袁绍真当得起反面教材的典型。
  削弱沮授的兵权,只是袁绍"笨伯才华"的第一步,这以后他以不可思议的愚笨,将所有的有利条件一一错过,同时又不放弃任何一个加速自己失败的机会。
  官渡战幕刚刚拉开,袁绍最引以自豪的两员上将颜良、文丑即相继沙场授首,致使袁军士气大挫。袁绍兵力十倍于曹操,而行兵布置如此不济,被曹操从容地各个击破,身为统帅,袁绍情何以堪。与曹操正面相对,袁绍本无需如许人马,抽出一支,暗渡陈仓,隔山打牛,偷袭曹操身后的许昌,亦不失为一条妙计,谋士许攸即曾如此献策。袁绍犟倔如牛,断然拒绝。他因为存心想让曹操好看,脑子里尽歇斯底里地想着如何在正面战场上把曹操一举击败,故而对任何迂回之术都不加采纳。两军相争,士气为先,加强团结,避免内部不必要的磨擦,为将者亦当遵循。袁绍在这一问题上又一错再错,先是临出发前将反对自己的谋士田丰投下大牢(附带提一句:田丰对袁绍也有过救命之恩),接着又默许在邺城的谋士审配抄没许攸的家财,逼得许攸临阵脱逃,顺便将袁绍一件重大军事机密报知曹操。与曹操相持已有半年,粮草成了决定战争成败的命脉。袁绍派去守卫粮草的军队既难称足够,委派的大将淳于琼又难称其才,且有贪杯恶习。权力虽遭削弱但对袁绍仍忠心不变的沮授,当时就曾提醒袁绍"当心曹公突袭淳于琼,可再派将军蒋奇另统一军,侧面防护",同样遭到袁绍的拒绝。
  凡是有利于自己的建议,无不加以拒绝,这样的统帅如还能打赢战争,那可真是对战争艺术的亵渎了。
  结果,只在三天时间,袁绍十万大军,被弄得只剩下区区八百人,陪袁绍逃回老家。
  田丰的死,最能反映袁绍的心胸肚量。田丰曾反对袁绍投入这场战争,并预言袁绍必败。当袁绍果然大败,狱吏们纷纷向田丰庆贺,说是"先生大有先见之明,袁公回来后必定会加以重用"。"非也非也,我太了解袁公为人了,他表面宽容,内心猜忌,若此战获胜,袁公一时高兴,当然也会不咎既往,大赦天下,在下小命也可望保全。今既然失败,袁公羞恼之下只会更加震怒,遂致迁怒他人。烦请转告我家人,着速替我预制石棺,时刻准备收尸。我估摸着不会活过今天了。"果然,袁绍回府后下的第一道命令,就是处死田丰。──作为对照,我们发现,不管你将此理解为豪杰气质还是奸雄本色,曹操战败后做的第一件事,往往就是先找某位曾经反对过自己的谋士,一边握着他的手,一边诚恳地认错:"悔不用卿言,致有此败。"袁绍之为袁绍,正在于其性格的外宽内狠,外容内忌,反复无常,心胸逼仄。情绪高时,对引车卖浆者流他说不定都会蔼然相对,一旦发作,哪怕你是孔丘再生,孟轲还世,他仍然能够说翻脸就翻脸。据说,对那位最为时人敬仰的大学者郑玄(字康成),袁绍都曾经礼数不周,大加冒犯。
  作为丈夫,袁绍没能妥善处理妻妾间的关系,对姓刘的小老婆过于宠爱,遂引得家庭不和;作为父亲,袁绍亦管教无方,三个儿子皆好勇斗狠,乏善可陈;作为统帅,袁绍气量偏狭,智谋短浅,审时不济,度势更差。以袁绍的才能,而竟一度能呼风唤雨,左右时势,实在也是历史的有趣之处、乏味之处。
  袁绍当年与公孙瓒反目成仇时,曾煞有介事地致公孙瓒信一封,开导他道:"夫处三军之帅,当列将之任,宜令怒如严霜,喜如时雨,臧否好恶,坦然可观。而足下二三其德,强弱易谋,急则曲躬,缓则放逸,行无定端,言无质要,为壮士者固若此乎?"说得真是一点不错,但你袁绍到底是在说别人,还是在描画自己呢?"言语的巨人,行动的矮子,"难道不正是袁绍的写照吗?
  不管在哪朝哪代,袁绍好像都会成为一个大干部,一个高级昏官。我的意思是他总能昏得不动声色,昏得道貌岸然,昏得理直气壮,他会罢免一个又一个人的官,他会将所有的过错都推到别人身上,直到有一天,他的上级(如果他有上级的话)蓦然发现,造成这一切过错的,正是这位看上去气宇非凡的大官人。
  让袁绍执掌重权,对所有人都是一场灾难。但是,又怎么可能不让他尸居高位呢?只要人们眼光稍稍差点,判断力稍稍打点折扣,就会立刻被他金光夺目的仪表、风度和谈吐弄得一愣一愣,也许还真以为自己替他脱鞋都不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