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瓮吃酒大块吃肉









  《水浒传》第六回说道,花和尚鲁智深、九纹龙史进在瓦官寺外,合力杀死了崔道成、丘小乙两个强人后,进入寺里,“寻到厨房,见有酒有肉,两个都吃饱了。”
  这种举动有点意思,杀人后,不但要卷走对方打劫积下的金银,而且,还专门找到厨房,吃对方剩下的酒肉,这样的情节,在新派武侠小说中,大概不大容易找到吧?
  如果说好汉是杀人后因力乏需补充消耗的体力而有此种举动,那还可以说是平平常常的现实主义,倒也不足为怪,但事实又并非如此。
  就拿鲁智深、史进来说,两条好汉杀人后钻进厨房时,其实并不饥饿,书中已交代,就在双方动手前,史进已拿出干肉烧饼,和鲁智深“都吃饱了”,随后鲁智深和崔道成交手,只八九合就办得崔道成想夺路逃命,接下来丘小乙、史进加入厮拼,以鲁智深数合就斗得对手力怯的身手,两条好汉解决对方,大概用不了太长时间,没有斗得饥饿又需重新吃饱的道理,除非两条好汉患有甲亢,但书中没这样说,这只能说明梁山好汉对酒肉有种特殊的热情。
  又如第三十一回血溅鸳鸯楼一段,武松连杀蒋门神、张团练、张都监后,拿起桌子上酒钟子一饮而尽,又连吃了三、四钟才卷了银酒器走路。对饮酒这一细节,美国学者夏志清先生在《中国古典小说导论》里赞叹不迭,认为“颇有荷马史诗的风格,毫无浪漫传奇华丽的文饰”,“达到了现实主义创作的极致”。
  不过这赞叹是就百二十回本《水浒传》中的叙述而言,而在一种一百一十五回的《水浒》中,同一情节里,则说武松杀了三个仇人后,大吃大喝了一顿。
  夏志清认为后种写法不好,还是写只饮了三、四钟酒合乎情理,“因为武松很可能会停下来喝酒,但在那个特别时刻痛痛快快地饱餐一顿则是不大可能的。”
  真的不大可能吗?
  这就要看怎么说了。其实水浒故事的叙述者讲述武松这种举动,未必就是从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出发,更有可能是出于一种特殊的趣味,写大吃大喝,或许更合乎这种趣味。
  为了说明这点,不妨再看一下第三十二回夜走蜈蚣岭一段。武松格毙王道人,救下张太公的女儿,听其哭诉自己全家被害及自己被掳的经过后,接下来是:武行者道:“你还有亲眷么?”
  那妇人道:“亲戚自有几家,都是庄农之人,谁敢和他争论?”
  武行者道:“这厮有财帛么?”
  妇人道:“他也积蓄得一二百金银。”
  武行者道:“有时,你快去收拾,我便要放火烧庵也。”
  救人救彻,杀人放火,几句对话均在情理之中,但再接下来,却突然是:那妇人问道:“师父,你要酒肉吃么?”
  武行者道:“有时,将来请我。”
  那妇人道:“请师父进庵里去吃。”
  此时王道人和小道童的无头尸就横在血泊里,这当儿武松还能有好胃口吃酒吃肉倒也不足为奇,毕竟是好汉嘛,倒是难为“那妇人”,在如此血腥的气氛里,在张皇恐惧之际还能考虑到“师父”──武松在她面前可还是个出家人的面目──对酒肉的兴趣,这可是真真难能,难能得奇哉怪也!
  水浒故事的叙述者就是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诉列位看官,好汉们诛杀奸邪,除了可以裹走对方积下的金银补充路费以外,往往还有一番大块朵颐做为酬劳。就连林冲,山神庙手刃仇人后,也是把葫芦里剩的一点冷酒吃尽了才上路。
  还不只是杀人越货后要大吃大喝,好汉们平日便是酒肉不断。吴用往石碣村说三阮撞筹,其时阮小五、阮小七已是赌输得赤条条,阮小二也是精穷,就是这样的三位,为招待吴用,还在村旁小店里要了一桶酒,大块切了十斤(!)花糕也似肥牛肉,直吃到天色渐晚。而这一轮十斤肥牛肉还只是“热身”,紧接着就开始了第二轮,吴用回请三阮,沽了一瓮酒,又买了二十斤(!!)生熟牛肉,外加一对大鸡,到阮小二家继续朵颐。就在大碗酒、大块肉的气氛中,阮小五道出对强人生活,对“成瓮吃酒,大块吃肉,如何不快活”的强人生活的不尽艳羡和向往,正是有了这种艳羡和向往,吴用才终能说动三人,入伙做下劫夺生辰纲这桩江湖壮举。
  三阮以外,其他好汉如鲁智深、武松、李逵等人的人生旅程中也无一不时时散发着酒肉的气息:鲁智深在五台山下的小酒店里放怀大嚼,吃了十来碗酒后,要了半只熟狗肉,“用手扯那熟狗肉,蘸着蒜泥吃,一连又吃了十来碗,吃得口滑,只顾要吃,哪里肯妆;燕顺等清风山好汉款待宋江,“杀羊宰牛,连夜筵席,当夜直吃到五更”;再如武十回中,不知多少处在写武松饮酒吃肉;……好汉上了梁山,更有吃不完的接风酒、饯行酒、庆功酒,……众好汉攻破大名府,救了卢俊义上山后,“连日杀牛宰马,大排筵宴”,“端的肉山酒海”,排座次后,重阳节菊花会,又是“肉山酒海”、“开怀痛饮”……就连梁山好汉破了呼延灼的连环马后,被钩镰枪钩伤的大半战马,书中也特地交代,都被梁山做了菜马。
  据汪远平先生《水浒拾趣》一书统计,《水浒》中写到“酒”的有一百十二处,点明名称的肉食描写有一百零三处。
  因此,有人说《水浒传》是一本用酒浸得湿淋淋的小说,也不是没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