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的这个花花世界,包二奶或养情妇大约也是一种时尚,或者说,是财富地位的象征,成功男士之标志。在下与友闲谈,每论及某地某君挥金如土,妻妾成群时,友不禁面露羡慕之色,感叹:“好有钱,真大款也!”其实,又何止大款,衙门里的大吏能员,国私企之头头目目,凡事业有成,为社会敬慕的者,有包养之嫌的总有十之五六吧,何足为奇?
在下惭愧,年届而立却依旧为生计奔忙,事业亦是碌碌无为,对包养这类需大财力作后盾的事当然是有心无力了。故而总有一个疑问难释:万一有朝一日那二奶或情妇要闹将起来,不知该如何摆平?这种事首先于成功人士脸面上就不太好看,即便有什么私下协议,上法庭也是算不得数的。再假如,那二奶或情妇手中握有成功人士见不得光的甚么证据(一般而言多少都会有一点的),那事情岂不更加难办?即便花大价钱可以暂时摆平,亦难保今后会不出岔子。又假如这证据着实不比寻常,非同小可,在下揣度,一劳永逸的法子大约就是学宋江的“怒杀”一途吧。
《水浒》里面,宋江亦为当时颇有声望的慈善家、社会活动家,勉强可算作成功人士。虽谈不上大款,毕竟也是农场主的公子,何况那时的包养行情和成本比当下低了许多。故而“及时雨”先生一不小心就包上了一个也理所当然,“就在县西巷内讨了一楼房,置办些家伙什物,安顿了阎婆惜娘儿两个在那里居住。没半月之间,打扮得阎婆惜满头珠翠,遍体绫罗。又过了几日,连那婆子也有若干头面衣服。端的养的婆惜丰衣足食。”
可惜好景不长,“初时,宋江夜夜与婆惜一处歇卧,向后渐渐来得慢了。”因为宋江“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偏偏“这阎婆惜水也似后生,况兼十八九岁,正在妙龄之际,因此,宋江不中那婆娘意。”这红杏出墙就难免了。
按说宋江未有大奶先包二奶,未及娶亲先养情妇,即便他在“性”趣、“性”致方面“不十分要紧”,该也是没什么可顾虑的,大不了拍屁股走人,一蹬了之。他自己也认为:“又不是我父母匹配妻室。他若无心恋我,我没来由惹气做甚么?我只不上门便了。”
就此了结?恐没有这么简单。即便什么也没发生,要了结这事至少也得花些银子,算个“青春损失费”吧。偏偏那一晚宋江与婆惜一夜冷战,头晕脑涨之下竟然留下了通匪把柄,事情可不闹大了。
谈判不成,“只这一声,提起宋江这个念头来。”在下倒觉得,没那一声“黑三郎杀人也!”这事终归还得血腥收场,因带上了绿帽子的宋江,其憎恶怨恨之意难免早已蓄积,杀意已然潜伏,即便双方当时达成了协议,今后宋江也还得忍气吞声,得面对随时的讹诈和秘密泄露,得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这样的生活谁能熬多久?如古龙所言:“世上唯一能保守秘密的,就是——死人!” 灭口当是早晚的事,只不过那样的话宋江大约不用亲自出手,只暗示一声,就会有亡命兄弟出来做的天衣无缝。
在下的家乡出过这样一桩碎尸惨案:一位三十出头,仕途得意,身居衙门要害部门的李姓处长,因离婚后生活孤寂,一日与友去夜总会寻欢,与一小姐鱼水欢娱之下情投意合,遂购房将其包下,不久小姐怀孕,要求转正,想要个正式身份,这处长当然不会答应,于是二人日夜争执不休,乃至拳脚齐上,致恩断情绝。这小姐心有不甘,竟亲往处长所在衙门处投诉,并大哭大闹,不肯罢休,成了衙门里的一件奇闻笑柄。李处长眼见声望被毁,仕途受阻,不觉老羞成怒,杀意顿起,一夜约小姐出来谈判,一言不合即手起刀落,杀于郊野,事后更将其碎为数段,分别埋藏于多处。不巧有残肢不久就被人发现,此案遂立。经艰难发掘察访,李处长终于未能逍遥于法外。
“怒杀”留下了缺陷,没能成为一桩待查疑案,是因宋江还不够狠(毕竟是搞慈善的),没把阎老妈子一块做掉,好一了百了。在下也颇服那位阎老妈子,竟然反应如此敏捷,能面不改色,沉着应对,机智勇敢地与杀人犯周旋,硬是差点让宋江当场就落入法网。可怜这宋公明,包二奶没享到艳福,就由慈善家沦为杀人犯,从此开始了一段落魄亡命的坎坷生涯。正所谓:祸福无门,惟人自召;披麻救水,惹焰烧身。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