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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祭十二郎文[唐]韩愈

 






  祭十二郎文

  [唐]韩愈

  【题解】

  此文是韩愈于唐德宗贞元十九年(803),在长安任监察御史时,为祭他侄子十二郎,而写的一篇祭文。

  韩愈有兄三人,长韩会,仲韩介。十二郎名老成,本是韩介的次子,出嗣韩会为子,在族中排行第十二。韩愈二岁丧父,亦由长兄韩会与嫂抚养成长。从小和十二郎生活在一起,经历患难,因年龄相差无几,虽为叔侄,实同兄弟,彼此感情十分亲密。这篇祭文追叙他与十二郎孤苦相依的幼年往事,融注了深厚的感情。字里行间,凄楚动人,于萦回中见深挚,于呜咽处见沉痛,语语从肺腑中流出。被前人誉为祭文中的“千年绝调”。

  汉魏以来,祭文多仿《诗经》雅颂四言韵语,或用骈体。韩愈此文破骈为散,不拘常格,别有天地;或用四言,而气势飞动,另具风采,诚为祭文中情文并茂的名篇。

  【原文】

  年月日[1],季父愈闻汝之七日[2],乃能衔哀致诚[3],使建中远具时羞之奠[4],告汝丧十二郎之灵:

  呜呼!吾少孤[5],及长,不省所怙[6],惟兄嫂是依。中年兄殁南方[7],吾与汝俱幼,从嫂归葬河阳[8],既又与汝就食江南[9],零丁孤苦,未尝一日相离也。吾上有三兄[10],皆不幸早世。承先人后者[11],在孙惟汝,在子惟吾,两世一身[12],形单影只。嫂常抚汝指吾而言曰:“韩氏两世,惟此而已。”汝时尤小,当不复记忆;吾时虽能记忆,亦未知其言之悲也。

  吾年十九,始来京城。其后四年,而归视汝[13]。又四年,吾往河阳省坟墓[14],遇汝从嫂丧来葬[15]。又二年,吾佐董丞相于汴州[16],汝来省吾;止一岁[17],请归取其孥[18];明年,丞相薨[19],吾去汴州,汝不果来[20]。是年,吾佐戎徐州[21],使取汝者始行[22],吾又罢去[23],汝又不果来。吾念汝从于东[24],东亦客也,不可以久;图久远者,莫如西归,将成家而致汝。呜呼!孰谓汝遽去吾而殁乎[25]!吾与汝俱少年,以为虽暂相别,终当久相与处,故舍汝而旅食京师,以求斗斛之禄[26];诚知其如此,虽万乘之公相[27],吾不以一日辍汝而就也[28]!

  去年孟东野往[29],吾书与汝曰:“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念诸父与诸兄,皆康强而早世,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吾不可去,汝不肯来,恐旦暮死,而汝抱无涯之戚也[30]。”孰谓少者殁而长者存,强者夭而病者全乎!

  呜呼!其信然邪?其梦邪?其传之非其真邪?信也,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乎?汝之纯明而不克蒙其泽乎[31]?少者强者而夭殁,长者衰者而存全乎?未可以为信也。梦也,传之非其真也?东野之书,耿兰之报[32],何为而在吾侧也?呜呼!其信然矣!吾兄之盛德而夭其嗣矣!汝之纯明宜业其家者[33],不克蒙其泽矣!所谓天者诚难测,而神者诚难明矣!所谓理者不可推,而寿者不可知矣!

  虽然,吾自今年来,苍苍者或化而为白矣,动摇者或脱而落矣[34]。毛血日益衰[35],志气日益微[36],几何不从汝而死也!死而有知,其几何离[37];其无知,悲不几时,而不悲者无穷期矣。

  汝之子始十岁[38],吾之子始五岁[39],少而强者不可保,如此孩提者[40],又可冀其成立耶?呜呼哀哉?呜呼哀哉!

  汝去年书云:“比得软脚病[41],往往而剧。”吾曰:“是疾也,江南之人,常常有之。”未始以为忧也。呜呼!其竟以此而殒其生乎!抑别有疾而至斯乎?

  汝之书,六月十七日也。东野云:汝殁以六月二日。耿兰之报无月日。盖东野之使者,不知问家人以月日;如耿兰之报,不知当言月日。东野与吾书,乃问使者,使者妄称以应之耳。其然乎?其不然乎?

  今吾使建中祭汝,吊汝之孤与汝之乳母[42],彼有食可守以待终丧[43],则待终丧而取以来[44];如不能守以终丧,则遂取以来。其余奴婢,並令守汝丧。吾力能改葬[45],终葬汝于先人之兆[46],然后惟其所愿[47]。

  呜呼!汝病吾不知时,汝殁吾不知日。生不能相养以共居,殁不得抚汝以尽哀[48]。敛不凭其棺[49],窆不临其穴[50]。吾行负神明,而使汝夭,不孝不慈,而不得与汝相养以生,相守以死。一在天之涯,一在地之角,生而影不与吾梦相依。死而魂不与吾梦相接。吾实为之,其又何尤[51]。彼苍者天,曷其有极[52]!

  自今已往,吾其无意于人世矣。当求数顷之田,于伊、颍之上[53],以待余年,教吾子与汝子,幸其成[54];长吾女与汝女,待其嫁[55],如此而已。

  呜呼!言有穷而情不可终,汝其知也邪?其不知也邪?呜呼哀哉!

  尚飨[56]。

  ——选自中华书局排印本《韩昌黎文集校注》

  【译文】

  某年某月某日,叔父韩愈在听到你去世消息后的第七天,才得以含着哀痛向你表达心意。打发建中从远路备办了应时佳肴作祭品,告慰于你十二郎的灵前:

  呜呼!我幼年丧父,等到长大,还不知道父亲的模样,全是依靠着哥哥和嫂子。哥哥中年时,去世在南方。当时我和你年纪还都小,跟随嫂嫂送哥哥的灵柩回河阳安葬。随后又和你到江南谋生。孤苦伶仃,我俩没有一天离开过。我上面有三个哥哥,都不幸很早去世了。继承先父的后代,在孙辈里只有你,在儿辈里只有我,两代都只剩一个人,孤孤单单。嫂嫂常常一面抚摸着你一面指着我说:“韩家两代,只有你们这两个人了!”那时你还小,恐怕已记不得了;我那时虽能记得,但也不懂得她话中的悲酸。

  我十九岁时,初次来到京城。此后四年,才回家看望你。又过了四年,我去河阳凭吊祖坟,遇到你送嫂嫂的灵柩来河阳安葬。又过了两年,我在汴州辅佐董丞相,你来看望我,只住了一年,你要求回去接家眷来。第二年,董丞相去世,我离开了汴州,你没有能够来。那一年,我在徐州辅助军事,派去接你的人刚要启程,我又罢职离开了徐州,你又没能够来。我想,你跟随我到东边,东边也是异乡客地,不能久住;从长远打算,不如西归河阳老家,将家安顿好再接你来。唉!谁料到你竟骤然去世离开了我啊!当初,我与你都还年轻,以为虽然暂时分别,终究会长久与你在一起的,所以才离开你到京师谋食,为了求得微薄的俸禄。倘使早知如此,纵然是做王公宰相,我也不愿意一天离开你而去就职啊。

  去年,孟东野前往江南,我托他带给你的信中说:“我还未到四十岁,而视力模糊,头发花白,牙齿松动。想到诸位叔伯父和各兄长,都是在健康壮盛时便过早去世,象我这样衰弱的身体,能够活得长久吗?我不能离开职守,你又不肯来。只怕我早晚死了,而你将会怀有无穷无尽的忧伤。”谁料想到年少的死了,而年长的却反活着;身强的夭折,而病弱的却反保全了生命?

  唉!难道这是真的吗?是做梦呢?还是传送的消息不确实呢?如果是真的,为什么我哥哥有那么美好的德行却丧失了后代?你那么纯正贤明却不能承受他的遗泽?为什么年少身强的反而早死,年长衰弱的却反活着呢?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啊。如果这是梦,那么是传送的消息不真实吗?孟东野的来信、耿兰的丧报,却又为什么在我的身边呢?呜呼!这是真的了!我哥哥有那么美好的德行竟丧失了后代,你那么纯正贤明本当继承家业的,竟不能承受他的遗泽!所谓天公啊,实在让人难以推测;神明啊,实在让人难以明白!这真是天理不可推究,寿命不可预卜啊!

  虽说如此,我自从今年以来,花白的头发有的变成全白了,松动的牙齿有的已经脱落了。体质一天比一天衰弱,精神一天不如一天。不用多久,不就跟着你去死了么!如果死后能有知觉,那分离的日子也不会太久了;如果死后没有知觉,那我也悲伤不了多少时候,而没有悲伤的日子倒是无穷无尽的。

  现你的儿子才十岁,我的儿子刚五岁。年少身强的都不能保全,象这样的孩子,又怎么能希望他们长大成人呢?呜呼,悲恸啊!呜呼,悲恸啊!

  你去年来信说:“近来得了脚气病,时常发作的很厉害。”我说:“这种病,江南人是常有的。”未曾为你这种病而担忧。呜呼!难道你竟然因为这种病而丧失了生命吗?还是因为有别的疾病而导致丧生呢?

  你的信,我是六月十七日收到的。孟东野说:你是在六月二日去世的,耿兰报丧时没有写明月日。大概东野派来的差使,不知道向家里人问清楚月日;而耿兰的丧报,又不知道应当说清你死的月日。或是东野给我写信时,才去问差使,差使信口胡说以应付他罢了。是这样呢?或不是这样呢?

  现在我派建中来祭你,慰问你的儿子和你的奶妈。他们家中有粮可以守你的灵到丧期结束,那么就等到丧期完了再接他们来;如果不能等到丧期结束,就立即接他们来,其余奴婢下人,都让他们守你的丧。如果我有能力给你迁葬,最终一定把你葬到祖先的墓地里,然后才算了却我的心愿。

  唉!你患病我不知道时间,你去世我不知道日子;你活着时我不能和你生活在一起互相照顾,你去世了我不能抚摸你的遗体表达我的哀思,入敛时我不能靠在你棺木旁,下葬时我不能亲临你墓穴边。我的行为背负了神明,而使你年少夭折。我对上不孝,对下不慈,我既不能和你互相照顾共同生活,又不能和你相互陪伴一同去死;如今一个在天涯,一个在地角,活着时你的影子不能与我的形体相依偎,死后你的魂灵不能和我在梦里相聚会。这实在是我造成的,又能怨恨谁呢!那苍苍的上天啊,我的痛苦何时才有尽头!

  从今以后,我没有心思活在人世了!我应当在伊水和颍水之畔置几顷田地,来度过我的晚年,教育我的儿子和你的儿子,期望他们长大成人;抚养我的女儿和你的女儿,等到他们出嫁,我的心愿不过如此罢了!

  唉!言语有穷尽之时,而哀痛之情却是无尽的,这些你是知道了呢?还是不知道呢?啊,悲恸啊!

  祈望你享用祭品吧!(盖国梁)

  【注释】

  [1]年月日:此为拟稿时原样。《文苑英华》作“贞元十九年五月廿六日”;但祭文中说十二郎在“六月十七日”曾写信给韩愈,“五”字当误。[2]季父:父辈中排行最小的叔父。[3]衔哀:心中含着悲哀。致诚:表达赤诚的心意。[4]建中:人名,当为韩愈家中仆人。时羞:应时的鲜美佳肴。羞,同“馐”。[5]孤:幼年丧父称“孤”。《新唐书·韩愈传》:“愈生三死而孤,随伯兄会贬官岭表。”[6]怙(hù户):《诗·小雅·蓼莪》:“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后世因用“怙”代父,“恃”代母。失父曰失怙,失母曰失恃。[7]中年兄殁南方:代宗大历十二年(777),韩会由起居舍人贬为韶州(今广东韶关)刺史,次年死于任所,年四十三。时韩愈十一岁,随兄在韶州。[8]河阳:今河南孟县西,是韩氏祖宗坟墓所在地。[9]就食江南:唐德宗建中二年(781),北方藩镇李希烈反叛,中原局势动荡。韩愈随嫂迁家避居宣州(今安徽宣城)。因韩氏在宣州置有田宅别业。韩愈《复志赋》:“值中原之有事兮,将就食于江之南。”《祭郑夫人文》:“既克返葬,遭时艰难。百口偕行,避地江濆。”均指此。[10]吾上有三兄:三兄指韩会、韩介,还有一位死时尚幼,未及命名,一说:吾,我们,即韩愈和十二郎。三兄指自己的两个哥哥和十二郎的哥哥韩百川(韩介的长子)。[11]先人:指已去世的父亲韩仲卿。[12]两世一身:子辈和孙辈均只剩一个男丁。[13]视:古时探亲,上对下曰视,下对上曰省。贞元二年(786),韩愈十九岁,由宣州至长安应进士举,至贞元八年春始及第,其间曾回宣州一次。但据韩愈《答崔立之书》与《欧阳生哀辞》均称二十岁至京都举进士,与本篇所记相差一年。[14]省(xǐng醒):探望,此引申为凭吊。[15]遇汝从嫂丧来葬:韩愈嫂子郑氏卒于元贞元九年(793),韩愈有《祭郑夫人文》。贞元十一年,韩愈往河阳祖坟扫墓,与奉其母郑氏灵柩来河阳安葬的十二郎相遇。[16]董丞相:指董晋。贞元十二年(796),董晋以检校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宣武军节度使,汴、宋、亳、颍等州观察使。时韩愈在董晋幕中任节度推官。汴州:治所在今河南开封市。[17]止:住。[18]取其孥(nú奴):把家眷接来。孥,妻和子的统称。[19]薨(hōng烘)古时诸侯或二品以上大官死曰薨。贞元十五年(799)二月,董晋死于汴州任所,韩愈随葬西行。去后第四天,汴州即发生兵变。[20]不果:没能够。指因兵变事。[21]佐戎徐州:当年秋,韩愈入徐、泗、濠节度使张建封幕任节度推官。节度使府在徐州。佐戎,辅助军务。[22]取:迎接。[23]罢去:贞元十六年五月,张建封卒,韩愈离开徐州赴洛阳。[24]东:指故乡河阳之东的汴州和徐州。[25]孰谓:谁料到。遽(jù具):骤然。[26]斗斛(hú胡):唐时十斗为一斛。斗斛之禄,指微薄的俸禄。韩愈离开徐州后,于贞元十七年(801)来长安选官,调四门博士,贞元十九年,迁监察御史。[27]万乘(shèng剩):指高官厚禄。古代兵车一乘,有马四匹。封国大小以兵赋计算,凡地方千里的大国,称为万乘之国。[28]辍(chuò龊),停止。辍汝,和上句“舍汝”义同。就:就职。[29]去年:指贞元十八年(802)。孟东野:即韩愈的诗友孟郊。是年出任溧阳(今属江苏)尉,溧阳去宣州不远,故韩愈托他捎信给宣州的十二郎。[30]无涯之戚:无穷的悲伤。涯,边。戚,忧伤。[31]纯明:纯正贤明。不克:不能。蒙:承受。[32]耿兰:生平不详,当时宣州韩氏别业的管家人。十二郎死后,孟郊在溧阳写信告诉韩愈,时耿兰也有丧报。[33]业:用如动词,继承之意。[34]动摇者或脱而落矣:时年韩愈有《落齿》诗云:“去年落一牙,今年落一齿:俄然落六七,落势殊未已。”[35]毛血:指体质。[36]志气:指精神。[37]其几何离:分离会有多久呢?意谓死后仍可相会。[38]汝之子:十二郎有二子,长韩湘,次韩滂。韩滂出嗣十二郎的哥哥韩百川为子,见韩愈《韩滂墓志铭》。始十岁:当指长子韩湘。十岁,一本作“一岁”,则当指韩滂,滂生于贞元十八年(802)。[39]吾之子始五岁:指韩愈长子韩昶,贞元十五年(799)韩愈居符离集时所生,小名曰符。[40]孩提:本指二三岁的幼儿。此为年纪尚小之意。[41]比(bì避):近来。软脚病:即脚气病。[42]吊:此指慰问。孤:指十二郎的儿子。[43]终丧:守满三年丧期。《孟子·滕文公上》:“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44]取以来:指把十二郎的儿子和乳母接来。[45]力能改葬:假设之意。即先暂时就地埋葬。合下句连续可知。[46]兆:葬域,墓地。[47]惟其所愿:才算了却心事。[48]抚汝以尽哀:指抚尸恸哭。[49]敛:同“殓”。为死者更衣称小殓,尸体入棺材称大殓。[50]窆(biǎn匾):下棺入土。[51]何尤:怨恨谁?[52]彼苍者天,曷其有极:意谓你青苍的上天啊,我的痛苦哪有尽头啊。语本《诗经·唐风·鸨羽》:“悠悠苍天,曷其有极。”[53]伊、颍(yǐng影):伊水和颍水,均在今河南省境。此指故乡。[54]幸其成:韩昶后中穆宗长庆四年进士。韩湘后中长庆三年进士。[55]长(zhǎng掌):用如动词,养育之意。待其嫁:韩愈三婿:李汉,蒋系,樊宗懿。十二郎之婿,据高澍然说,是李干,见《韩集》。[56]尚飨:古代祭文结语用辞,意为希望死者享用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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