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1期

心灵的收据

作者:董保纲




  我的朋友大李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当年,他写了大量的文字作品投寄出去,但无一发表。眼看着身边熟悉的朋友不断有文章发表,他的心里既羡慕又嫉妒。
  为了体验一下文章发表的乐趣,也为了找到一种虚荣的自尊,他开始实施一个罪恶的计划。经过精挑细选,大李的目光停留在一本杂志中的某一篇文章上,他把文章誊写在稿纸上,把原作者的名字改为自己的名字,然后投进了邮筒。
  两个多月后,一本散发着油墨清香的杂志寄到大李的手中,正如他所想象的那样,自己的名字终于变成了铅字。他无比惊喜但又有一丝恐慌。不久,让他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文章的原作者给他写来一封义正辞严的长信,对他的抄袭行为进行了无情的批评。在信中,大李才知道,原作者是一位很有名气的作家。
  大李经过再三思索,终于向作家回了一封信,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告诉了作家,承认了自己的抄袭行为,并向作家道歉。不久,作家回信说可以原谅他的抄袭行为,但是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作家要他支付赔偿金500元钱,否则,作家将把他的抄袭行为公布于众。
  思量再三,大李终于凑够了500元钱,寄给了作家,他握着邮局给他的收据,心疼又后悔。
  以后的日子风平浪静。一日,投递员忽然给他送来一张汇款单,他接过一看,居然是500元钱,落款是那位作家。作家在留言栏里写下了几个字:款退回,我只保留一个收据就可以了,望努力。顿时,大李的眼睛潮湿了。此后的大李,开始了认真的阅读和写作,真正属于自己的文章也开始见诸报端。多年以后,大李才把这个故事讲给了我们。
  我被感动了,感动于作家的豁达和高明。500元钱去了又回来,却不是简单的循环,因为它为彼此留下了两张收据,一张收据上面写着耻辱,而另一张收据上写着宽容。
  
  ——选自《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