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把一个晚上喝不见了
作者:郭 筝
那年我十八岁,刚被某个五专校兜屁股踢出门外。白天在印刷工厂混点零用钱花,晚上就随便找了间烂补校,名为不死科举之心,实则遂逞浪荡之行,一个星期大约只去学校露一次脸,提醒教务处别忘了我这名顾客。
还记得那是第一次月考的前一天,晚风送凉,秋意侵人,我抓着课本走出家门,早有三男二女守候多时,一行六人直杀六条通的一家韩国餐厅。
总是因有女生在座,男子气概的谱儿不能不摆,同伴中又有一个家伙早就想和我拚酒,三言两语,俱都动起肝火,各叫了一瓶台湾高粱酒厮杀起来。菜还没上,先自喝了一半,酒入饥肠,只觉威风陡涨,世上不可能有难得倒我的事,索性把剩下的半瓶做一次灌,整个过程估计不到半点钟。
双方兀自叫嚣了一顿,我起身上厕所,对着镜中的我喃喃自语:“你这家伙真不赖!真厉害!”
直到吃完那顿饭,我还是一点事都没有,但一走出餐厅门外,被秋风一吹,好啦,整个脑袋活像被吹成了碎片,又像不会游泳的人掉进大海,一忽儿挣出水面,稍稍看清自己身处何处,一忽儿可又沉下去了。
待到神智完全清醒,已是第二天中午,眼睛一睁,居然好端端的睡在家中客厅地板上,仿佛只是爱丽丝梦游仙境了一回。窗外风和日丽,鸟声啾啾,但双双坐在沙发椅上瞪着我的父母亲,脸色却不像所有故事结局那般开朗。
我爬起来穿衣服,却连一件都找不到。
“你昨天晚上就是这样回来的,”母亲说,“只穿着一条内裤。”
爸爸立刻接着骂道:“你那学校是怎么上的?衣服都上不见了!”
看来我的运气没有爱丽丝那样好。
我匆匆穿上另一套衣服,逃出家门。疯子一般在街上乱走,企图找回失落的昨夜,但那些碎片实在很难连贯,就像联考时那堆呼之欲出,偏又呼之不出的狗屁答案。
我打电话找出原班人马,但每个人都喝醉了,每个人的说法都不一样。有的说,我们还去打了几盘保龄球;有的说,我们和当地的小混混演出了一场追逐游戏。这个人认为确实发生过的,那个人却一口否定,惟一获得大多数认同的是——我们曾经跑进一家高级咖啡厅,一进门就吐了满地,把服务生也熏昏了,结果账单送来,六杯咖啡后面开着六份牛排的价钱。
只有那和我拚酒的家伙乐得很,他说他叫计程车回家,翻开通讯录,随手在上面一指,“带我去这里!”虽然花了好几百块车钱,却也联络上了好几个初中时的同学。
我又费了不少脑筋,终于理出点眉目,跑到就在我家附近的印刷工厂细细一搜,好家伙,全都堆在厕所里。
一个老师傅站在我的衣堆旁撒尿,边问我:“哪一个仔把衫脱在这里?”
我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那堆东西摆出一副完全新鲜的面貌对我微笑,好像我上辈子才是它们的主人,这辈子可就难讲喽。
我把它们逐一点数,鞋、袜、衣、裤、手表俱全,独独少了眼镜和课本。
似乎,冥冥中早就注定好了,没有课本、眼镜,还上什么学哩?
母亲也说:“别去上了吧,学生模样出门,流氓模样回来!”
从那以后,我果真没有再上任何学校。说实话,不上学倒也罢了,一直找不回那个荒唐、放荡、恣意任性却又不见了的夜晚,才着实令我怅惘。
(选自《幽默大师报到》)
本文开心点
全篇以调侃的口吻叙述年轻时的荒唐与恣意任性,有着“王朔式”的幽默。透过“好像上辈子才是它们的主人,这辈子可就难讲喽”这样的文字,那个略带痞气的“我”便鲜活地站立在我们的眼前。细品文章中滑稽的语言和场景,相信每个读者都会会心地微笑。但在笑过之后,又不禁让读者追问:在那个“喝不见了”的晚上,“我”失去了什么?每个读者的答案应该在自己的心中吧。
——朱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