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9期
鲁迅小说中的“我”
作者:石在中
首先从叙述层面看,叙事作品(记叙文)无外乎我、你、他这三种人称。绝大多数作品都用第三人称这样一个全知全能的叙述角度,而鲁迅的小说则比较喜欢用第一人称,翻开鲁迅小说集《呐喊》《彷徨》等25篇小说中有12篇用了第一人称,将近一半。这些作品中的“我”有的是主要人物,有的是次要人物,有的仅仅是事情发生的见证人,起一个线索的作用,我们不能认为这些“我”就是鲁迅自己。如《孔已己》中“我”是咸亨酒店的一个伙计,我们都知道,鲁迅少年时因祖父的考场舞弊案以及父亲的病情,家道中落以至寄人篱下,但他十二三岁时却并未作过伙计。咸亨酒店本来就是鲁迅他们周家几个人合伙开的,且时间也不长,怎么可能有什么情面大的荐头推荐他去当伙计呢?同样,他在当时北京教育部任职时,从住的绍兴会馆到教育部去上班的路上到家常常坐人力车,却并未有史料显示发生过《一件小事》中那样的事;他也曾由北京回故乡卖房子,度过阴历年关,但时间、地点、人物也都和《故乡》中叙述的有差异。如果说鲁迅散文中的“我”就是他自己,那么鲁迅小说中的“我”则只是作品中的一个人物而已,这是一种叙述的策略。
鲁迅为什么在小说中喜欢以“我”的角度来叙述呢?这是因为第一人称的使用,故事是当作作者亲身经历的事情来写的,这样就显得真实可信、亲切感人,读者在感情上也更容易亲近、更容易接受。这是用第一人称写作的长处。使用第一人称也有局限,这就是所写的事件、人物及其心理,作者应相当熟悉,否则,读者就会产生编造、假的感觉。有资料显示,鲁迅为更好地了解狱中犯人的生活,曾经想佯装醉酒打警察去坐牢以体验生活。
第二,从故事层面看,鲁迅小说虽为虚构的文学作品,但其中许多的人、事都是“我”所经历、所熟悉的,鲁迅说:“作者写出创作来,对于其中的事情,虽然不必亲历过,最好是经历过。”“我所谓经历,是所遇、所见、所闻,并不一定是所作,但所作自然也可以包含在里面。”如《故乡》这篇小说,虽有许多虚构和诗化的成分,但其基干却是一九一九年冬天鲁迅从故乡搬家到北京这一件事(详情可查这阶段的“鲁迅日记”)。其中对童年时代的伙伴、乐趣的回忆也基本都是真实的。此外,如《社戏》《头发的故事》等小说中也都或多或少地溶入了鲁迅的童年到中年时期的一些生活片段。
这里,我们不得不特别地提到《孤独者》,这篇小说虽用第一人称的手法,但中心人物却是魏连殳。据胡风回忆,鲁迅当年曾真言不讳地对他说:“那是写我自己的。”小说中的魏连殳,“他是一个矮小瘦削的人,长方脸,蓬松的头发和浓黑的须眉占了一脸的小半,只见两眼在黑夜里发光,”对照许广平笔下鲁迅给学生的第一印象:“突然,一个黑影子投进教室里来了。首先惹人注意的便是他那大约有两寸长的头发,粗而且硬,笔挺地竖立着,真当得‘怒发冲冠’的一个‘冲’字。”就不难看出两者的相似。而小说中的“我”的名字叫申飞—这也正是鲁迅的笔名之一。小说的第一段详细地描述了魏连殳在人们异样的眼神里回来给祖母送殓、尽孝,没掉一滴眼泪,当人们准备散时,他却像受伤的野狼一样长嚎……周作人讲这“是著者自己的事情”,(鲁老太太也曾说起过,)“著者在小说及散文上不少自述的部分,却似乎没有写得那么切实的。”
第三,从意义的层面看,则鲁迅所有的小说都分明地显示出他的风格、个性,他的思索、探求。用鲁迅的话说,即显示出“我的意思”,用周作人的话说,是“鲁迅的氛围”、“气味”,用钱理群的话说则为“鲁迅的精神气质”。例如《在酒楼上》和《孤独者》。周作人认为,《在酒楼上》是鲁迅写的最好的一篇小说,也是“最富鲁迅氛围”的一篇小说。小说叙述的是“我”回家乡在酒楼上邂逅老朋友吕纬甫后两人的一次对话。过去研究者一般认为“我”即鲁迅,吕纬甫则是被批判的理想的背叛者,新近研究则指出,吕纬甫其实也是鲁迅生命的一部分:不仅他为兄弟迁坟是鲁迅自己经历的事,他对已逝的生命的追踪与眷恋,对还在做梦的“我”的羡慕,也正是鲁迅灵魂的自我提问和自我陈述。《孤独者》中也写到叙述者“我”和主人公魏连殳的三次对话——关于“人的生存希望、生存状态和生存意义”的辩驳。这种对话其实是鲁迅内心深处的两个“我”的对话。小说结尾,受伤的狼再次出现,这深夜在旷野里发出的长嗥,夹杂着愤怒和悲哀的长嗥,是魏连殳的心声,“我”的心声,也是鲁迅自己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