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9期
贾雨村并非大奸之人
作者:杨向东
首先,贾雨村还是能“违法必究”的。前任官员拖了一年多的积案,到了贾雨村手中,不到两天就断了,而且为原告在豪门望族手中判得许多银子。作为在官场倾轧中丢了官,几经宦海沉浮才再度起用的贾雨村,他知道和上层势力搞好关系是自己保住官位的前提和保证。第一次丢官的教训决定了他可能更小心谨慎,自我保护的意识更强,这也无可厚非,并没有大错呀。难道我们一定要强求他像包公那样铡皇亲,像董宣那样强项顶国戚,海瑞那样愤然罢官?至于他充军门子,这也是让读者大快人心的呀。
其次,贾雨村是位良心未泯的封建官员。当他听说死者家人“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作主”时,不禁大怒,马上就要发签抓人。而且,贾雨村在断案过程中没有大张狮口,借机向原告索贿,他也并不昏聩,因为至少还没有把原告与被告错位,而造成冤狱。
再次,贾雨村也是封建制度的牺牲品。他游离于四大家族夹缝之中,不过是为了谋求生存。为了不至于处处碰壁,他在审案过程中审时度势,求教于老于世故的门子,这也是几经宦海沉浮后,总结而来的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贾雨村的官职是由老百姓们投票选举而产生的,那么他就不必看贾政之流的脸色了,或许会成为一个为民请命的好官。也正是从这个层面上,曹雪芹通过描绘贾雨村的人生经历表现了封建“末世”千千万万读书人的必然命运,揭露了黑暗的社会环境对一个读书人的毒害和腐蚀,从而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了封建“末世”的那个社会。
作者系江苏射阳县新坍初级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