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诗歌教学不一定要激情燃烧
作者:徐国年
“燃烧说”的可贵之处在于强调了老师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的重要性,但这也不是诗歌教学的特质,而且都“燃”起来就有矫枉过正之嫌了。诚然,大部分的诗歌是抒情的,“我心则喜”、“我心伤悲”,大喜大悲之情可以燃烧起来,并且只有烧起来才够味;可是,诗歌中也有很多“我心则降”“我心悠悠”之情,这类情真的“烧”起来就变味了。
所以,不同内容、不同风格的诗歌要采用不同的教法,即因诗论教。所谓激情,即强烈激动的心情;所谓燃烧,即一种激情冲动、激烈的状态。李白的诗、贺敬之的诗、舒婷的诗、普希金的诗用这种状态去教学最好;反之,杜甫的诗、李清照的诗、柳永的诗等等就不见得合适。“情感有多种表现形式。它可以像火一般的炽热,也可以像铁一般的冰凉,可以像风一般的轻柔,也可以像潮一般的汹涌。”似火如潮之情可以燃烧,似铁如风之情则不适合燃烧。不仅不能燃烧,我觉得还要“节情”,情太盛有可能误读作品,淹没诗本身的诗绪。
拿徐志摩的诗来说,回国后期徐志摩的诗趋向“凝重、深沉、哀惋”,其神韵在于表现诗人“性灵中细微的感受”。比如,《沙扬娜拉》捕捉了告别时一瞬间的神态,绝妙地表现了“甜蜜而又忧愁”的复杂的感受,这是一种瞬间的心绪。教学这首诗,要引领学生玩味,要慢要微,渐慢渐微。又如《再别康桥》这首诗,尽管诗中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等诗句,但是诗的基调仍不是“激情燃烧”,诗中反复出现的是“轻轻”“悄悄”“沉默”“梦”等词语,而且诗人并没有放歌——“但我不能放歌”,全诗是一种“轻盈的节奏”、“柔和的旋律”,对于这样的“节奏”和“旋律”,教学要是激情燃烧,会损伤那种“感伤、怅惘的情致”。
要探讨诗歌教学还要回溯到什么是诗上来。“诗歌教学要激情燃烧说”大概认为“作诗就是抒情”,“诗是情感的作品,没有汹涌的激情,就没有诗”。什么是诗呢?朱光潜说过:“所谓诗,并无深文奥义,它只是在人生世相中见出某一点特别新鲜有趣而把它描绘出来。”由此看来,诗并不单是抒情,现在的看法是“诗言趣”——“抒情有情趣,状物有物趣,说理有理趣,总称诗趣”。诗歌教学关键是欣赏或学习欣赏诗歌的趣味。例如卞之琳的《断章》一诗,基本上很难激情燃烧或不宜点燃激情。不管当作情诗还是当作哲理诗,抑或当作禅诗来教,诗中悠远的意境中透露出来耐人思索的理趣是需要慢慢品味的。
诗歌教学中不一定全是激情,只要有诗情就行;不一定要燃烧,只要有诗情生发就行。诗情生发也并非须在巅峰状态,诗情也是有层次的:或诗情起伏,或诗情涌动,或诗情激荡。诗歌教学中教得诗情激荡是成功的,不能激荡而教得诗情有些起伏也是成功的。那堂课,师生的诗情都有一些涌动,在讨论《再别康桥》是一首风景诗还是爱情诗时,学生有三种观点,其中有一位学生说:对于热爱自然的人来说,它就是风景诗;对于联想丰富,情感丰富的人来说,它就是爱情诗。因为“诗就是爱情”。老师在课堂上,也讲到李商隐诗的多解性,以及徐志摩其他的几首诗的“粘与不粘”,看似举例论证实则诗情涌动。
平心而论,那堂课上,执教者的激情确实没有燃烧起来,甚至说不上有激情,这除了与诗本身有关外,还与教学目标、教学策略有关。根据王荣生博士的观点,教材内容与教学内容是有区别的两桩事情,语文课要求“将教材内容教学化”。《再别康桥》这一篇教材如何教学化,按照王荣生的教材选文类型,当作定篇、例文、样本、用件中哪一类型来教就有一个策略选择了。从课堂来看,教师是定位于“样本”来教学的,他以此诗为例,引导学生学习、鉴赏现代诗歌。提出鉴赏诗歌的对话情景,即对谁说话,在什么情景下说话。如果理解为诗人对景物说话,那就是风景诗;理解为对一位女性说话就是爱情诗。这样的教学,目标非常明确,即“方法的历练和习惯的养成”,走的是叶圣陶的路子,非朱自清的路子。经典的作品不一定非得当作“定篇”来教,作为“样本”来学习鉴赏技巧,体会诗歌的趣味也未尝不可。
在进行诗歌教学时,我们总有一种奢望:老师一讲学生就真的读懂这诗。殊不知,“阅历才是最好的注释”,真正要读懂诗歌“需要时间,也需要缘分”。若是老师带着学生与诗歌相遇时,老师激情燃烧,太过太火,只怕学生对此诗会产生“到此为止”之感,以致于忽略了去捕捉现实生活中某一个类似的瞬间,用自己的真切感受去解读。
所以,诗歌教学中一定要诗请充盈,不一定要激情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