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当高考美文成为范文之后
作者:闾剑宝
4、对文采的误解导致对技巧的强化。按照高考《考试大纲》要求,有文采,就是要求文章词语生动,句式灵活,善于运用修辞手法,文句有意蕴。2007年的新考纲则以“用词贴切”取代了“语言生动”,以“有表现力”取代了“有意蕴”。但教师在教学中,讲文采就是要求学生多描写、多长短句、多博喻排比对偶、多引用名人名言,以“绮丽”代替了“贴切”,以“重复”代替了“灵活”,以“现成的哲理”代替了“个性的感悟”,甚至削内容之足适形式之履,致使很多学生既颠倒了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也简单地把讲文采与讲技巧划上了等号。讲文采的本意,无非是让文章的意蕴能够更准确、更贴切、更有现场感的表达出来,即使是含而不露的委婉蕴藉,也能够借助特殊的语言方式得以暗示。一旦学生认为不需要顾及内容表达本身的需要单凭句式的变换、词藻的华丽和铺排方法的应用就能够获得文采,那么,他的兴奋点和着力处,就不是对生活的独特感悟和对语句的准确比较,而只是着力于对技巧的刻意追逐。还有一点,不少老师常把名人名言和排比、对举等重章复叠作为有文采、有才情的秘密武器(这一点,前面的推荐语中已可见出大概),而把语言的简洁、干净等同于简陋、寒碜和干瘪,这也使得学生在考场作文中有意无意的要有所张扬。《恩情递接》的推荐教师声称“无论怎么说,考场作文能在有限的时空中露才、卖才,并非一件坏事”,诚然,考场作文是才情的大赛,但这个“才情”,应是理性的思考,冷静的分析,恰如其分的表达,绝非类书般的堆砌材料,“骈拇枝指”般的“委心逐辞”。
三、写作教学文质彬彬式的和谐
要提高学生的作文境界,并没有捷径可走。任何试图以讲究“方术”之类提高作文水平的做法,终归不脱左道旁门之虞。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就对那些作文秘诀类书籍加以批评斥责。叶圣陶先生也曾说:“盖文之所载者实质,而文之所以成者方术也。质之不存,术将焉用?昧乎此而单以作文练习作文,不及其他,其卒无效,故应得之果矣。”(同上,第152页)叶圣陶先生视“质”为本,视“文之所以成”的方法为“术”,并对单纯偏重写作技巧忽视思想情感的倾向提出的批评,在今天还是有其现实的意义。
文亦有道。这个“道”就是孔子早就提出的“文质彬彬”。“文附质也”,“质待文也”。这种“文质彬彬”的和谐,需要我们在文章的“熔裁”上下功夫,既“规范本体”,又“剪截浮词”,努力使文章“情周而不繁,辞运而不滥”(参见刘勰《文心雕龙》“情采”、“熔裁”章)。台湾作家林清玄也持有同样的见解,“写作首先要对生活有深刻的感受,接着将感受提炼为独到的观点,再通过积累将独到的观点变成思想,最后用精确的文字表达出来。”(《联合早报》2007.12.7)要实现这一点,学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的感悟、积累和训练,我们的写作教学和作文评价导向更需要做出某种调整(包括推荐考试美文时,也要充分注意到必然发生的暗示、示范作用,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文章观,消除投机心理,将兴趣点集中到平凡而丰富的学习活动中来)。
1、读书不忘读报。对读书,一般没有异议,只是学生可读之书的选项并不多。教科书当然不够,课外书却无暇去读。即使有点时间,也以看时尚类的畅销书为多。学生的读书,应该补上历史、哲学、诗歌、科学等方面的课,培根“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的提醒,值得我们注意。但除了经典之作,学生还需要吸收富有时代气息的社会、政治、经济信息。这不仅是高考作文时有“烟火味”的需要,更是学生自我成长的需要。报纸和各种媒体鱼龙混杂的消息,能够让学生增强现实感和使命感,也有利于锻炼他们的判断力和选择力。学生以间接获得知识为主,我们要增强其知识情景、能力习得的真实性,为他们健全成长创造尽可能宽广的空间。
2、明理不忘养心。广泛的阅读是学生成长的土壤,独到而敏锐地观察分析以及随之形成的积淀是学生成长的关键。学生的思考力、判断力,可以是课堂上直接的获得,也可以是自身比较辨析,经由一番“涵咏”功夫后获得(这种能力可能巩固)。曾国藩在家书中(咸丰八年八月初三谕纪泽)教子云:“汝读《四书》无甚心得,由不能虚心涵咏,切己体察。”“所谓涵者,好比春雨润花,清渠溉稻。”“咏者,则好比鱼之游水,人之濯足。”“善读书,须视书如水,而视此心如稻如花如鱼如濯足。”至于“切己体察”,就是说将自身置进去来体验观察。作家梁晓声在评论高考作文时指出,“很多孩子只有情调,没有情怀,没有情愫,没有真情实感。这个情怀和情愫是一种读懂书的成果,它也是一般的作文和好作文的区别。”(腾讯教育2007.6.8)。只要不是一味速成,或者不加咀嚼地简单“拿来”,而是坚持独立的体悟,思考社会人生,即使开始时幼稚、肤浅甚至偏激,但最终将走向成熟,为做人作文打下坚实的底子。
3、为文不忘有情。刘勰早就强调“情动而辞发”,“为情造文”。作家张炜坚信,“一部作品的好与坏,也许不在于技巧,而在于灵魂——一种能够震撼你的无以名状的力量。”(《解放日报》2007.8.6)这种“无以名状的力量”,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普遍真理,也不是貌似深刻洞彻世相的公共哲理,而是作者主体话语中流露出来的一点体验、感悟和感动。在应试作文中,似乎是“为文造情”了,但同样是面对规定的题目和陌生的话题,有的文章依然动人心魄,奥秘就在于考生能化大为小,将人类的普适情怀转化为个体的特定情境、具体机遇和真实感喟,进而以个人特殊的表达方式,向我们展示出那一朵“苦难之花”或者是那一个“幸福之果”。学生有了生活的体验和语言的积累,以及思考问题的独特视角,即使阐述的是公共话题,但到达那种“心之所至,即文之结构矣”的境界,应该也是可能的。
当然,这并非反对文章有绚丽的文采。学生在初学时模仿一些华丽的美文,练习形式美的技巧,也是正常的阶段,但手段不能代替目的,形式当服务于内容。其实,衡量文采的标准,主要还在于文章的语言是否简洁中有饱满,曲折里有舒展,是否恰当而有意味地表达出了作者的情怀,并不能简单等同于铺排张扬渲染之类。
闾剑宝,语文教师,现居浙江上虞。本文编校:左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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