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1期

辽代契丹文文学的代表作:《醉义歌》

作者:周惠泉




  这里也不能不指出,《醉义歌》所以能够笔意纵横,华实并茂,与翻译者耶律楚材密切相关。耶律楚材(1190~1244),字晋卿,号湛然居士,蒙古名吾图撒合里,意即长髯人,谥文正,为元朝一统天下、巩固政权作出了重要贡献。他早年仕金为燕京行尚书省左右司员外郎,元太祖成吉思汗十年(1215)在南下伐金时召用之,甚受信任。十四年(1219)扈从成吉思汗远征西域,劝戒妄杀;反对成吉思汗近臣鼓吹的“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之论,推行自土地征收的赋税制度;蒙古军队灭金、攻占金都开封时,主张并劝说元太宗窝阔台废除屠城旧例;认为以马上得天下而不能以马上治天下,力主开科取士、振兴文教,将武功转变为文治。耶律楚材不仅是元初的政治家,曾经为相数十年,仕为中书令,还博通“天文、地理、律历、术数及释老、医卜之说”。(《元史·耶律楚材传》)尤其值得注意的,他又是一位颇有成就的文学家和诗人,“下笔为文,若宿构者”。(同上)《醉义歌》的汉文译作,即载于其诗文集《湛然居士文集》卷八。诗人译诗,可谓当行本色。特别是耶律楚材并非一般诗人,而是一位契丹族诗人。耶律楚材在自己的诗作中自称“我本东丹八叶花”(《赠辽西李郡王》,《湛然居士文集》卷七),意即自己是东丹王耶律倍八世孙。据王国维《耶律文正公年谱》,《醉义歌》译于1220年至1222年耶律楚材扈从成吉思汗西征之时——按王国维所撰《年谱》称,耶律楚材“在西域所作诗无年月可考者皆此三年作”,其中包括《醉义歌》,而中华书局1986年点校本《湛然居士文集》将《醉义歌》系于1222年,乃误。另外,王国维以及《湛然居士文集》点校者称《醉义歌》为耶律氏所“作”亦不准确,当为所“译”——也就是译诗小序所说的“大朝之西征也,遇西辽前郡王李世昌于西域,予学辽字于李公,期岁颇习,乃译是歌”。由“昔先人文献公尝译之”可知,耶律楚材之父、金尚书右丞耶律履曾经翻译过《醉义歌》。由于耶律履早年以通晓契丹大、小字为金朝辟为国史院书写,还以契丹小字翻译过唐史,因而其契丹文水准较高是理所当然的。耶律楚材虽为耶律履之子,但是他三岁丧父,而且在其出生的第二年契丹文在金朝即已废止。不过,契丹语言文字在西辽(1124~1211)时期尚继续使用,并曾经作为官方通用的一种语言文字,因而耶律楚材方能向西辽人学习契丹文字。
  契丹文文学在辽代的崛起,是契丹文化与汉文化相互吸收、相互融合的一个引人注目的文学现象。《醉义歌》一类契丹族作家的契丹文作品在文学史上的出现,促进了北雄南秀、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总体格局的形成与发展,为中国文学史在辽、宋、金、元时期的新变和转型提供了一个走势强劲的起点。
  
  (作者单位: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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