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5期

书牍类文体

作者:吴承学 刘湘兰




  在交通不便利的古代,书牍是人们交流信息时用得最广的文体。如《后汉书·蔡邕传》曰:“相见无期,唯是书疏,可以当面。”江南有古谚语云:“尺牍书疏,千里面目也。”形象地说明了书牍文体的重要性。
  先秦时期,制度疏阔,君臣之间往来的文书,统称为“书”。至秦汉时,国家典章制度趋于严密,君告臣的文书称为“诏令”,臣言于君则属于“奏议”,唯有同辈平行交往的文书,才依然称为“书”。如吴讷《文章辨体·书》曰:“近世臣僚上书,名为表奏;唯朋旧之间,则曰书而已。”刘师培《〈文章学史〉序》认为“有由下告上之词,则为奏疏;有同辈相告之词,则为书启尺牍。”曾国藩《经史百家杂钞》也说:“书牍类,同辈相告者。”可见,书牍类文体主要指称那些平行公文或同辈之间往来的书信。
  前人对此类文体有“书记”、“书说”、“书牍”等提法,其内涵略有不同。刘勰《文心雕龙·书记》曰:“夫书记广大,衣被事体,笔札杂名,古今多品。”其涉及的文体有书、奏记、奏笺、谱、籍、簿、录、方、术、占、式、律、令、法、制、符、契、券、疏、关、刺、解、牒、状、列、辞、谚共二十七种之多。姚鼐将此类文体称为“书说类”。其《古文辞类纂》认为战国士大夫的当面游说论辩之辞与书信上的文辞具有相同性质,因此他将那些游说之辞也纳入此类,与“书”体并行。姚鼐的这个观点值得商榷。严格来说,游说文辞是一种口头表达,且带有明显论辩性质,归入“论说类”更为合理。如刘勰《文心雕龙·论说》、郝经《续后汉书·文艺》、吴讷《文章辨体》、黄佐《六艺流别》等文体著作都将战国策士的游说之辞作为“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论”并行。曾国藩《经史百家杂钞》也将“说”体排除,突出具有私函性质的书信体和公牍文书,称为“书牍类”文,并将此类文章分为书、启、移、牍、简、刀笔、帖等文体。清末吴曾祺的《文体刍言》对书牍类文体的界定沿袭曾氏之例,不过他对书牍类文体分目更为细致,列有书、上书、简、札、帖、劄子、奏记、状、笺、启、亲书、移、揭等,约为十四种。今择其要者略述于下。
  
  书
  
  自汉代开始,书具有比较具体的文体意义,但是其内涵很丰富。扬雄《法言·对作》说:“夫上书谓之奏,奏记转易其名谓之书”,说明汉时作为上行公文的奏记也可称书。“书”更多是指亲朋旧友之间往复的信函,此类文体又有许多别名,如尺牍、启、简、笺、札等。
  关于书的起源,有几种不同的说法。任昉《文章缘起》认为书始于司马迁的《报任少卿书》。郝经据《左传》记载,鲁成公七年,楚国的子重、子反杀死了申公巫臣的族人,巫臣从晋国写了一封书信给子重与子反,文曰:“尔以谗慝贪惏事君,而多杀不辜,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认为巫臣之书才是“书”的起源(《郝氏续后汉书》卷六六);王之绩《铁立文起》则认为古人通书,当始于鲁文公十七年,郑子家写的《与赵宣子书》。
  各家观点角度有所不同:任昉《文章缘起》是从秦汉以来书信代表作的角度来举例的,而郝经和王之绩则是谈文体的起源。郑子家的《与赵宣子书》虽然已有书信体的特点,但具有更多的公函性质;而巫臣的“遗二子书”内容只涉及个人恩怨,反映了巫臣对“二子”的痛恨之情和必置之死地的决心,更符合私函的特点。另外,由于汉代公文制度的完善,公私文翰的文体性质得到进一步确认。人们对不同文体之间的差异也有较准确的认识,“书”自然也更鲜明地突出了其作为私函的性质。此时期,书作为个人感情交流,互通音讯的工具,得到了大量运用,出现了不少名篇佳制,如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李陵《答苏武书》、杨恽《报孙会宗书》、马援《诫兄子严敦书》等,无不写得情文并茂。可以说,汉代是私家书信开始兴盛的时期。
  作为古代最常用的交流思想,传达感情的工具,书是涉及社会生活面最广的一种文体。在叙寒暄,通讯问的基本功能下,一切关于社会政治、道德伦理、文学艺术,再到个人遭际、山水风物等话题无一不可以入书。由于书具有个人化、隐秘性的特点,作者在写书信时,往往能畅所欲言,直抒胸臆,不拘绳墨。如刘勰所云,书可以“舒布其言”,“详总书体,本在尽言。言以散郁,陶托风采,故宜条畅以任气,优柔以怿怀,文明从容,亦心声之献酬也”(《文心雕龙·书记》)。而且只要尽言,书的篇幅可长可短,形式上可骈可散。“纵而纵之,数千言不见其多;敛而敛之,一二语不见其少”(孙梅《四六丛话》)。因此书往往能表现作者的真性情,反映社会的真面貌,更兼许多书信写得辞采斐然,使书具有很高的艺术性和史料价值。如韩愈的《答李翊书》,对后辈好学之士循循善诱,历叙自己平生为学之方,层层深入,行文酣畅淋漓。而且韩愈在信中提出了“唯陈言之务去”,“气盛则言之长短与声之高下者皆宜”等著名的文学创作理论,其文学史料价值不言而喻。再如王安石的《答司马谏议书》、苏洵的《上欧阳内翰书》、苏轼的《答李端叔书》等等,无一不是中国古代文章中的佳构。总之,书信是用得最广的一种文体,代有佳篇,是中国古代文章学史上重要的组成部分。
  古时书信除实用性外,还出现了一些变体,如“拟书”。王之绩《铁立文起》对此有所论述,他说:
  诸书记外,又有所谓拟书,谓拟古人而代为之。如坡公《拟孙权答曹操》是也。或遗或复,亦各不同。而王兖州又有《遗亡友宗子相书》,晁道元至为笺以与天,则尤横甚。嗟夫,文人之锋固无所不至也。往闻米襄阳以书抵蔡鲁公,至言独得一舟如许大,遂画一艇于行间,此又书中之奇之奇者。时米方流落,而韵胜如此,古人胸次不凡,于此可见。以颠目之,不知子都之姣,惜哉。王之绩认为吴讷与徐师曾对书牍体的论述虽然已经很详细,但未能尽“书”体之变。在古代诗歌之中,代言之体由来已久。但“拟书”又有所不同,其对象纯粹虚拟,可以写给古人、亡友,也可以写给天公,如早在晋代,就有刘谧之《与天公笺》,后代有苏东坡《拟孙权答曹操》、王世贞《遗亡友宗子相书》等。这类“书”其实已经是一种纯粹的用于抒情言志的文学创作了,而非实用性的信函意义。
  
  尺牍、简
  
  《说文》云:“牍,书版也。”《释名·释书契》云:“牍,睦也。手执之以进见,所以为恭睦也。”二书所说的牍即指“尺牍”,是古代作为书写工具的木版,当时的牍通常长一尺,因而名之。
  “尺牍”一词最早见于《史记·扁鹊仓公列传》,司马迁在记载缇萦救父的故事时,在传记正文提到缇萦“上书”皇帝,在传赞中则说:“缇萦通尺牍,父得以后宁。”可见缇萦是用尺牍作为书写工具来上书皇帝的。再如《汉书·匈奴传》记载:“汉遗单于书以尺一牍,辞曰:‘皇帝敬问匈奴大单于无恙。’所以遗物及言语云云。中行说令单于以尺二寸牍及印封,皆令广长大,倨骜其辞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敬问汉皇帝无恙。’所以遗物言语亦云云。”此段史料对尺牍的运用、文字以及尺牍的大小都有言及。所谓“尺一牍”、“尺二寸牍”即是长一尺一寸或一尺二寸的木牍。可见,汉代尺牍作为一种书写工具,其使用范围较广,普通臣民上书皇帝可用尺牍,两国之间的外交辞令也可用尺牍。此时尺牍的概念更多是指书写工具的实物形态,文体意义不明显。
  后汉时,尺牍开始作为文体名而存在。据《后汉书·齐武王演传附北海静王兴传》记载,刘睦擅长作文,当世以为楷模。在其临终之前,汉明帝还令其做“草书尺牍十首”。这里所指称的尺牍,不是指长一尺的木牍,而是指某种“文”,具有文体意义。但是刘睦写的尺牍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文字,由于文献所限,不可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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