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休死时,蜀汉刚亡,交趾又叛吴降魏,举国恐惧,欲立长君。左典军万彧尝为乌程令,与乌程侯孙晧相善,屡向濮阳兴、张布称述“晧之才识明断,长沙桓王之俦也,又加之好学,奉遵法度”。兴、布请示朱太后,欲以晧为嗣。太后曰:“我寡妇人,安知社稷之虑,苟吴国无陨,宗庙有赖,可矣”。于是迎晧为帝,时年二十三。改元元兴(魏咸熙元年;公元264年)。
孙晧刚即位,还作了一些“恤士民,开仓廪,振贫乏”的事。但没有多久,他骄暴淫奢的本性就显露出来,迅速失去人心,濮阳兴、张布也暗自懊悔。佞人乘机向晧进谗,于是晧诛兴、布。晧的统治牢固后,更肆无忌惮。在他统治的十六七年中,暴虐害民之事,史不绝书,今举其主要罪状如下:
(1)征调繁苛。《三国志》卷65《贺邵传》载邵向晧上疏言:
陛下……登位以来,法禁转苛,赋调益繁,中宫内竖,分布州郡,横兴事役,竞造奸利,百姓罹杼轴之困,黎民罢无已之求,老弱饥寒,家户菜色。而所在长吏,迫畏罪负,严法峻刑,苦民求办。是以人力不堪,家户离散。
同卷《华覈传》载覈上疏,亦言农民役税负担之重曰:
都下诸官……不计民力,辄与近期,长吏畏罪,昼夜催民,委舍佃事,遑赴会日,定送到都,或蕴积不用,而徒使百姓消失农时。到秋收月,督其限入,夺其播殖之时,而责其今年之税,如有逋悬,则籍没财物,故家户贫困,衣食不足。
(2)穷奢极淫。《三国志》卷61《陆凯传》载凯上疏言:
今中宫万数,不备嫔嫱,外多鳏夫,女吟于中……陛下征调州郡,竭民财力,土被玄黄,宫有朱紫……宫女旷积,而黄门复走州郡,条牒民女,有钱则舍,无钱则取,怨呼道路,母子死诀。
《三国志》卷65《贺邵传》载邵上疏言:
今国无一年之储,家无经月之畜,而后宫之中坐食者万有余人,内有离旷之怨,外有损耗之费,使库廪空于无用,士民饥于糟糠。
《三国志》卷50《妃嫔·孙晧滕夫人传》注引《江表传》:
晧又使黄门备行州郡,科取将吏家女。其二千石大臣子女,皆当岁岁言名,年十五六一简阅,简阅不中,乃得出嫁。后宫千数,而采择无已。
(3)残暴杀人。《三国志》卷48《三嗣主·孙皓传》:
晧每宴会群臣,无不咸令沈醉。置……司过之吏,宴罢之后,各奏其阙失,迕视(晧恶人视己,群臣侍见,莫敢举目)之咎,谬言之愆,罔有不举。大者即加威刑,小者辄以为罪。后宫数千,而采择无已。又激水入宫,宫人有不合意者,辄杀流之。或凿人之眼。
陈寿在《孙晧传》评曰:
晧之淫刑所滥,陨毙流黜者,盖不可胜数。是以群下人人惴恐,皆日日以冀,朝不谋夕……况晧凶顽,肆行残暴,忠谏者诛,谗谀者进,虐用其民,穷淫极侈,宜腰首分离,以谢百姓。
(4)任奸虐贤。《三国志》卷65《贺邵传》载邵上疏谏曰:
自顷年以来,朝列纷错,真伪相贸,上下空任,文武旷位,外无山岳之镇,内无拾遗之臣;佞谀之徒,拊翼天飞,干弄朝威,盗窃荣利,而忠良排坠,信臣被害。……严刑法以禁直辞,黜善士以逆谏臣,任者以退为幸,居者以出为福。
《资治通鉴》卷80晋武帝泰始九年(273年)载:
湘东太守张咏不出算缗,吴主就在所斩之,徇首诸郡。会稽太守车浚公清有政绩,值郡旱饥,表求赈贷,吴主以为收私恩,遣使枭首。尚书熊睦微有所谏,吴主以刀镮撞杀之,身无完肌(《通鉴》胡注:“史详言吴主之昏虐”)。《三国志》卷53《薛综传》末注引干宝《晋纪》:
(晋武帝)从容问(薛)莹曰:“孙皓之所以亡者何也?”莹对曰:“晧之君吴也,昵近小人,刑罚妄加,大臣大将,无所亲信,人人忧恐,各不自保,危亡之隙,实由于此。”
总之,吴在孙晧的残暴统治下,民不堪命,险象环生。只是当时赖有陆抗、陆凯、陆胤、施绩、范慎、丁奉、钟离斐、孟宗、丁固、楼玄、贺邵等文武大臣匡辅军政,还能支撑一时。其中最能身系安危、为国干城的是镇守荆州西疆的陆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