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这部“反书”流传的历史,也是从朝廷到民间士大夫反水浒的历史,有学孔夫子删书的,如金圣叹;有干脆以小说反小说的,如荡寇志;清朝皇帝干脆下令禁书销毁,可奇怪的是,总是禁而不绝...
自明代中叶至明末,小说尤其是白话小说进入到了极度繁荣的时期,这与明统治者尚未对小说采取严厉禁毁措施有着密切关系。查有明一代关于禁毁小说的中央法令,仅有正统七年禁《剪灯新话》、崇祯十五年禁《水浒传》;地方政府则基本没有此类法令。进入清代就不同了,从顺治到同治的每个皇帝,几乎都要发布“严禁淫词小说”的谕旨。举其大者便有康熙二十六年、四十年、四十八年、五十三年,雍正二年,乾隆三年、十九年,嘉庆七年、十五年、十八年,道光十四年,咸丰元年,同治七年等十余次。对违反者的处罚极为峻苛:“凡坊肆市卖一应小说淫词,在内交与八旗都统、都察院、顺天府,在外交于督抚,转行所属文武官弁,严查禁绝,将板与书,一并尽行销毁。如仍行造作刻印者,系官革职,军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市卖者杖一百,徒三年。该管官不行查出者,初次罚俸六个月,二次罚俸一年,三次降一级调用。”(《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五十八)雍正六年,护军参领郎坤因在奏章中有“明如诸葛亮,尚误用马谡”之语,结果被加上“援引小说陈奏”的罪名,受到“革职,枷号三个月,鞭一百发落”的严厉处置。地方法令则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同治七年,江苏巡抚丁日昌便开出了一个长达二百余种的“小说淫词”禁毁书目。
点名遭禁次数最多、禁毁措施最为严厉的《水浒传》,拥有的读者大概也最多。即使如王士桢这样的文坛领袖对《水浒传》也是津津乐道。他在《居易录》、《香祖笔记》中多次谈及《水浒传》:“稗官小说,不尽凿空,必有所本。如施耐庵《水浒传》,微独三十六人姓名见于龚圣予赞,而首篇叙高俅出身,与《挥后录》所载一一吻合。”“徐神翁谓蔡京曰:‘天上方遣许多魔君下生人间,作坏世界。’蔡曰:‘安得识其人?’徐笑曰:‘太师亦是。’按:《水浒传》传奇首述误走妖魔,意亦本此。然不识蔡京为是天罡,为是地煞耳?神翁语,见钱氏私志。”需要指出的是,王士的《居易录》、《香祖笔记》分别编成于康熙四十年和康熙四十四年,而这正是康熙朝大力禁毁小说之时。
由于读者喜读小说,因而出版商也敢于冒着风险梓行刊刻,以求获利。据孙楷第先生《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可知,《水浒传》在清代便有金陵德聚堂十卷一百一十五回的《新刻出像京本忠义水浒传》和十二卷一百二十四回的坊刊本《水浒全传》。至于明本的翻刻本和通行的七十回本就更是所在多见了。清人周亮工在《因树屋书影》中记载道:“故老传闻:‘罗氏为《水浒传》一百回,各以妖异语引其首。嘉靖时,郭武定重刻其书,削其致语,独存本传。’金坛王氏《小品》中亦云:‘此书每回前各有楔子,今俱不传。’予见建阳书坊中所刻诸书,节缩纸板,求其易售,诸书多被刊落。此书(指《水浒传》)亦建阳书坊翻刻时刊落者。六十年前,白下、吴门、虎林三地书未盛行,世所传者,独建阳本耳。”可见,建阳本的《水浒传》一直在社会上流传着。
被视为“诲淫”的《金瓶梅》与被视为“诲盗”的《水浒传》命运一样,也遭到了严厉的禁毁。但是,《金瓶梅》依然在社会上传播着。清代梁恭辰在《戏戒四录》中引钱塘汪棣香的话说:“苏、扬两郡城书店中,皆有《金瓶梅》版。”俞樾在《茶香室丛钞》中也说道:今《金瓶梅》尚有流传本,而《玉娇李》则不闻有此书矣。”这里所说的《玉娇李》,前人曾有所提及:“有《玉娇李》一书,亦出此名士手,与前书(指《金瓶梅》)各设报应。”(邓之诚《骨董琐记》引《茶余客话》语)。看来,《玉娇李》应当是一部《金瓶梅》的续书,由于遭到禁毁,在清代就已经失传了。《金瓶梅》的命运还算不错,得以传播至今。这是否也可以证明,《金瓶梅》的艺术价值要高于《玉娇李》,因此也更为人们所喜爱。
由于《水浒传》屡禁不止,清道光年间产生了一部以小说反小说的《荡寇志》,秉承金圣叹“惊恶梦”的意愿,演化为攻杀剿灭梁山泊众头领的故事情节。其为封建经济效忠的政治宣传,终归徒劳。但在编织故事、虚构情节方面却不乏生动有趣的片断,行文布局、造语设景的写作技巧,也算得上是旧小说中的上选。
《荡寇志》作者仇视以宋江为首的梁山泊农民起义的思想与金圣叹相一致,所以他紧接金圣叹腰斩过的七十回本《水浒传》,从七十一回写起,杜撰出一大篇宋江等如何“被张叔夜擒拿正法”的故事,自名其书为《荡寇志》。作者死后,此书的初刻本却改署书名为《结水浒传》,这大概是刻书者为了要利用《水浒传》原来的社会影响,以广招徕,诱人购读的缘故。
《荡寇志》的作者名俞万春(一七九四——一八四九年),字仲华,号忽来道人。清浙江山阴(今绍兴)人。出身于一个地方官吏的家庭,一生并没有正式任官,科举功名也不过是个“诸生”(秀才)。他在青壮年时代,却曾经长期追随其父在广东的任所,亲身参与了对人民武装反抗的镇压行动。《荡寇志》的写作,是作者自觉地站在维护封建统治的反动立场上,蓄意对人民群众进行思想上的镇压,来与暴力镇压相配合的。作者为此苦心孤诣,惨淡经营,不遗余力。据他的家属宣称,此书草创于道光六年(一八二六),写成于道光二十七年(一八四七),中间凡“三易其稿”,首尾历二十二年。
作者死之次年,爆发了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军农民大起义。与此同时,南京的清政府官员们就开始酝酿刻印《荡寇志》,以维系摇摇欲坠的“世道人心”。咸丰三年(一八五三),太平军攻下南京,清政府官员们逃至苏州,竟把《荡寇志》版片也带去,就在苏州大量印行。接着,广州的“当道诸公”,也“急以袖珍板刻播是书于乡邑间,以资功惩”。稍后,咸丰七年又另有一个重刻本。咸丰十年(一八六○),太平军忠王李秀成攻下苏州,把《荡寇志》当作反革命的宣传品,予以毁版。太平天国起义失败后,同治十年(一八七一),《荡寇志》又有了大字覆刻本。
封建统治阶级历来鄙视稗官小说,甚至曰为“惑世诬民”的“异端”,千方百计地加以禁遏,而《荡寇志》这部纯属杜撰的稗官小说,却博得许多“当道诸公”的青睐,交口赞誉,视为维系“世道人心”的宝物,用来进行反动宣传,以抵制革命思想在群众中的传播,却又并不奇怪。《荡寇志》全书围绕着一个中心主题,即所谓“但明国纪写天麻”。书中连篇累赘地肉麻地歌颂封建朝廷,恶毒地污蔑诅咒起义阵营。封建统治者以为既可以欺骗群众,又可以恐吓群众。
封建社会的现实生活中,到处是“为富不仁”“官逼民反”的阶级压迫的事实,到了《荡寇志》里阶级压迫的事一概没有了,仿佛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鱼肉小民的土豪恶霸,他们全都成了施赈放粮救难拯灾的“救世主”和保护群众生命财产不受“强盗”侵犯的“大英雄”了。贪官污吏,作者不能尽讳,却异想天开地编造出蔡京、童贯等“奸贼”与宋江等起义者相互勾结串通的故事情节,其险恶的用意是要把社会舆论对贪官污吏、权奸国贼的痛恨,也转嫁到被“逼上梁山”的起义者身上去。
《荡寇志》赤裸裸地宣扬了封建专制主义的“国纪”:凡在一个王朝的统治下“食毛践土”的小百姓,就绝对不得反对朝廷、违抗官府、触犯地主豪绅,只准逆来顺受,苟且偷生。它又为统治阵营内部受到排挤侵害的中下级成员,树立了陈希真、刘广、苟桓那样一些“榜样”:无论受到当道“权奸”的何等欺凌迫害,蒙冤受屈,都不该改变“初衷”,投靠起义阵营;相反,而是要去积极屠杀起义者,用他们的头颅来换取皇上的信用,用他们的鲜血来洗刷不得君命而冒犯了“奸臣”“贪官”的“犯上”污垢。这样,就终究会得到朝廷的谅解和皇上的天恩,功成名进,富贵荣华,传子传孙,甚至成仙得道,超升天界。
在我国的小说史上,《荡寇志》可算是反动文学的代表作之一。对后世的读者,它也不失为一种颇为难得的反面材料。通过《荡寇志》里的人物形象、故事情节,人们将具体地了解到顽固地坚持封建专制主义立场的地主豪绅们,在面对人民的武装斗争风暴时的心理状态,他们的幻想和主观愿望。在艺术作品的思想性与真实性的关系上,它对我们也有反面的借鉴作用,无视广大被压迫人民求解放的愿望,怀着与社会前进方向相背离的陈腐的政治观、伦理观,是不可能不歪曲社会的本质真实的。艺术的生命力在于高度概括地反映社会真实,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荡寇志》虽然舞文弄墨,在表现技巧和细节真实上很下了些功夫,总的艺术效果却既不真又不美,乖张暴戾,矫揉造作,与广大群众的审美感格格不入。
《荡寇志》对我们还有一点相当有意义的启发。《水浒》的故事已流传了好几百年,到了封建社会奄奄一息行将就木之时,竟还能迫使封建专制主义的卫道者移尊就教,用模仿《水浒》的笔法来撰写反对《水浒》精神的稗官小说,把《水浒》故事在人民群众中的流传,看作洪水猛兽,皇皇然不可终日。这一事实本身,岂非就是对《水浒》具有鼓舞群众起来反抗封建专制主义的社会效果的有力证明吗?《水浒》的伟大的历史进步意义,是被长期的社会实践所确定了的。
《荡寇志》的政治思想极端反动,可时代不同了,我们今天不但无须效法太平军用毁版的办法来对待它,还可以客观地有分别地承认它的某些可取之处,某些长处。例如:书中写陈希真父女受高太尉迫害,弃家出亡,路过风云庄等片断,反动的政治说教没有压倒患难相恤的真情实感,便觉文情交至,颇能动人。书中塑造了陈丽卿、刘慧娘这两个女性形象,一武一文,也颇有个性特征。作者知道一点我国古代的科技知识,又在广东耳闻目接过一些西方的工艺成果,小说在传统的斗武艺、斗法术之外,又穿插进斗器械、斗技术,也算得别开生面。从行文布局、造语设景的写作技巧方面看,许多地方可以看出作者的精心匠意,确实有如鲁迅先生说的“在纠缠旧作之同类小说中,盖差为佼佼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