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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河——我的保姆》是抒情诗吗
作者:崔 雁
刻画人物形象,更是叙事诗的长处,而抒情诗着重抒发诗人强烈感情和主观感受,并不要求刻画人物形象,即使是刻画人物形象,也是在抒情中刻画的,而不是在叙事中刻画的。譬如柯岩的抒情诗《周总理,你在哪里?》就是在抒情中刻画周总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形象的。《大堰河——我的保姆》着力刻画大堰河的形象,大堰河的形象不是靠抒情来刻画的,而是靠叙事、尤其是细节描写来刻画的。譬如在塑造大堰河善良纯朴的形象时,用了排比句——八个“之后”:“在你搭好了灶火之后,/在你拍去了围裙上的炭灰之后,/在你尝到饭已煮熟了之后,/在你把乌黑的酱碗放在乌黑的桌子上之后,/在你补好了儿子们的为山腰的荆棘扯破的衣服之后,/在你把小儿被柴刀砍伤了的手包好之后,/在你把夫儿们的衬衣上的虱子一颗颗的掐死之后,/在拿起了今天的第一颗鸡蛋之后,你用你厚大的手掌把我抱在怀里,抚摸我。”又如,在刻画大堰河勤劳乐观的性格时,用了另一组排比句——六个“含着笑”:“她含着笑,洗着我们的衣服,/她含着笑,提着菜篮到村边的结冰的池塘去。/她含着笑,切着冰屑悉索的萝卜/她含着笑,用手掏着猪吃的麦糟,/她含着笑,扇着炖肉的炉子的火,/她含着笑,背了团箕到广场上去晒好那些大豆和小麦……”读着这样具有情感穿透力的诗句时,一位伟大女性的形象栩栩如生地浮现在我们面前,巍巍若山地挺立在我们心中。
二、《大堰河——我的保姆》的主体是叙事,本质是写人。
不可否认,《大堰河——我的保姆》抒情味浓,大量运用了复沓句式和排比句式,一唱三叹,反复吟哦,直抒胸臆,敞开心扉,诗人对大堰河深沉真挚的感情,在诗里行间起伏跌宕,催人泪下。如果把抒情比作这首诗的血液,那么叙事就是这首诗的骨肉;如果把抒情比作这首诗的花朵,那么写人就是这首诗的主干。可以这么说,在这首诗里,故事情节是载体,抒情是手段,而本质和目的是写人,即塑造刻画大堰河的形象。
从篇幅上来看,叙事写人也是主体,叙事多于抒情,描述多于吟哦,细节多于意象,实写多于虚写。我们还可以做一个有趣的“减法实验”:将类似于“我是地主的儿子,也是吃了大堰河的奶而长大了的大堰河的儿子”、“大堰河,我是吃了你的奶而长大的儿子,我敬你爱你!”等反复吟哦去掉,虽然会大大削弱这首诗的抒情感染力,但它仍不失为一首质朴感人的叙事诗,也许别有一番艺术风味,宛若罗中立的油画《父亲》,毫无雕饰夸张,原汁原味,原生态地展现在人们面前,具有心灵的震撼力和艺术的感染力。
三、以抒情与叙事完美结合的名诗来类推,《大堰河——我的保姆》应属叙事诗。
《大堰河——我的保姆》堪称抒情性与叙事性完美结合的典范。
中国诗歌史上,抒情性与叙事性结合得好的诗不乏其例。譬如屈原的《哀郢》,描写的是诗人流亡的经历和感受,它紧扣“哀郢”之“哀”,注入了血泪般的深情,哀国、哀民、哀君、哀己,“哀”字贯穿始终,俯拾皆是,成为全诗之魂,反复吟哦,一唱三叹,令人荡气回肠、刻骨铭心。
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描写了蔡文姬身世的悲惨和战乱被掳的屈辱痛苦,以及归汉后与儿生离之痛,深沉哀怨,慷慨悲歌。郭沫若曾高度评价此作品,认为它是用整个灵魂吐诉出来的绝唱,是自屈原《离骚》以来最值得欣赏的长篇叙事诗。
杜甫的《无家别》,以一个当兵回来的农民的口吻自叙道:“永痛长病母,五年委沟溪。生我不得养,终身两酸嘶。人生无家别,何以为蒸黎!”当他回到思念已久的家中时,才知道老母早已病死,当他再一次被征召入伍时,竟然没有一个可以告别的人!因此他悲愤地说,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思呢?读到此谁能不为之动容!因而评论家说,《无家别》是一首优秀的叙事诗,也是一首扣人心弦的抒情诗。
还有白居易的《长恨歌》、《琵琶行》,也是叙事与抒情完美结合的诗篇,读起来令人扼腕悲叹,潸然泪下。
为什么《哀郢》、《胡笳十八拍》、《无家别》、《长恨歌》、《琵琶行》等抒情与叙事有机结合的诗都归入了叙事诗,而《大堰河——我的保姆》就不能名正言/顷地归入叙事诗呢?
四、从艺术表现手法上来分析,《大堰河——我的保姆》应属叙事诗。
抒情诗常常运用比喻、起兴、联想、反复、排比等修辞手法,而《大堰河——我的保姆》仅仅采用了抒情诗中常用的反复、排比手法。反复吟哦,是诗人在叙事写人后感情的喷涌迸发,它不是为抒情而抒情,而是为塑造人物形象渲染情氛、烘托背景,这在同属于叙事诗范畴的史诗、英雄颂歌、诗剧中也是经常运用的。因而,不能因《大堰河——我的保姆》运用了反复吟哦的手法,就把它逐出叙事诗之列。《大堰河——我的保姆》大量运用了排比,也是人们把它拉进抒情诗之列的原因之一。其实,排比手法并非抒情诗的专用品,叙事诗也是可以运用的,李季的《王贵与李香香》、郭小川的《将军三部曲》等著名叙事诗也都巧妙地运用了排比手法。更值得注意的是,《大堰河——我的保姆》中的排比句都是在进行细节描述,在为刻画人物性格、塑造人物形象服务,除了前面举例过的排比句八个“之后”、六个“含着笑”,还有五个“同着”:“大堰河,含泪的去了!/同着四十几年的人世生活的凌侮,/同着数不尽的奴隶的凄苦,/同着四块钱的棺材和几束稻草,/同着几尺长方的埋棺材的土地,/同着一手把的纸钱的灰,/大堰河,她含泪的去了。”多么细腻质朴的描述,多么深沉悲伧的追怀!
《大堰河——我的保姆》大量运用了对比方法:生身父母家的富裕与大堰河家的贫困,生身父母家的虚伪残忍与大堰河的充满爱心,对自己家庭的陌生、厌恶、反感与对大堰河的亲近、依恋、敬爱,大堰河生前的乐观、憧憬与她死后的凄惨、幻灭,无不形成强烈、鲜明的对比,这些对比有助于推动情节发展,增强叙事效果,突出人物性格,烘托人物形象。
《大堰河——我的保姆》的语言近于散文化,符合此诗追忆、思念的情调,娓娓地叙述故事,缓缓地流淌感情,显得自然,真切,使得它更像一首叙事诗。更耐人寻思的是,《大堰河——我的保姆》中人称自由的变换。作为抒情主人公,诗基本上用“我”,即第一人称来抒情和叙事,此时就称大堰河为“你”,即用第二人称,这样表现具有亲切感、感染力。但有时候,为了体现叙事的客观性、真实性,又改用第三人称“她”来称呼大堰河,这时,以大堰河为叙述的主体对象,就将抒情主人公也改用“他”来称呼了。在同一首诗中使用三种人称,在诗歌中少见,能够这么自由的变换、成功的驾驭,更是罕见。如果单单为了抒情,是犯不上使用三种人称的,只有为了叙事写人,在追忆中情不自禁地跳出叙事语境来抒情,才会使用三种人称。
《大堰河——我的保姆》细致准确的描述,更让我们相信它是叙事诗。譬如对生活风俗的细致描述:“红漆雕花的家具”、“睡床上金色的花纹”、“‘天伦叙乐’的匾”、“安了火钵的炕凳”、“切冬米糖”、“贴在灶边墙上的画”、“婚酒”等等。对数量词的准确描述:“被典押了的一丈平方的园地”、“碾了三番的白米的饭”、“四块钱的棺材”、“几束稻草”、“几尺长方的埋棺材的土地”、“一手把的纸钱的灰”等等。还有对颜色准确的描述:“乌黑的酱碗”、“乌黑的桌子”、“金色的花纹”、“大红大绿的关云长”、“紫色的灵魂”、“泥黑的温柔的脸颜”等等。抒情诗是不可能、也没必要做到这点的。如此细致准确的描述,难道不正是叙事诗的特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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