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论症候式阅读

作者:李定青




  传统的批评认为作品的意义是确在的,它是作者有意无意地植入叙述的内容和形式之中的,正所谓“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因此批评家可以通过知人论世的方式来以意逆志,发掘了作者本意(志)也就达成了批评的基本目的。20世纪以来文学批评发生了巨大变化,四五十年代盛行于美国的新批评派认为文本本身是意义的存在方式,也是批评家捕捉意义的唯一根据。意义是确在的,但仅仅存在于由语词构筑的文本之中,其他观点只不过是意图谬误和感受谬误而已,它不是混淆了诗和诗的来源就是混淆了诗和诗的结果。
  症候式阅读从根本上颠覆了文本具有确定意义的观念,它认为作品的意义并不是稳定存在的,在一定压力之下文本意义会迅速分解具有不同的指向,作品的内容、形式及其结合方式之中必然存在缺陷,阅读文本如同检查病人不能放掉那些反常之处,批评就是寻找社会文化形态与叙述意指过程之间的差距,通过对这种差距的确认来凸现现存社会文化形态的边界与局限以抵制认同实现超越。那么社会文化形态(主要是意识形态)与叙述意指过程之间的差距是如何产生的呢?症候式阅读认为意识形态先于文本而存在,但在文本虚构过程中被解构与重组,有些被遗漏,有些没有公开表达,有些在文本中变异的存在,从而形成了零散化的文本意识形态,这种文本内在的矛盾冲突使得文本中出现了大量的沉默、不在场和空白。文学文本对意识形态的定形过程相当复杂,意识形态原材料进入文学文本之后无法被完全吸收到一个单一化的原则体系之中自圆其说,这时文学叙述就撑破了意识形态,用马歇雷的话来说就是叙述用意识形态来挑战意识形态。
  例如《三国演义》受正统观念影响竭力尊刘抑曹,除了把曹操刻画成乱世奸雄作为反衬之外,还在叙述中反复申明刘皇叔仁义。可是在那种“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的残酷斗争中,刘备是如何求得生存并逐步发展起来的呢?如果仅仅靠王道仁政他会比陶谦孔融更早被消灭。该书第十九回:
  方操送宫下楼时,布告玄德曰:“公为坐上客,布为阶下囚,何不发一言而相宽乎?”玄德点头。及操上楼来,布叫曰:“明公所患,不过于布;布今已服矣,公为大将,布副之,天下不难定也。”操回顾玄德曰:“何如?”玄德答曰:“公不见丁建阳董卓之事乎?”布目视玄德曰:“是儿最无信者!”操令牵下楼缢之。布回顾玄德曰:“大耳儿不记辕门射戟时耶?”
  显然吕布是个有勇无谋,见利忘义的小人。惩治这样一个触犯纲常的人是作者与读者共享的正统意识形态所认可的行为。刘备借刀杀人表面上冠冕堂皇是因为吕布不忠不义咎由自取,而实质上掩盖了他趁机削弱潜在对手曹操的自私动机,如若不然以曹操的谋略加之吕布的骁勇恐怕将来更难对付。同样是这个刘备,在封徐州牧时还信誓旦旦不杀吕布——“兄勿忧,刘备誓不为此不义之事。”那时的吕布虽早已臭名昭著,却还有利用价值可以掩护徐州。但当吕布表示愿意臣服曹操并帮助他完成霸业时,对刘备来说,他已成了重要威胁不得不除。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刻画的仁德忠厚的刘备被文本中老谋深算的刘备颠覆了,正统的忠孝仁义被文本中的权谋诈术瓦解了。下面分别论述症候式阅读的主要理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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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读〈资本论〉》序言中,阿尔都塞明确区分了两种阅读行为方式:无辜的阅读(innocent reading)与有罪的阅读(guilty reading)。所谓无辜的阅读,是指日常生活经验层面上那种理想化的直接阅读,对象自然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读者通过细致的阅读看到作者所表达的全部内容,阅读过程尽量保持对象的原貌不附加任何外来因素。在阿尔都塞看来,无辜的阅读纯粹是一种天真的理论假设,任何人的阅读都是在一定的语境中完成的,阅读行为主体绝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在一定知识背景、生活阅历、心理定势中负载了自己主观投射的人。任何人都无法一劳永逸的直接穿透文本穷尽对象达到最终的认识,每一次阅读都只是在一定理论背景支配下产生出来的一定层次上的认知结果,每个阅读主体都裹挟着一个属于他自己的独特语境。在这个意义上,阿尔都塞明确提出所有阅读都有主体附加(理论先在),不可能是完全“无辜”的。这一思想与科学哲学家波普尔的探照灯理论中提出的“假设先于观察”有着某种家族相似性。如同科学观察活动一样,在文学阅读活动中同样不存在超然的完全客观中立的主体,主题必然有某种理论先在和心理期待。即使面对同一对象,由于认知结构不同、理论背景不同也会出现迥然不同的阐释。例如太阳东升西落是有目共睹的,可是却有地心说、日心说两种解释。面对同一文本,同样也会出现不同的阐释。因此我们也可以说“假设先于阅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阿尔都塞坦承症候式阅读是一种有罪的阅读。
  症候式阅读承认阅读活动中主体理论先在的影响是无所不在的,可以说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直接阅读。按照皮亚杰的说法,阅读活动决不是简单的刺激——反应过程,任何文本对阅读主体的刺激都需经过主体过滤同化由先在的认知图式处理之后才会作出反应。阅读均受制于主体的理论先在和“成见”,这是症候式阅读批评主体论的第一要义。
  那么批评主体要遵循哪些规范呢?那些个体才有资格成为批评主体呢?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我们需结合阿尔都塞反人道主义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学说的理论。阿尔都塞认为在任何情况下个人都是他们所处于的社会结构的创造物,以致他们的意图与其说被当作社会实践的原因,不如说被当作社会实践的结果。不仅个人的主观意愿是“被动”的,而且个人的身份也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通过召唤质询等手段塑造出来的,是这套装置作用的结果。阿尔都塞革命性的刷新了意识形态的定义: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真实的生存境遇间想象性关系的表征。在他看来,人是意识形态的动物。对人、人类社会而言,意识形态必不可少无所不在。人与世界并不是一种主客观的封闭型双向关系,人的主体屈从于一系列对世界的代表系统,人生活在自己的意识形态之中,意识形态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条件,因此他永远不会终结。阿尔都塞说:“意识形态既不是胡言乱语,也不是历史的寄生赘瘤,它是历史的社会生活的一种基本结构。”它具有两方面的社会功能:一是主体建构;二是作为国家的统治机器。阿尔都塞认为个人如同拉康描述的处于镜像阶段前的婴儿一样原本并没有关于自身同一性的意识。这时个人没有成为主体,还只是具体的在那里生存的个体。正是意识形态召唤个体使之成为社会的人,成为共同体的成员。伴随着这一过程一整套规约内化为主体对自己的要求,不再是强制性的外在规范。例如《阿Q正传》中这样写道:
  阿Q本来也是正人,我们虽然不知道他曾经蒙什么明师指授过,但他对于“男女之大防”却历来非常严;也很有排斥异端——如小尼姑假洋鬼子之类——的正气。……阿Q的耳朵里,本来早听到过革命党这一句话,今年又亲眼见过杀掉革命党。但他有一种不知从哪里来的意见,以为革命党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一向是“深恶而痛绝之”的。
  相对于个人来说,意识形态总是具有先在性的。正统的封建思想驱使并诱导着阿Q在既定的正人/异端二元结构中做出选择,当阿Q认同了正人这一主体位置之后,也就随即认同了特定意识形态中不证自明的公理“革命党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这样,个人就被悄无声息的顺利安置到意识形态预先设定的位置上充当了某种固定的角色,而且主体自身对这种不由自主的安排毫无察觉并非被外在力量所强制。
  批评主体也毫无例外地处于特定的意识形态之中受其遮蔽,不能把意识形态视为外在于主体的对立存在。对文本进行症候式阅读的批评主体应当反思自身的意识形态幻象,时刻警惕批评活动中的屈从(subject)——对意识形态召唤的认同,获得一定的超越性批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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