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写作中的“有意出错”例谈
作者:梁 碧
一、感觉错位,柳暗花明
感觉错位是一些名家常用的一种表现方法,又叫通感,即用形象的语言,将一种感官的感觉转移到另一种感官上,从表面上看,似乎自相矛盾,不合情理,可正是这些不合情理的感受会带给读者一个全新的境界。如刘鄂在《老残游记》中描写王小玉说书时有这么一段话:“声音初不甚大,只觉入耳有说不出的妙境,五脏六腑里,像熨斗熨过,无一处不伏贴,三万六千个毛孔,像吃了人参果,无一个不畅快。”初读只感觉作者在胡乱打比:“五脏六腑”用熨斗熨,“三万六千毛孔”吃“人参果”,这符合逻辑吗?仔细推究,这是作者有意错位感觉,把对听王小玉唱书的抽象伏贴、畅快感受,移植于触觉表现出来,既生动又形象,让人可感可触。
二、张冠李戴,幽诙意远
有些词依靠一定的语境,暂时突破社会习惯用语的使用限制,赋予它一种新的含义,便能产生出人意料的表达效果。如人们爱说:留辫子、蓄辫子,可鲁迅先生却说:“这辫子是砍了我们古人的许多头,这才定了的,”“然而辫子还有一场小风波,那就是张勋的‘复辟’,一不小心辫子是又可以种起来的……”(《病后杂谈之于》)辫子不是植物,根本不能说“种”,只能说“留”或“蓄”。正是作者这有意的张冠李戴,把“蓄”或“留”换成“种”,才幽默含蓄的指明:(1)这辫子不是汉族人民自己“蓄”、“留”的,而是清兵入关后,实行血腥屠杀,“才种定的”,这辫子是清政府压迫人民的标志。(2)后来辛亥革命剪掉了辫子,但由于革命不彻底,辫子被复辟狂张勋拾起,又“种”在中国人头上。不难看出,若说“留”或“蓄”,那么行为的主体是人们自己了,说“种辫子”,行为的主体便指明——清朝统治者和张勋之流了。鲁迅先生用这两个“种”字,巧妙而又深刻地揭露了反动统治者的可耻面目。
三、褒贬颠倒,妙趣横生
在通常情况下,表达赞许、喜爱的感情,要用褒义词,可在特定的语言环境里,也可以用贬义词。用得恰当,会使要表达的意思更机巧动人,谐趣横生,让人感到耳目一新。很多文学家都是这方面的大师。朱自清在《春》中:鸟儿将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的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清风流水应和着。文中“卖弄”原有故意显示炫耀自己本领的意思,是个贬义词,用在这里,饱含了褒义的感情色彩,把小鸟为春天尽情歌唱的得意洋洋的可爱神态表现得形神备至,栩栩如生,语言活泼俏皮,灵活机智,增强了文章的艺术表达效果。
四、悖离常规,豁然开朗
一些妙语佳句,如果不换个角度从更深层次去理解,就会感到前后矛盾,语意不清。人们常说,泉水清冽、美酒香醇,可宋代欧阳修在《醉翁亭记》中写道:“酿泉为酒,泉香而酒冽。”泉水本身没用香味,只能说清冽。而是欧阳修有意犯的错误。因为更能深刻反映作者当时独特的联想:而对清冽的泉水,他联想到的酿酒的泉水也是香醇的,从而更好地赞美了泉水之美,所以,“泉香”的“香”字,貌似词语搭配不当,其实并非作者犯的错误,而是有意另辟蹊径,巧开新境。
五、白字表意,酣畅淋漓
故意使用白字是作者常用塑造人物形象、表现主题的一种方法,初看,总感到文学大师也犯错,其实不然。如鲁迅在《阿Q正传》第八章《不准革命》中有这样一段话:“他(赵秀才)写了一封‘黄伞格’的信,托假洋鬼子带上城”,而且托他给自己介绍介绍,去进自由党,假洋鬼子回来时,向秀才讨还了四块大洋,秀才便有一块银桃子挂在大襟上了;未庄人都惊服,说这是柿油党的顶子,抵得上一个翰林;……”“柿油”是“自由”的别字,鲁迅有意这样写,不仅淋漓尽致的表现出了未庄人的愚昧无知,压根儿不懂得什么是“自由”,在他们心中,不过是和旧社会里的官僚一路货色,而且深刻地反映出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
对作品的有意错误,虽然从表面上看似乎违犯语法错误,悖离常规思维,但只要联系上下文认真品味,它不仅不妨碍我们在特定环境中对它的理解,而且更有助于我们对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有更深刻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