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接受美学与对话式阅读
作者:元 泽
在语文阅读教学中,对于教师而言,阅读教学中有两种主要对话文本:一是经教科书编者删选,并注有提示、注释等的课文,有时还需要去探求作者创作的原有文本。例如《荷塘月色》中那两段描写的删留。二是围绕课文所产生的各种分析、参考资料,如教学参考、语文期刊、各种工具书等等。接受美学认为未经过读者阅读的作品只能是第一文本;经过读者阅读后的作品才是第二文本。“第二文本”是“经过了读者主观的润色、加工与改造,渗透着读者的思想感情”。阅读的有效性关键取决于读者形成的“第二文本”,而不是“第一文本”。接受美学认为,对于读者来说,同一部作品作为第一文本是相同的,但作为第二文本,则会因人而异。在语文教学中,作为文本的教材是语文学习的凭借;而教师作为教学的组织者,想要在这场对话中牵线搭桥,游刃有余,就必须立足于文本,建构自己的精神、情感、理智武器,他要充分理解作者通过文本所表达的思想情感,以原文本语言作为这种思想和情感的载体的作用。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只有以自己真实的感受和认识解读文本,才能将人人眼中都有的文字激活,让学生人人心中产生独特的感悟。教师想驾驭课堂上那些有可能出现的多变的局面,必须通过自己感受和理解这个无法逾越的中介才能处乱不惊、得心应手。另一方面,教师在发挥解读文本积极性、主动性的同时,又必须受到文本特定写作背景、作者为文本所设定的一定的思想、情感的空间的制约。教师须避免脱离文本本身许可范围进行不着边际的理解和批判,这点对于教师指导学生理解、感悟文本很重要。按照接受美学的观点,一千个读者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但任何一个哈姆莱特都不可能是一条小狗。过分强调课文意义的解释不能硬性规定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而扼杀多种意义的理解。以往语文阅读教学中对《祝福》、《项链》和《荷塘月色》等的解释就明显具有这种倾向。当然,文本与学生的关系、文本与教师的关系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阅读过程中的思想、情感构建不能脱离文本作者的思想、情感本原。
接受美学认为,“审美经验对于读者阅读作品有很大的影响”。在语文教学中,教材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被理解、被记忆、被复述的对象,而是与学生积极对话的另一个主体、另一种意识,它作为一种表达,与学生进行着意义的交融。学生面对教材时,不仅仅是解释与记忆,更重要的是理解。进一步说,“理解不是重复说者,不是复制说者,理解要建立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内容”,“理解是能动的,带有创造性质的过程”。把语文教材当作主体,促成学生与它的直接交流与对话,用学生对课文的整体领悟和感知代替教师对课文的条分缕析。接受美学应用于阅读教学中可知,作品的意义既不是作家通过作品直接告知的,也不是教师通过讲解告诉学生的,应该是学生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情感体验独立地感知理解的。阅读活动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寻求理解和自我理解的活动,是读者(学生)与作品(课文)的对话和交流活动。在阅读教学过程中,学生与文本之间不是主客体关系,而是一种“我”与“你”之间的平等对话与交流关系,学生在阅读过程中是能动的个体,依据自己的生活阅历与存在潜在因素的开放文本进行问与答的对话、交流,“通过理解别人的生活进一步解释和发展自身”,对自己、人生、社会历史的价值与意义作出解释,并生成建构一种内在的新的文化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