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写作教学应凸显读者意识

作者:胡根林




  写作的逻辑顺序应该是为什么写、写什么、怎么写。而当前的写作教学却明显打乱了这一顺序,把重心放在这逻辑链条的后面两个环节,即“写什么”、“怎么写”,对于解决最前面的“为什么写”的问题则存在严重的忽视。“为什么写”的问题,实际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写给谁看,二是写了做什么用,想解决什么问题。这两方面是相互联系的,归结起来就是写作的目的问题。其中,“写给谁看”就是读者意识。我们的写作教学向来高耗低效,学生不爱写作,涉及问题种种,我们以为,缺乏明确的读者意识指导是其中紧要的问题之一。
  
  一、什么是读者意识
  
  1、定义
  并不是只有写作过程涉及读者意识问题。宽泛地说,一篇作品从创作、编辑、出版发行都存在读者意识问题。作者有作者的读者意识,编辑有编辑的读者意识,出版发行商也有他们的读者意识。当然,其中核心是作者的读者意识。作者写的作品适合读者,才会有编者的编辑,也才会有出版者愿意出版。
  从作家创作的角度而言,“读者意识”是作家创作时所预想的社会反应,它是影响作家创作的重要因素。学生写作虽然不是作家创作,但从广义上看是相通的。因为他们都是用文字来表达思想情感,两者都应顾及读者的反应。
  因而,我们认可从广义上给“读者意识”下定义:读者意识就是读者的欣赏愿望、阅读趣味和评价等对写作主体表达和发表产生影响和制约的因素。在写作教学中我们倡导“读者意识”就是:要求学生思考怎样把自己的观点传送给读者、了解读者需要怎样的背景知识才能读懂、什么东西能引起读者兴趣等等。
  
  2、误区:“泛读者意识”
  林一平《“读者意识”写作教学观再认识》一文,认为我国传统教育早就存在“读者意识”写作教学观,并概述了这一教学观的源流变迁。其中提到古代孔子的“辞达”、道家的“自然之美”、刘勰的“以情动人”,近代梁启超的求“真”求达,甚至鲁迅的“白描”手法等等。其实这些都是人们对文风的追求,如果一定要称之为读者意识,那也只是一种“泛读者意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读者意识。真正意义上的读者意识,应该是针对特定读者的写作意识。文章写起来总是要给人看的,这个人是抽象的人还是具体的人,大有讲究。写作只有针对特定的某一个人和某一群人进行(不论虚拟还是真实),这样的写作才真正具有读者意识。
  历代有许多名篇,它们的读者往往具有唯一性,只是特定的某个人。比如我们所熟悉的《陈情表》《出师表》《与朱元思书》《谏太宗十思疏》《答韦中立论师道书》《祭妹文》等等无不如此。但有意思的是,这些文章却拥有无数读者,打动了一代又一代的人。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越是私人的东西越具有普遍意义。这些名篇皆直面读者,因事陈词,情感真挚,一气呵成,在心灵的面对面中爆发出强烈的震撼力。
  
  二、写作理论的变迁和读者意识的发展
  
  写作教学中的“读者意识”是写作教学理论发展的产物。当前写作教学中“读者意识”普遍缺失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写作教学理论的严重滞后。
  在国外,写作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早期为“阶段模式”,写作被分析为生产作品的外在的线性过程;随着认知心理学的发展,研究焦点转移到个体写作的心理过程,即“认知过程模式”;近来,由于社会建构论与情境认知的影响,研究重心转移到写作的社会互动过程,称为“社会互动模式”。这三种写作模式对“意义”(meaning)的形成有不同的假定,对作者、读者与作品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关注焦点。
  如阶段模式,把写作看作知识的线性传递,假定“意义”是作者先在脑海中构思完成后,再精确地转译成独立于作者的作品的过程。因此研究的重心是作者——作品的线性过程,分写作前、写作中、修改等阶段。认知模式,则认为写作是心智选择、决定的复杂过程,涉及任务环境、作者的长期记忆、写作行为等三个层面的交互活动。其关注重心是作者——作品的循环过程。
  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期,由于社会建构论的影响,“意义”开始被视为是作者与读者间协商而获得的社会建构性实体,研究焦点也因此转移到语境与作者——读者的互动过程。在社会建构主义看来,虽然书面语言在交际过程中的的互动性上不如口头语言明显,但两者都涉及了意义的交换,作者与读者(或说者与听者)都必须置身共同的语境中才能相互理解。因此,作者写作并不只是生产文字,为了使论述达到目的,他必须了解读者的期望,使自己的表达能被读者所理解。换言之,写作不只是个体心智内的活动,也涉及了作者与读者之间的社会性沟通过程。
  研究者通过大量实验表明,专家作者和新手之间在写作策略上存在很多差异。在写作目标上,专家与新手作者的最大差异之一,就是他们在写作时所设定的写作目标类型不同。对专家作者而言,他们的目标是希望与读者进行“有意义的沟通”;对新手作者而言,他们的特点则是采用“知识陈述”的策略,只是把与某特定主题相关的个人记忆中所有内容一股脑儿全写下来;花很多的时间去处理文字、语法问题,或者过分拘泥于用字遣词的完美而根本无法顾及读者的存在。
  研究还同时表明,儿童并非没有读者意识,只是在传统课堂环境中没有机会体现而已。就口语沟通而言,即使是四岁大的儿童也能针对不同的听者来调整他的说话内容,也就是说,儿童本身是具有听者或读者意识能力的。在课堂上,如果让儿童自由地写作(相对于教师安排的)那么,一至五年级的学生也都能展现出更多的读者意识,会根据他们对读者的感受来决定自己写作的内容;然而,一旦由老师来指定写作任务时,他们则不再展现出读者意识。如果告知学生其作品将通过电子邮件传给不同地区同学阅读时,学生会表现出较强的读者意识(包括了内容、组织、语言使用、表现技巧等方面的表现)。而一旦告知其作品是作为期中考试写作评分的依据时,读者意识就要差很多。这表明,学生并非天生不具有读者意识,而是传统教室的写作情境限制了学生读者意识的发展。
  
  三、各国写作教学对读者意识的重视
  
  国外写作教学一直有为自己写作和“针对特定读者”写作这两种目标取向。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普遍强调为自己写作的取向。但近年来“针对特定读者”写作的取向也明显得到了重视。学者斯迪芬·德·克拉森(Stephen D Krasken)就曾说:“作文时,最关键的是明确写什么,表达什么思想感情;当目标明确后,再明确读者对象,即文章是写给什么人看的。这样,写作者只需面对理想中的读者把想说的意思说清楚就够了,文章自然能写好。”美国人的一般观念认为,好文章必须是“有效的”,即可以看出作者是写给谁的,以及作者有什么期待。因此,把“处理好读者与作者的关系”作为写作训练的基本内容之一。
  在解决“为什么写”这个问题上,美国语文教育界一直是把读者意识和交际功能结合一起来处理的。张孔义《美国小学写作教学的一些特点》一文,介绍美国小学中高年级的写作教学目标时,有这样一项:选择适合交际目的和读者对象的写作内容。而同时,他又提到,美国写作教学不只是为了单纯让学生掌握各种写作技巧和形式,而是重视教育学生认识到写作的交际价值和功能。例如,要求学生写信邀请家长访问学校,给郊游的接待单位写感谢信,给著名作家、演员、运动员写信。为了鼓励学生和别人交往,有的教师还设立班级信箱,学生可以写信给班上的同学和老师,或者和校内外的其他班级建立通信联系。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让学生真正认识到写作是交际的工具,它可以使人们分享自己的想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