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析《文心雕龙·章句》的文本观
作者:付国锋
文本的横向构成:字——句——章——篇
《章句》篇开篇云:“夫设情有宅,置言有位;宅情曰章,位言曰句。”就是说:无形的情需要有形化,流动的言需要固定化;章就是把无形的情有形化,句就是把流动的言固定化。这里存在着一个情—言—文的双重转换关系,情与言是一层关系,主观的内在的情与意要外化为有声可闻的言,方能为人所接受;言与文又是一层关系,这涉及信息的口语形态与书写形态的关系,情意的口语形态转化为书写形态,就客体化为字、句、章、篇,这才是“文”。《左传·哀公二十五年》引孔子语云:“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所谓“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正说明随风而逝的“言”如果不被客体化为“文”就无法保证其在空间和时间上的持久性。“章句”篇关注的是把情言有形化固定化的“文”:文本构成问题。刘勰首先描述了文本的横向构成:“夫人之立言,因字而生句,集句而成章,积章而成篇。篇之彪炳,章无疵也;章之明靡,句无玷也;句之清英,字不妄也。”所有文本都是集字成句、集句成章、集章成篇而成,文本的字——句——章——篇的横向构成是一个常识。中学生语文学习的目的就是认字、造句、作文,大文学家的工作也无非就是造句、作文,文本同样是由字、句、章、篇构成。什么原因使得两者的“文”产生了优劣之别?黄侃先生的经典之作《文心雕龙札记》概括本篇主旨为:定句之术、安章之法,“彦和此篇,言句者‘联字以分疆’。又曰‘因字而生句’。又曰‘句之清英,字不妄也’。又曰‘句司数字,待相接以为用’。其于造句之术,言之皙矣。”①又述安章之法:“要于句必比序,义必关联。句必比序,则浮辞无所容;义必关联,则杂意不能羼。章者,合句而成;凡句必须成辞,集数字以成辞,字与字必相比叙也,集数句以成章,则句于句亦必相比叙也。字与字比叙,而一句之义明;句于句比叙,而一章之义明。”②所谓定句之术、安章之法,就是造句作文的方法原则,也就是文本的构成原则,同样由字句篇章构成的文本,它们内部组成成分之间构成原则的不同导致了它们质的差异。刘勰在本篇中从文本的多重维度论述这一文本构成原则,我们先来分析文本的纵向构成,再来理解其组合原则。
文本的多重维度:文内——文表——文外
内在无形的“情”“意”被有形化外在化后,一方面保证了它足以“行远”,另一方面是否能保证它原初的丰富性完整性?庞朴先生分析这一中国古典文论聚讼纷纭的问题:“书不尽言吗?‘系辞焉以尽言’!书者,文字,固化的言;它的长处在能使随风飘逝的语言记录保存下来,短处是无力表示语言的音象,从而不能完全记录语言的含义。补救之法是系之以辞。辞者连缀起来的书或文字。文字按语义、语调、语气连缀而成辞,便可以摹拟语言的声色,减少其凝固为文字时的缺点,充分表现出语言之所是了。”③文字按语义、语调、语气连缀而成辞,便可以“尽言”,不仅可以通过语义尽言之意,而且可以通过语调语气尽言之态,所以文之“声韵”绝非可有可无的,它正是文的重要维度之一。通常说字有三维:形、声、义,字形诉诸视觉感知,字声诉诸听觉感知,字义诉诸理性认知,所以对文字的掌握不仅是理解它的概念化内涵,还要用视听感官感觉体验它的可视可闻的自然属性。字一旦成句成章成篇,就不仅只有这三个维度。要想表意表得好达意达得妙,还需修辞,“修,饰也。”《说文》文辞经过修饰就会有“采”,所以“采”是对“文”的更高要求。王运熙先生说:“刘勰把作品文辞之美称为采(或文采),对它十分重视。”并指出《情采》《声律》《事类》《练字》《比兴》《夸饰》《隐秀》诸篇,分别从不同层面论述文学语言美:“语言美可分为诉诸听觉的声调美和诉诸视觉的形态色泽美两类,声律属于声调之美,对偶、辞藻、用典等则属于形态色泽之美(典故把历史故事压缩在精练的字句内,也具有形态色泽之美)。”④所以文学语言就其“表情达意”的功能而言,应该是一多维度的存在:形声义外,比喻典故修辞象征结构等多层面的统一体。就《章句》篇来说,刘勰就把握住了“文”的纵向构成的多维存在:文内,文表,文外。所谓“文内”,即文义,指文字符号的概念内涵的理性属性;所谓“文表”,即声文,指文本的节奏韵律等富音乐性的听觉属性;所谓“文外”,即语境,指文本意义的生成空间。
刘勰首先强调“文内”,即文义,文义是“文”作为表情达意的符号系统的最基本功能。故《章句》全篇都予以强调:“明情者,总义以包体”,“章总一义,须意穷而成体”“逆萌中篇之意”,“绝笔之言,追媵前句之旨”,“故能外文绮交,内义脉注”。这里的“总义”“一义”“中篇之意”“前句之旨”“内义”正是字、句、章、篇的义。对文本来说,作为可视可听的符号构成体,它的概念内涵是实现它的基本功能的首要条件,所以文义是文本基本的首要的构成因素。上文所引黄侃先生“要于句必比序,义必关联”,“字与字比叙,而一句之义明;句于句比叙,而一章之义明”,也正是从“文义”这一维度强调“安章之术”。字义、句义、章义、篇义这一“文义”层面的统一是“安章”即文本构成的基本原则。但这一原则对文学文本抒情文本而言,就远远不够了,文学文本抒情文本不仅要正确准确地传达意义,而且还要传达出某种情致韵味、言外之意、文外之旨,使人一唱三叹,创造出回味无穷的艺术效果,这种艺术效果的获得必须诉诸文本的声韵层和动态的语境空间。
“文表”,即声文也就是文本的“声韵层”,它可以从两方面体现出来:语调和语气。语调属“言”的声的层面,体现在文本的声律声韵层,属文本的听觉属性。《礼记·乐记》:“(声)变成方,谓之音”“声成文,谓之音。”凡声自有抑扬顿挫之态,成文成方则有疾徐缓速之状,文本正式通过声律声韵层面的巧妙配置把这种状态客观化了。本篇论字数的一段,清人纪昀谓“无所发明,殊无可采”,但这是站在后来者的高度看前人,自然会嫌其“无所发明”;但我们理解了刘勰论句法字数的目的之后,便会明白作者在这里是通过论据发自说来说明文本音节、节奏等声韵层的重要性。其实作者说得清清楚楚:“四字密而不促,六字格而非缓”,“密”“促”“格”“缓”作为修饰语强调的是事物对象的什么属性?当然是文本的“节奏”,这是表现在字句层面的声音节奏,这种“音节”的功用是“文义”所不能完全替代的,仰赖“音节”方能展示“情态”,因为声音节奏与情感节奏具有同构性。“二言”“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七言”实际上强调的正是句子内疾徐缓速的节奏。紧接着下段,“若乃改韵从调,所以节文辞气”。韵调是与辞气密切相关的,调显示声音的抑扬顿挫之态,韵同“音节”一样协调声音节奏;不同之处是韵侧重调节句与句之间乃至章与章之间的节奏,所以,这也是文本的一重维度。